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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offer

    51offer

    51offer为一站式留学服务智能平台,拥有十年出国留学操作经验.51offer让留学更简单提供英国、美国以及澳洲等众多国家大学的免费留学申请,出国留学指南,DIY留学全攻略等. 网站百科: 内容介绍/51offer 51offer是一款帮助广大留学生一键式免费申请英国大学的智能申请平台,真正做到了100%真免费无押金、100%教育部认可学校、100%申请过程透明。51offer手机客户端则是帮助51offer会员随时随地查看自己的申请进度,重要申请信息系统自己推送到你的手机。在留学申请全程中,都能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客户端向你的专属顾问提问,得到我们的及时解答。 1offer平台特色/51offer 51offer一应俱全1.可以通过大数据库和电商化后台匹配最适合学生的学校和专业,作为学生的参考标准。2.轻松找到文书解决方案、语言能力解决方案;3.快速完成材料提交和申请;4.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时间了解申请动态5.免费的签证辅导;6.强大的学生互动交流社区;7.免费的住宿攻略,同路人平台,行前培训,接机帮助等 51offer一诺千金1,包括总领事在内的数十位高校官员为51offer做背书,只因他们信任我们;2,国内*互联网模式留学申请平台;3,运营十余年的中英网、中美网,具备充实的经验积累和专业操作经验;4,51offer旨在提供*留学服务,所以虽然免费,依然具备超高的服务质量。5、完全透明、开放的互联网申请模式;6、快速、智能,节约宝贵的时间,同时更容易抢占先机。7、互联网时代,免费、高质量的服务是必然的,也是机构竞争的优势。8、突破场景限制,随时随地随性完成留学。 1offer平台功能/51offer 文书商城文书商城是51offer推出的为学生解决文书需求的平台,采取第三方文书机构入驻的平台模式,51offer文书平台采取用户自主选择的模式,包括PS、推荐信、个人简历的写作、修改及润色、翻译等等,商家均是经过51offer审核后入住的第三方专业的文书写作机构。主要提供包括商科、经济金融、工科、社会科学、艺术、医药学和自然科学方向的文书服务。复盖的学校主要以英国、澳大利亚的大学为主。在登录51offer后,可以看到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选择相应的商家。值得一提的是用户可以清楚的看到所有商家的信用评价以及过往记录,一切都是透明的,拒绝暗坑。 学校广场51offer学校广场板块是集学校信息、学校新闻、专业信息、留学攻略、定位评估和留学见闻分享的强大内容平台,学生通过学校广场可以快速便捷的获取到*,较全面的学校信息。同时还可以根据大数据库简单快捷的评估一些自己想申请学校成功的概率。同时,学校广场将学校信息分别以横向纵向的模式分类,在一定程度上改造了互联网信息杂乱的现状,要看留学攻略可以专门阅读学生的分享,要了解学校,51offer将学校逐个分类显示,点击进去,专业、学校信息和新闻都一目了然。 问答社区问答社区即一个问答为主的信息交流和信息聚合平台,区别于传统的论坛和问答,51offer问答社区利用标签和搜索引擎的特点,将问题更加精细化,为各种内容打上标签,分类呈现,同时和学校广场单向关联。51offer问答社区设置了“同问”功能,即相同的问题,这些相同数据会产生积累,将来,数据量扩大的时候,一些专业的问题会自动推送到回答问题最多的用户手里,得到问题的最准确解决。51offer问答社区通过分类、点赞、同问数量等实现社会化的内容筛选机制,让所有和你一样好奇的人在这里得到最直接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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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网

    审计网

    审计网以宣传审计工作,推动审计事业发展为宗旨;服务内部审计、政府审计、外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等广大审计工作者,设审计新闻,审计论文,审计培训,会计准则,审计法规,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CIA考试用书,CPA考试,中级审计职称考试和管理咨询师考试辅导等栏目为国家审计,内审,会计和财务管理人员等提供服务 网站百科: *审计网概述/*审计网   *审计网(简称“中审网”)于2000年注册并开通,上网人数截止目前已超过二千多万,现日平均浏览量已达到50000人。网站定位:做*审计门户网站!中审网是目前国内*型审计与财会类专业门户网站;它开辟的*审计论坛居专业国内*;它是目前国内外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审计会计类专业师生、财会、税务稽查、监察、金融、评估、企业管理、证券行业等专业人员学习、研究工作较为热闹的网上社区;访问者来自于世界各地。 服务行业/*审计网   *审计网以服务审计和财会行业信息,审计/会计/CIA考试信息、财审考试辅导,传播审计和财务、会计、金融、经济、税务(尤其是税务稽查)、证券、评估行业知识,宣传审计财会经济法规,提供专业人员后续教育,解决审计财会疑难为宗旨。 品牌栏目/*审计网   *审计网的主要品牌栏目有:审计新闻、审计时评、审计考试、理论研究、审计论文库、审计法规、财会法规、税务法规、财会论文库、中审网校、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考试CIA学习卡、注册会计师CPA考试、审计职称考试、审计师考试辅导、会计职称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及其他审计与财会类考试、网上审计书店(专售审计财会类图书)、审计软件、财务软件、审计邮箱、审计博客等等。 智囊团队/*审计网   *审计网由国家审计、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会计的专家、学者组成,阵容强大。  *审计网将以全新的面貌、良好的服务,奉献给广大用户。  *审计网愿和您携手共进,创造美好的明天! 备案信息/*审计网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号3102  邮政编码:510623  ICP经营许可证(含电子公告许可):粤B2-20050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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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教务系统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教务系统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教务系统,OA系统,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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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唯一官方网站

    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唯一官方网站

    嘉兴市继续教育中心,本着“服务地方经济,创建学习型城市”的社会目的,为嘉兴的各个考试、培训、教育、管理、咨询、信息等机构“搭建考试培训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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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晋江一中

    晋江一中

    晋江一中,晋江第一中学,晋江,中学,晋江市第一中学,座落于晋江市区石鼓山,1952年创办,1964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重点中学,2000年元月被确认为一级达标中学。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省文明学校、省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省先进教工之家等荣誉称号。 校园占地面积103,424平方米(155.1亩),建筑面积53,168平方米。1999年建成福建省中小学第一家数字化校园网络,2002年建成福建省中小学第一个人工草标准运动场,现有在校生3,031人,教职工2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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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

    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 网站百科: 机构简介/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   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是在1957年成立的粮食部科学研究院和粮食部设计院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至今建院已50周年。目前,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是粮食行业*一家*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  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谷物化学、油脂化学、食品营养、粮油加工工艺及装备、成套工程技术、流通技术、储藏保鲜技术、品质分析与检测技术研究等。  院内设3个行政管理职能处室、5个研究室、院属2家国有独资科技型企业、 1家物业公司。   五十多年来,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为新中国粮油加工及储运产业体系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发展进行了大量基础性技术工作,确保了短缺经济时代对减少粮油损失、提高产品出品率的时代特殊要求,并承担了中国政府向马里、苏丹、越南等国提供碾米厂和植物油厂的技术援助项目。上世纪70年代承担了全国碾米、制粉、制油及仓储工艺设备的选、定型任务,为国产设备的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做了大量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致力于为国家的粮食安全服务,为该国粮食行业的科技进步和产业的装备技术换代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设计了300余家粮食加工厂、研发新型粮食加工设备50台(套);设计植物油加工精炼厂30多个。这些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为该国粮食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998年以来,在国家利用300多亿元国债投资建设的1000亿斤仓容中央储备粮库建设中,该院就承担了其中将近四分之一的180个国库工程设计任务。在新型粮库的设计中广泛采用了粮情测控、机械通风、谷物冷却、环流熏蒸等新技术和新装备,有效地保障了中央储备粮的安全。该院牵头设计的中央储备粮库标准图纸荣获国家建设部标准设计金奖。  ——该院共承担了国家各类研究课题200余项,为减少粮食产后损失,改善该国人民的食品营养结构,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提供了大批新技术和新产品,荣获国家和省部级以上各类科技奖励60余项。  ——该院主持制、修订国家及行业标准300余项,为粮食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大量的技术规范。  2003年以来,该院在科技部和国家粮食局的指导下,完成了科技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顺利实现了向公益性科研机构的转型。  为适应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需要,该院经过近几年的人才引进和培养,人员结构得到改善和优化。科研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近一半,其中博士学位占5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50%以上。特别是不同专业、多种学科人才的交叉引进和交流,有效的开阔了科研人员的视野,大幅度提高了科研创新能力。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时代的进步,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该国粮食行业对科技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院五、六十年代建设的办公大楼、旧的实验室和研究设备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某些方面已经有了相当的差距。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特别是国家粮食局领导多次实地考察后,该院新的科研楼从2004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2006年10 月 27 日完成所有工程和调试设备,通过北京市质检站竣工验收。从破土动工到建成用了两年半时间。  新科研楼位于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1号,总建筑面积29445 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45.3米,地上13层, 地下2层,主要功能为科研、办公、评审及会议。  新的科研大楼配置的实验室,与旧的实验室相比条件大为改善。  ——实验室面积由1000平方米增加到3800平方米,包括:10个实验室附属设施,17个大型仪器实验室,18个专业实验室。  ——仪器由20台套、价值300万元,增加到50台套、价值3 000万元。  ——各种附属设施可以满足科研的不同需要。  在新的实验室中,大多数仪器都处于世界先进水平,为该院的科研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研究平台和工具。  ——先进的人工气候室和人工气候培养箱,可精确控制温度、湿度、光照、气体成分和浓度,能模拟自然界的各种气象条件,应用于粮食储藏、昆虫各种生理生态指标的长期观测与研究。现用于国家社会公益研究专项。  ——S-3000N扫描电镜,放大倍率从五倍到三十万倍,可以清晰的分辨粮食、昆虫等的细微结构。现用于承担国家自然基金研究项目的课题。  ——离子阱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是较新一代高性能外置离子阱气质联用仪。主要用于粮油食品有害物质如农药、霉菌毒素的分析,特别是复杂基质中的样品分析。  专业实验室配置合理,专业涵盖较广,可以从事粮食科研大多数方向的需要。体现了学科的独立和交叉,为该院的科技创新提供了完备的条件。  该院在北京近郊昌平区的研究中试基地,建有近两万平方米的粮油食品加工、生物工程、粮食储藏、食品营养与安全中试研究实验室。  目前该院的各个实验室承担和参与的*科技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63”计划和“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等17个课题,是该院建院以来科研任务最饱满的时期之一。  同时,该院还为各地粮食部门和企业开展了一批横向科研项目,有力地带动了行业科技的发展。  该院的对外科技交流不断扩大,在国际同行内的影响力逐步提升。  在全国科技大会,特别是国家粮食局科技大会召开以后,该院正以崭新的面貌,乘科技体制改革之东风,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和开放的粮油科技研究平台,向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粮食科技创新中心迈进。  该院培养和引进的高学历、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已经逐步成为该院科研技术各学科领域的中坚力量。该们将依托该院的实验室装备和重大科研项目,加大力度聚集和培养人才,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队伍。  正在建设中的中试基地实验室将使该院的科研能力如虎添翼。  ——180系列粮食储藏中试实验室,是世界独有的科研设施,将有力拓展该国的粮食储藏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显著提高该国粮食储藏科技水平。将为涉及国家粮食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的重大科技项目服务。  ——5吨生物发酵实验室的建成将大力提升新发酵新能源、新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新技术的推广转化。  ——粮食营养实验室以及其配套的400平方米、SPF级动物房,对于粮油饲料营养与免疫、基因、环境等的互作及其调控机理的研究,对人类营养健康等方面研究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该院的发展得益于国家对科技工作的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局的正确领导、国家各个有关部门的支持,也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期待。在科技日新月异发展的今天,该院将把握住科技创新的大好时机,为我国的科研事业作出新的贡献,回报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历史沿革/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   一九五七年一月经国家建委批准粮食部分别成立粮食部科学研究所和粮食部设计院。  一九六〇年十一月粮食部设计院、粮食部科学研究所合并为粮食部科学研究设计院。  一九七二年在商业部设计院内设粮油设计室。  一九七九年商业部、粮食部分开,在商业部设计院粮油设计室基础上筹备并于一九八〇年三月恢复粮食部科学研究设计院。  一九八二年八月,商业部、粮食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三部合并后新的商业部决定,并经国家科委一九八四年十二月批准,以原粮食部科学研究设计院为主组建商业部科学研究院,同时以商业部粮食设计院名义对外。  一九九四年一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撤销商业部、物资部,组建国内贸易部。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商业部科学研究院(商业部粮食设计院)更名为国内贸易部科学研究院(国内贸易部北京设计院)。  一九九八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撤销国内贸易部,成立了国家贸易局,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经贸委[国科发政字(1999)197号]文将我院划转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粮食储备局于1991年4月组建)所属。  一九九九年六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国内贸易部科学研究院(国内贸易部北京设计院)更名为国家粮食储备局科学研究院(国家粮食储备局设计院)。  二〇〇一年四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国家粮食储备局科学研究院更名为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 历任院长/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   1957年-1960年 粮食部设计院:院长王化文  1960年-1964年 粮食部科学研究所、粮食部科学研究设计院:院长朱竟之  1964年-1970年 粮食部科学研究设计院:院长何建平  1980年-1982年 粮食部科学研究设计院:院长张雨霖(兼)  1982年-1989年 商业部科学研究院(商业部粮食设计院):院长巴溥  1989年-1991年3月 商业部科学研究院(商业部粮食设计院):院长寿祖庚  1991年3月-1995年11月 商业部科学研究院(商业部粮食设计院)、国内贸易部科学研究院(国内贸易部北京设计院):院长刘成林  1995年11月- 2010年12月 国内贸易部科学研究院、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院长赵小津 现任领导/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   院 长:杜政(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副院长:程亨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副院长:刘荣华  副院长:任保中(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  副院长:翟江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总工程师:李福君 发展回顾/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 科研项目和经费逐年增加  2000年以来,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粮科院)共承担国家和部门各类科研课题37项,其中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课题11项、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课题4项、国家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资金和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课题11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前期研究专项课题1项、国家科技发展软科学研究课题1项,还承担了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15项。近年来,还承担了一些国家和行业急需的基础性、公益性以及应用性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提高了粮科院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增强了对粮油行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和服务能力。粮科院承担国家及行业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的经费总体上呈增长趋势,几年来共获得经费约1600万元。科技成果总体水平明显提高  “我国粮油储藏加工重要科技基础标准研究”是国家科技部下达的一项重大科技任务,由粮科院牵头组织实施。该项目对于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粮食生产、流通、市场监管等对科技基础标准的需要,增强我国粮食行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为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重要技术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功能因子作用机理、分类及其标准研究”是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由粮科院主持。该项目研究内容包括:五大类(蛋白质类、粮类、脂类、色素类和黄酮类)食品功能因子的结构、作用机理的共性规律研究;品功能因子降血压、降血脂作用的功效评价方法研究;五大类具有代表性的十多种食品功能因子的检测方法与技术的研究;系统、科学的食品功能因子分类方法的研究。  “我国储粮真菌毒素污染防控与削减技术研究”是粮科院承担的社会公益研究专项。该项目研究我国粮食储藏中的真菌毒素污染综合防控策略、污染物削减处理技术,以及开展真菌毒素经削减技术处理后对粮食品质的影响,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粮食国内外贸易具有积极的意义。  “食用油脂质量安全保障研究”是粮科院承担的社会公益研究专项。该课题研究食用油脂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安全食用指标、加工工艺、储存条件以及包装材料的相互关系;不同的加工工艺、储存条件以及包装材料对食用油脂的安全食用指标的影响,有利于提高国民对食用油脂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减少由于油脂氧代劣变引起的疾病。  “谷物冷却机与机械制冷低温储粮技术的研究”是粮科院根据粮食行业需要开展的应用性研究项目。该项目经历了从样机研制到产业化的过程,已生产产品160余台,销售收入8500万元。主要应用在粮库、米厂、油厂等玉米、稻谷、油料的低温储存。经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检测中心试验和检测,60%产品性能指标超过国外同类产品,粮仓降温效果和设备实际运行效率都明显优于国外同类设备,对促进绿色储粮,减少药物熏蒸,改善储粮品质,减少储粮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科技成果、专利、论文呈增长趋势  近些年来,粮科院已通过验收的*科研项目13项,完成标准修订、制定计划项目5项,获得国家专利7项,另有2项发明专利正在受理中;发表的学术论文80多篇。获得的专利为:冷风机的进风口(专利号:00231251、4),谷物冷却机的散热结构(专利号:00208955、6),清仓机用驱动装置(专利号:01224832、0),清仓机(专利号:01224831、2)移动式料机的转动机构(专利号:01260308、2),粉质仪的测力装置(专利号:01267466、2),拉伸仪的测力装置(专利号:02205034、5)  科技产业和成果转化取得进步  由粮科院研制、开发的粉质仪和拉伸仪,在粮食行业已经得到广泛使用,其优良的性能和相对低的价格,受到国内科研单位、院校、质检部门和粮食、食品生产单位的普遍欢迎。两年来已生产销售了50多台(其中粉质仪30台,拉伸仪20台),销售收入750万元;国家“十五”科技攻关子课题“饲料谷物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已通过验收,并已在湖南、吉林等主产地的饲料工业及畜牧业中得到了产业化应用,达到工业化生产年50万吨的规模;国家重点新产口计划项目“改进制油工艺生产新型高效低毒饲用棉籽粕”,已在湖南、河南等省的多个油厂推广应用,棉籽粕蛋白从38%—40%提高到46%—48%以上,已在河南、广西、湖南等省推广应用20万吨以上。为国家粮库建设服务  1998—2003年国家建设了大批粮库,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粮科院)作为国家粮食局的直属科研设计单位,把主要科技力量和工作精力都投入到粮库建设的工作中,在国家粮食局建库领导小组指导下,粮科院作为中央属5家科研设计单位的牵头单位,完成了全国粮库通用图编制工作,广泛用于国家储备粮库的建设中。以上科技成果的转化,均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表明粮科院对粮油行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加强与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  粮科院以科研项目为纽带,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大学、研究机构的交流和合作。在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2002年8月,组织了“中美小麦品质研讨会”,就中美两国小麦品质研究较新进展进行交流和研讨。2003年9月,应邀对法国小麦协会,法国ARVALIS植物研究院和意大利农业部粮食研究中心进行了学术考察。  2003年11月,邀请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的专家就日本稻谷、小麦的加工和储藏等研究进行了学术交流。2004年5月邀请了澳大利亚面包研究所的专家就澳大利亚小麦品质研究以及东方面制食品品质研究情况进行了学术交流。  2004年10月,邀请美国农业部农业研究机构小麦品质研究实验室的专家就美国农业部小麦品质检验体系、小麦实验制面粉、面包实验室烘焙等进行了学术交流,并对粮科院进行了实验室操作指导。2004年11月,应邀到美国北达科他州立大学、堪萨斯州立大学、美国农业部农业研究机构小麦品质研究实验室、美国烘焙研究所等进行谷物科学研究的学术培训和考察。2005年8月,邀请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代表团访问粮科院,进行了学术交流,讨论了进一步合作事宜。2005年10月,粮科院派人代表中国赴阿根廷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2005年10月,级成了“粮油深加工生物技术”赴美国考察团,对美国生物技术在粮油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中的应用、储粮害虫及有害霉菌生物防治新技术、粮油深加工实验室的装备与设计、储粮有害生物防控研究实验室的装备与设计等进行考察学习。2005年11月,与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共同举办粮食储藏生态系统学术研讨会,并与加方讨论进一步的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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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 网站百科: 历史沿革/北京大学法学院 1898年,京师大学堂设立,当年即开设法律学课程。1904年,京师大学堂首设“法律学门”,开中国近现代大学法律专门教育之先河。1919年,北京大学法律学门正式更名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其时,名家治学,教授治校,育人报国,盛象空前。1927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并入北京法政大学。1929年,复设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30年,改北京大学法律系为北京大学法学院,设政治、经济、法律三系。1938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并入西南联合大学法商学院,设法律、政治、社会、商学等系。1946年,复设北京大学法学院,设政治、经济、法律三系。1952年,因院系调整,北京大学法学院并入北京政法学院。1954年,在政务院副总理、中央政法委员会主任董必武的直接指导下,复设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设教研室。1972年中日建交,法律学系接待了大批来自日本的学者和团体。1979年中美建交,迎来美国学者来访的高潮。1990年的立法与现代化国际研讨会;1991年的国际法教学讨论会;1992年的比较法国际学术研讨会,1994年与西雅图华盛顿大学联合举办的知识产权研讨会,等等。此外,1993年在台湾大学举办了海峡两岸著作权学术研讨会,1994年在北大举办了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研讨会。到2009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教员应邀参加的国际学术研讨会多达数十次。1998年,本着“加强基础、淡化专业、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办学方针,法学院率先取消了法学本科教育的专业划分,只设立法学专业,目的在于培养“厚基础、宽口径”的新型法律人才。1999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复名暨改建为北京大学法学院,专治法律教育。2004年,北大法学隆庆百年华诞,在法律全球化和中国法治事业繁荣的新时代,承载光荣的历史使命与社会责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在已有雄厚实力的基础上,正在为建设世界一流法学院而努力,将步入更好更高的发展时期。 发展历程/北京大学法学院 (一)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在中国法学教育中,历史最悠久。1898年在戊戌新潮中诞生的*所高等学校,后易名为北京大学的京师大学堂,从一开始就在她的专门学第三门“高等政治学”内设有法律学课程。1902年根据清政府《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的规定,在大学专门分科政治科内设法律学目。1904年1月修订大学堂章程,改大学专门分科为分科大学堂,在政法科大学堂内设法律学门。1917年,国民政府对北洋大学与北京大学进行科系调整,北洋大学改为专办工科,法科移并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工科移并北洋大学。(二)法律学门学制四年,所设课程分为两类。一类为主课,设:法律原理学、大清律例要义、中国历代刑律考、中国古公历代法制考、东西各国法制比较、各国宪法、各国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各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各国商法、交涉法、泰西各国法(罗马法、英吉利法、法兰西法、德意志法)。另一类为补助课,设:各国行政机关学、全国人民财用学、国家财政学。学生读完主课和补助课,尚可随意选修其他课程。修业期满,写出毕业课艺及自著论说,即为毕业。王家驹、程树德、芬来森(英国)、李方、王基磐、陈籙、沈觐扆、冈田朝太郎(日本)、白业棣(法国)、博德斯(法国)、震均鋆、科拔(英国)、王宝田、嵇镜、徐思允、巴和,为政法科最初的教员。(三)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政府将学款移作他用,京师大学堂处境艰难。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京师大学堂复又开学。教育总长蔡元培着手改革旧教育制度。5月改京师大学堂为国立北京大学校,改大学堂总监督为大学校长,以严复任之。1913年2月,改政法科为法科,以孙祥龄为学长。是年法科法律学门招新生一班。1917年1月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在全面改革北京大学旧制的同时,对法科也进行一系列改革。11月聘李大钊为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兼为法律学门讲授社会立法;聘周家彦、左德敏、徐崇钦、黄振声、徐墀、黄右昌、陶履gōng、胡钧、马寅初、张祖训为法科本科教授;王彦祖、郭汝熙、朱锡龄、韩述组、林损、李景早、黄国聪、伦哲如、黄振华为预科教授;废政府官吏为专任教员。同时还改定了课程。年底,法律学门有本科生206人,预科生222人,成为全校大的学门。在改革法科教学制度的同时,在法律学门还设立法律学门研究所,以黄右昌为主任,聘王宠惠研究比较法律、张嘉森研究国际法、周家彦研究行政法、罗文斡研究刑法、左德敏研究保险法、康宝忠研究中国法制史、陈长乐研究美国宪法、王景歧研究中国国际关系及各种条约、徐崇钦研究商业及工厂管理法。1918年在体制上又出新举措,由黄拔声、黄右昌、梁宓、王景歧、孙孝移、雷孝敏、周家彦、康心孚、左德敏、陈介、鹏屠振、余启昌、何基鸿、组成法律学门教授会,实行教授治门。1919年旋又将法科法律学门改为法律学系,设系主任一人,由该系教授会选举产生。还将旧学制中均为必修课的各门课程,改为半为必修、半为选修课程。学生选修课程,可选该系课程,亦可选他系课程。这些改革措施的实行,极大地调动了教师教书,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师生思想活跃起来,经常参加新闻研究会、哲学研究会、马克思学说研究会等团体举办的学术讲座,学习世界上先进的文化思想,投身新文化运动,参加五四爱国斗争,并组织法律研究会研讨国内外一系列重大法学问题。自此,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渐成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和科研的重要阵地。(四)20年代,法律学系的课程设置日趋完善,师资力量有所增强发展,但后期由于北京大学屡有变故而法律系亦因之多有变动。1924—1925年,法律学系课程已达30余门,教员人数亦有所增加。所设必修课有:民法总则、民法债权总论、民法债权各论、民法物权、民法亲属、民法继承、民事诉讼法、商法商人通例公司条例、商法商事通例票据船舶、刑法总则、刑法分则、刑事诉讼法、宪法学、行政法总论、行政法各论、外国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经济学原理、专门研究(以论文和译书为研究方法)。选修课有:法律哲学、社会立法论、中国法制史、罗马法、刑事政策、法院编制法、破产法、法医学、社会学、财政学总论、第二外国语。主要教员有:余qǐ昌、张孝移、王世杰、张志让、梁仁杰、左德敏、林志钧、黄右昌、陈瑾昆、石志泉、白鹏飞、李浦、燕树棠、夏勤、杜国庠、程树德、林彬、冯承均等。然而1927年7月奉系军阀张作霖政府取消北京大学,将北京的九所高校合并为京师大学校,并北京大学法科到北京法政大学,称法科第二院,1928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复将京师大学校改为中华大学,8月16日又改为北平大学。迫于北京大学师生要求复校的强烈抗争,1929年8月南京政府恢复国立北京大学的名称,法律学系也随之恢复成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五)1930年12月,蒋梦麟任北京大学校长后,仿照美国改革教育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改革在于:设法学院,以周炳琳为院长。法学院设政治、经济、法律三系。法律系主任为戴修瓒。系设系务会议,由系主任及该系教授副教授组成,系主任为主席。法律学系课程分必修和选修两种,师资颇可观。必修课:党义(王先强)、政治学概论(浦薜凤)、经济学概论(卢郁文)、心理学(樊际昌)、国文、*外国语、第二外国语、民法总则(燕树棠)、民法物编(余启昌)、民法债编总论(刘志敭)、民法债编各论(戴修瓒)、民法亲属编、民法继承编(林彬)、特种民事法(公司法、何基鸿,保险法、李浦,票据法、海船法,(戴修瓒)民事诉论法(李怀亮、石志泉)、刑事诉讼法(陈瑾昆)、刑法分则(林彬)、罗马法(赵之远)、强制执行法(于光熙)、行政法各编(白鹏飞)、国际公法(王化成)、国际私法(燕树棠)、英文法律选读(燕树棠)。选修课:中国法制史(程树德)、中国法制史专题研究(程树德)、法理学(赵之远)、社会学(许德珩)、德国法(何基鸿)、破产法(王家驹)、劳工法(何基鸿)、法医学(刘北霖)。学生学习实行学分制,每年上课至少在28周以上,四年修满132学分即为毕业。*、二学年每学期选习至多不得超过22学分,第三、四学年每学期至多不得超过18学分。学生毕业,得学士学位。1934年成立法科研究所,由院长兼主任,负责培养法学研究生。(六)1937年平津沦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奉命南迁,于长沙组成长沙临时大学。38年春旋又迁往昆明,改校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此间原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的部分师生奔赴抗日前线,部分师生编入西南联大法商学院,历时8年。法商学院由法律学系、政治学系、经济学系、社会学系、商学系组成。由于组成西南联大的三校中,只有北京大学有法律学系,因而联大法商学院的法律学系即为原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西南联大8年期间,法律学系主任为燕树棠。其间先后在法律学系任教的教授除燕树棠外,有戴修瓒、蔡枢衡、芮沐、费青、陈瑾昆、罗文干、张企泰、李士彤、李祖荫、章剑、马质夫、赵凤喈;副教授有林良桐。联大法律学系注重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两方面人才的培养,课程设置亦注重这两者的兼顾。所设课程有:国文、英文、中国通史、逻辑、自然科学、西洋通史、哲学概论、社会学、政治经济学、法学绪论、民法概论、宪法、国际公法、刑法总则、刑法分则、民事诉讼法、商法、公司法、破产法、行政法、中国司法组织、中国法制史、国际私法、劳工法、社会立法、法理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海商法、保险法、民事执行法、程序法、土地法、票据法、刑事政策、法医学、毕业论文。学生实行学分制,读完140学分左右方可毕业。每年招生20名左右,8年间在联大法律学系就读学生约200名,研究生3名。法律学系许多师生积极参加了爱国学生运动。(七)1946年5月,西南联大结束,三校复员。北京大学重迁北平,于是年秋开学。法律学系与政治学系、经济学系合为法学院。至共和国成立,其间法律学系主任先后由法学院长周炳琳和教授冀贡泉、费青担任。课程体系进一步完善,师资力量亦有加强。课程方面,增加了比较宪法、司法制度研究等。此间在法律学系先后担任教授的有:燕树棠、费青、蔡枢衡、戴修瓒、芮沐、戴剑、李士彤、黄觉非、刘志yáng、冀贡泉、李祖荫、王克勤、张忠德、赵凤喈、龚祥瑞、严景耀(兼);副教授有汪暄。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数亦大大超过西南联大期间累计达600多人。处于中国革命趋于胜利前夕的法律学系师生,积极参加了进步的学生运动。(八)1949年新中国的诞生,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带来变革的曙光。法律学系对课程设置作了较大调整。设有马列主义法律理论、国家法、新刑法原理、新民法原理、宪法原理、婚姻法、国际公法、审判工作、商事法原理、犯罪学、法医学、政策与法令、苏联法律研究、名著选读、国际公法研究、国际私法、毕业论文等课程。学生除学习这些专业课程外,还要学习其他系开设的一些课程。课程仍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共和国诞生前在法律系任教的教员此时多还在系任教。张志让、何思敬等教授曾来系兼课。1952年,新中国实行院系调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并入北京政法学院。由著名法学家、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钱端升教授出任北京政法学院首任院长。(九)1954年,在政务院副总理、中央政法委员会主任董必武的直接指导下,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得以重建。司法部教育司司长陈守一受命出任重建的法律学系*届主任。“依靠老干部,大力培养青年教师,吸收有真才实学的老教师,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作用”,是重建法律学系的指导思想。1954年8月,法律学系新一届教职工41人在北京大学集结。他们分别来源于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北京政法学院(今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政法机关和北京大学。其中包括一批欧美留学归来的教授、学者。1954年9月12日,北京大学校长马寅初教授郑重宣布法律学系重新成立。重建后的法律学系设有系办公室、国家与法的理论教研室、国家法教研室、民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资料室。1956年8月,在原有四个教研室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国家与法的历史教研室、审判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当时法律学系办系指导思想和制定教学计划的基点是:“学习苏联先进经验,与中国实际相结合”。1958年7月,较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1958年8月,较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锡五都来系作过报告。法律学系教学计划从1954年至1966年前,先后共有六次较大的变化,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要求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修改,几次教学计划的修改特点大致如下:(一)学制:由四年制改为五年制。(二)培养目标:开始为政法工作者、法律高级专门人才;五年制时期为法学家、政法研究人才与师资、理论研究人才。(三)法律专业课程(包括选修课),建系初期介绍苏联法学的课程略多些。1954年法律专业课26门课程中苏联课程比重较大,约有七门,中苏内容结合的课程约有六门,共十三门课,占法律专业课一半。1955年法律专业课31门,主要以讲中国内容课程为主,取消了苏联民法、刑法、诉讼法、劳动法、行政法及法院组织法。合并了苏联与人民民主国家法,将法医学改为必修,增开了国家与法的理论专题、检察监督、司法统计。1956年法律专业课27门必修课中取消了苏联国家与法的历史,苏联财政法,增加了政治学说史,我国的农业合作社法。1959年法律专业课26门课中必修课中增开了人民公社规章制度,公检法组织与任务、资产阶级国家法、国际关系史、资产阶级民商法、罗马法。1960年法律专业课19门,其中将刑法学、诉讼法、婚姻法等六门课合并为政法业务课,增开了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介绍。1961年至1966年教学计划基本无多大变动,法律专业课程为21门课,增开了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读,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现代资产阶级法与批判,将刑、民法改为刑事政策与法律和民事政策与法律。重建后的法律学系*次科学讨论会,是在1955年五月四日举行。法律学系自重建系以来,每年校庆,均举办科学讨论会。许多优秀论文参加学校评选,有的参加高校评选。由于法律学科的实践性强,师生注重教学与社会实践的结合,广泛参与国家有关法律的起草,经常出席国家机关的有关会议,并在法院审判活动中担任陪审员和律师。系主任陈守一教授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筹委会主任;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专业课程的教师十多人,担任兼职律师,多次担任重大民事、刑事案件的代理人和辩护人。1956年6月,较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审判日本战犯、有重大影响的李万铭诈骗案等,该系兼职律师都曾出庭辩护。此间对外交流活动主要是与前苏联东欧国家进行,陈守一教授等曾四次出访前东欧国家,后者也有学者多次造访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从1954年到1956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每年招生120名左右,其中约半数来自在职干部。(十)从1957年到文化大革命前,由于政治运动和劳动的增多,法律学系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受到冲击。“反右”、“反右倾”、“大跃进”等,历史性地与法律学系师生的生活纠葛在一起,留下诸多沉重的回忆。在这一时期,教学计划中增大了劳动锻炼、实习和社会调查等方面内容的比重。学制改为五年。培养目标为“政法研究人才和师资”、“政法工作者”、“理论研究人才和师资”等。1960年将民法和刑法教研室合并为业务教研室。这十年中招生虽不曾中断但招生人数每有降低。1962年仅招生19人。本科生从1957—1966年共计招收约360人。1959年开始招收三年制研究生,至1966年共招收24人。(十一)文化革命十年中,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受到严重冲击。1970年,宣布了取消法律学系的决定。由于法律学系教职员团结一致,据理力争最终使法律学系得以保存,成为全国仅有的两个免遭解散厄运的政法院系之一。教职员基本没有分散,图书资料基本没有流失,为以后恢复教学和研究工作保存了力量。1966—1971年6年间法律学系没有招生,也没有其它形式的教学活动。1972年,一批教师在刚刚得到平反之后,即致力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首先开办了北京市政法、公安干部短训班,随后举办了华北五省市政法干部培训班。197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学系三十六名教职员合并到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78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恢复时他们中绝大多数又回到中国人民大学。1974—1976年,法律学系连续招收三届共计150余名工农兵学员,并同时举办多期干部培训班,为恢复法学教育和法制建设作出了贡献。这期间开设的课程逐渐增多,为几届工农兵学员及干部培训班学员开设的课程已有20余门: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国家与法的理论、中国法制史、中国宪法、外国宪法、西方国家政治法律制度、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婚姻法、劳改法、刑事侦查、国际法、法律文书等。(十二)1977年,随着正常的招生制度在全国得以恢复,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迎来新的转机;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法律学系进入了大发展的新时期。在新时期,法律学系的基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逐步得以明确;把法学教育、研究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结合起来,同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法制建设结合起来,建设一流的师资队伍,设置先进和完备的专业体系和课程体系,加强学术研究、多出优秀的学术成果,培养一流的、多层次的法学人才,促进和发展国际法学教育和法律文化的交流,使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成为法学教学与法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对国家、人民做出应有的贡献。2009年,法律学系已成为北京大学较大的系之一。自1977年以来,先后担任法律学系主任的有陈守一、马振明、张国华、赵震江、魏振瀛、吴志攀。(十三)新时期伊始,法律学系即把师资队伍建设当作中心工作之一,招回和调进一批教学骨干。从1979年起,每年开展评定职称工作。同时注意挑选毕业的博士、硕士留系任教,注意吸引在国外学有所成的博士、硕士回系、来系任教。到1998年2月,全系在编教职员112人。其中教授31人,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职称的41人。在编和返聘教授中有博士生导师21人,享受*突出贡献津贴的28人。教师中获博士学位的有24人。另外,有一批知名人士受聘在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兼任教授。(十四)法律学系经常注意教学研究机构的建设。到1998年2月已设9个教研室;法学理论教研室、法律史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刑法与犯罪学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国际经济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诉讼法与司法鉴定学教研室。其中法学理论和国际法为国家教委批准的重点学科;另有资料室和办公室等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机构,先后成立了由法律学系代管或隶属于法律学系的12个研究机构;国际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犯罪问题研究中心、科技法研究中心、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立法学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比较法与法社会学研究所、法制信息中心、劳动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税法研究中心。另设有同和律师事务所,燕园法律事务所,司法鉴定室。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这些研究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中,有的是国内所仅有的,有的是国内较先设立的。(十五)专业体系和课程设置体系,是法律学系在新时期中发展尤快的环节。首先,就本科生的专业和课程设置来说:1979年,根据当时的急需在全国率先增设了国际法学专业,1980年又率先增设了经济法学专业,1993年再增设国际经济法学专业。这就形成一个包括法律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学专业在内的在国内属于尤为完整的法学专业体系。在发展专业体系的同时,法律学系的课程设置体系不断发展。经多次调整,1993年开始,本科生进校后任选专业,学满两个专业学分的可取得双专业毕业文凭。与此同时,再次修订教学计划,贯彻“加强基础,淡化专业”的精神,加强了基础课比重。全系所开本科生专业课程已逾70门。其中全系各专业必修课17门:法理学、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概论、合同法、刑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律文书、律师实务与律师道德;法律学业必修课6门: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企业法/公司法、司法鉴定学、犯罪学、劳改法;经济法学专业必修课9门:经济法总论、企业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计划法与投资法、财政法与税法、金融法/银行法、会计法与审计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国际法学专业必修课8门:中国外交史、国际环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组织、海洋法、航空航天法、国际司法判例、专业外语;国际经济法专业必修课8门: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海商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经济组织、专业外语;全系各专业限制性选修课23门:现代西方法律哲学、立法学、当代西方法律思潮、中国司法制度、中国法律文化、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外国宪法、公务员法、罗马法、外国民商法、实用刑法学、青少年法学、外国刑法、刑事侦察学、刑事技术概论、法医学、保险法、中国经济立法史、司法精神病学、外国婚姻法、票据法、国际税法、国际法与国际组织专题。除专业课程外,还有若干门全校性公共课程。其次,就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课程设置来说:经过这些年发展,到1998年,已有12个专业36个研究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这12个专业分别是:法学理论、法律思想史、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国际法、环境法;法律学系有八个授予博士学位的专业,它们是:法学理论、法律思想史、宪法学、刑法学、国际经济法、国际法、环境法、经济法。(十六)法律学系注意将教学与学术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鼓励教员开好课、多开课、开新课,鼓励教员钻研学术、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到1997年,全系在新时期共编撰各类高等法学教材近百部,出版学术专著一百六十余部,发表论文一千四百余篇。各类工具书60余部。教材中有30余部系由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教员主持或参与国家教委、司法部组织编写的统编教材。获奖教材为:《法学基础理论》(新编本)、《宪法学概论》、《民法教程》、《民事诉讼法教程》、《国际法》、《经济法原理》等等。专著中有许多是属于*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许多教材由于编写与出版早、质量好,在法学教育界起了良好的作用。法律学系还于1978年创办了《国外法学》杂志,1988年又改刊为《中外法学》。法律学系法律图书馆是保存、管理图书资料工作进行得较好的图书馆。法律学系研制的《CHINALAW电脑辅助法律研究系统工程》,建立了中国法律数据库,填补了国内法学领域的一项空白。由香港知名人士邵逸夫先生捐款和国家教委拨款投资兴建的“法学楼”于1993年3月交付使用,为法律学系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了更为有利的物质条件。(十七)培养人才是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最主要的任务之一。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已形成高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模式。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目标各具特点,但它们的共同点在于:要求学生或学员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在不同程度上分别掌握该专业所需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能力。一方面,为适应社会的实际需求,既重视基本理论又重视从实践出发,培养实用性专业人才。另一方面,随着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学生中比例的增加,更重视社会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从1977年到1997年,共招收本科生2906人,其中除1989级至1992级本科学生因军训实行五年制外,余皆实行四年学制。从1978年到1997年,共招收硕士研究生1402人,硕士研究生班约50人,博士生178人,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二百余人。自1977年以来,授予法学学士学位2418人,硕士学位887人,博士学位71人。1993年,面向全国招收已获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35人,攻读法律课程,成为该系首批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从1993年开始,为提高在职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推动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为国家培养较多的法律专业人才,法律学系在北京、深圳、汕头、昆明、广州、烟台等地举办硕士学位课程研修班。从1985—1988年,为较高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干部法律专修科,共培养大专层次学员600余人。1983—1989年承办经济法干部专修科,培养学员110人;1986—1990年为全国武警干部举办法律专科函授班,四年中,培养大专层次的毕业生5000人左右,并先后承担北京地区的函授教学任务及部分省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教材编写和教学辅导任务。1985—1990年,支持烟台大学、宁波大学等创办法律学系。1980—1993年,与北京市司法局、九三学社联合创办北京市法律业余大学。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的教职员也参与了北京大学分校法律学系的创办和管理。1988至1997年,较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教委决定成立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成为该中心的基地之一,每届招收学员60至70人,十年中为全国法院系统培养各类干部600余名。经国家教委批准,从1987年起与香港树仁学院合办法律本科文凭及学位教育,到2009年已招收11届,共1800余人,其中已有400多人获学士学位;从1991年始,又在法律本科文凭及学位教育的基础上,在香港招收民法专业、国际法专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到2009年已招7届,两专业共招硕士研究生70余人,1994年首届硕士学位学生毕业,有13人通过论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与香港树仁学院合办法律本科文凭及学位教育以及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为香港回归培养了一批法律专门人才,该项教育荣获1997年北京市普遍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荣获*教学成果二等奖。这十数年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招收学生、学员的人数、授予学位的人数培养人才的人数,大大超过历史上各个时期的总人数。(十八)法律学系还是全校对外学术交流活动最为活跃的系之一。文化大革命以前,法律学系被列为绝密专业,对外交流活动很少。解密后,对外交往迅速发展。 学术研究/北京大学法学院 科研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还设有经济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刑事法理论研究所、世界贸易组织法律研究中心、公法研究中心、税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人权研究中心、法制信息中心等二十多个研究机构。这些研究机构每年组织许多专业的学术活动,并为研究生提供许多学术交流和研讨的机会,对法学院整体学术氛围的营造起到良好的作用。 学术交流在国际交流方面,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北京大学法学院也迅速地迈向开放的、国际化的法学院。北大法学院大力开展了海外研究与进修计划,为教员及研究生提供扩展学术视野和增进国际交流的机会。频繁而深入的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遍布海外的校友和朋友,使北京大学法学院与世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学院、法学教育和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和政府司法机构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和深厚的友谊。北京大学法学院与日本、新加坡、加拿大、美国、荷兰、英国、台湾、香港、以及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联合国国际刑事法庭等国际组织建立了持续稳定的交流合作关系,在学者互访、合作研究、交换图书资料和信息以及互派学生等方面取得了累累硕果。以后,交流活动进一步发展。全系90%以上的教员曾赴国外或境外讲学、访问、进修,出席国际会议。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建立不同形式交流关系的有:美国的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斯坦福大学、密西根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西雅图华盛顿大学等;加拿大的哥伦比亚大学等;日本的东京大学、京都大学、早稻田大学、法政大学、明治大学、九州大学、名古屋大学、北海道大学、爱知大学、立命馆大学、一桥大学、新泻大学、东海大学等;英国的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德国的哥延根大学、马普研究所等;法国的巴黎大学等;澳大利亚的墨尔本大学、悉尼大学等;以及前苏联莫斯科大学,列宁格勒大学等诸多著名大学。与香港树仁学院建立了联合办学的合作关系。与香港城市理工学院香港大学以及台湾大学东吴大学进行了学术或资料交流活动。举办了国际学术研讨会,如1985年的中日环境法学术研讨会;法学研究与法律教育的繁荣使北京大学法学院吸引了来自五湖四海的法律学人。到2009年,法学院多次举办大型的国际会议及学术活动。先后有近百人次的海外知名学者和法律专业人士来到北京大学法学院进行访问,开展学术交流和举办学术讲座,其中包括美国较高法院安东尼·肯尼迪大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大法官,哈佛大学蔡斯教授,耶鲁法学院舒瓦茨教授、被誉为GATT之父的乔治城大学法学院约翰·杰克逊教授等享有国际声誉的著名学者,他们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带来海外法学和实践发展的较新信息。北京大学法学院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赴海外交流访问,把中国的法学研究成果和法制建设成就引介到海外。王铁崖教授和赵理海教授分别担任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法官和海洋法法庭法官,为中国赢得了极大的荣誉。2009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每年招收来自欧、美、亚、非国家的留学生约30人。每年与美国密苏里堪萨斯法学院合作为美国法学院学生举办为期三周的“中国法律讲习班”。受香港律政司委托,每年为该司外裔政府律师进行两期大陆法律培训。2003年4月,为培训亚太地区WTO成员的高级贸易政策官员的“WTO亚太地区贸易高级培训中心”在北京大学法学院设立。 学术资源凯原楼位于成府园未名湖东侧,整座大楼包括地上的五层建筑和地下的停车场。 法律图书馆前身是法律系资料室,于1954年随着法律系的重建而成立,当时仅有工作人员2人,中外文书刊6千余册。1997年10月经系主任办公会议批准,更名为“法律图书馆”。北大法律图书馆是一个藏书比较丰富、学术气氛浓郁的专业图书馆,也是北京大学的法律文献信息中心。 全馆拥有使用面积1100平方米,分布在四个楼层,采用封闭型、开架式管理;现有管理人员12人,其中4名是中、高级专业管理人员;馆内设有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中文书库、外文书库、台·港·澳阅览室、联合国藏书处以及法学院学生学位论文收藏室等;藏书量达8万5千余册,缩微片近千张,并陆续收藏了光盘、录像带等新型载体文献。馆内藏书以法学为主、边缘学科为辅,突出学术性、理论性、力求书刊的系统与完整性。全馆有计算机62台,复印机3台,缩微阅读器2台及专用小型工作室若干。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和教学科研的需要,自1996年起图书馆自动化工作已全面展开,建立了馆内局域网,1998年9月图书馆已全部实现自动化管理。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拥有非常好的教学科研条件,教学行政大楼(凯原楼)、科研楼(陈明楼)、四合院及法柱广场均位于燕园东北角,紧邻风景秀丽的未名湖风景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近些年来,北大法学院在国际化方面有了更大的推进,已与多所世界*大学的法学院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并在欧美多个著名法学院设立联合研究机构。凯原楼学术报告厅落成于2010年9月11日,是由著名企业家廖凯原先生慷慨捐资建成。自成立以来,报告厅主要用于举办各种学术与求职讲座、各类法学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学术茶会、奖助学金颁奖大会、毕业季宣讲及招聘会以及学院的一些师生集体活动等。1954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设立资料室,是新中国(大陆地区)法律院系中最早成立的专业图书馆,并于上个世纪90年代率先建立起电子阅览室。陈明楼坐落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学行政大楼凯原楼的东北侧。作为北京大学法学院科研楼,陈明楼的建设得到香港爱国实业家陈明先生后人的鼎力支持。四合院,位于蒋家胡同3号。中国著名历史学家、燕大教授顾颉刚1929年至1936年居住于此。1934年,顾颉刚在此筹备禹贡学会,并同时编辑出版《禹贡半月刊》,日后学界将此视为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发端。 办学条件/北京大学法学院 师资力量现有教授46名、院聘教授7名、副教授22名,讲师/助理教授7名;博士生导师60名。其中,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59人(从国外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1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教育部跨世纪人才计划入选者5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入选者4人、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3人。此外,北大法学院还从法学界与法律实务界聘请了一批高水平的校外专家担任兼职教授。 人才培养北京大学法学院是中国近现代法学高等教育的发源地,1904年1月,京师大学堂修订章程,在政法科大学堂内设独立的“法律学门”。1904年由此成为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诞辰之年。北大法学院学科齐全、名师云集,开展的法学教育涵盖法学本科、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在职法硕、法学博士等多个层面。北大法学院现有学科中的刑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和宪法行政法学是全国重点学科。法学院现有13个硕士点、9个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4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法学院拥有许多蜚声中外的知名学者、跨世纪的中青年学术骨干,现有在职教授42名,院聘教授7名、副教授27名,讲师9名。他们在中国法学教育、科研和立法、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名师的言传身教之下,在北大法学院悠久法学文化传统的熏陶下,法学院的所有大学生能够接受高水平的、系统的法学教育。 院系专业北大法学院法理学是中国最早设置硕士点和博士点的学科之一。北大法学理论教学科研力量雄厚,长期以来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法学理论博士点有以下方向:法理学、立法学、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比较法学;硕士点有以下方向:法理学、立法学、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比较法学、司法制度等。陈守一、沈宗灵等老一代法理学家和朱苏力、周旺生、贺卫方等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带领北大法学理论学科始终站在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最前列。北大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已有五十年的历史,自1978年始设硕士点,招收中国宪法、外国宪法等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之后又增设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港澳基本法研究方向;1989始设博士点,招收中国宪法、外国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外国行政法、港澳基本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肖蔚云、罗豪才、姜明安等教授是我国宪法行政法学界的学术带头人。北大法学院最早在全国设立了经济法学本科专业和经济法学硕士点。1996年设立了博士点。北大经济法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名师云集,既有杨紫烜等老一辈经济法学者也有吴志攀、张守文、刘剑文等中青年著名学者。北大经济法学科在经济法理论、财税法、金融法、竞争法等方面,一直居全国的领先地位。 学科建设北大法学院刑法学科的刑法硕士点是中国最早的刑法硕士点之一,从1978年开始招收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91年起招收博士研究生。北大刑法学师资力量雄厚,储槐植、张文、刘守芬等老一辈刑法学家和陈兴良等中青年教授组成的强大师资阵容为我国刑事法学理论的发展、高级刑事法制人才的培养以及立法的完善做出了重要贡献。北大刑法学科在刑法理论、刑事政策和犯罪学方面居全国领先地位。北大刑法博士点分为以下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外国刑法、犯罪学。刑法硕士点分为以下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外国刑法、刑事政策、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含监狱法)。 现任领导/北京大学法学院 行政院长:潘剑锋(全面主持工作)副院长:杨晓雷(分管行政、财务、筹资、国内合作、图书馆(行政))薛军(分管科研、法治与发展研究院、图书馆(学术资源))郭雳(分管国际交流与合作)车浩(分管教学)院长助理:粘怡佳(行政)彭錞(科研)陈一峰(外事)李媛媛(外事)刘哲玮(教学)阎天(教学) 党委书记:郭雳副书记:朴文丹、路姜男委员:车浩、朴文丹、刘燕、杨晓雷、陈瑞华、金锦萍、郭雳、常鹏翱、路姜男、潘剑锋、薛军 院务委员会主席:杨晓雷委员(34人):张守文、潘剑锋、朴文丹、王锡锌、杨晓雷、薛军、郭雳、钱明星、路姜男、殷铭、乔玉君、陈志红、张骐、徐爱国、李红海、凌斌、湛中乐、沈岿、甘培忠、肖江平、白桂梅、宋英、王慧、张智勇、葛云松、许德峰、易继明、楼建波、王新、车浩、汪建成、江溯、史诗、粘怡佳秘书:殷铭人事工作委员会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潘剑锋、朱苏力、沈岿、张守文、陈兴良、陈瑞华、郭雳、饶戈平、薛军 工会主 席:钱明星副 主 席:张双根 粘怡佳组织委员:洪艳蓉宣传委员:王社坤福利委员:张 婕女工委员:黄 晨文体委员:贾薇薇 学术委员会主 席:陈兴良副主任:陈瑞华、沈 岿委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马怀德 朱苏力 刘凯湘 刘 燕 张守文 张 骐 贺卫方 钱明星 龚刃韧 崔建远 梁根林 潘剑锋 学位委员会主 席:潘剑锋 副主席:宋 英  委 员:郭 雳、甘培忠、汪建成、王 磊、傅郁林、徐爱国、王 慧、易继明、王 新、楼建波、薛 军 知名校友/北京大学法学院 甘雨沛先生(1907~1997):刑法学家,中国刑法学的创建者、开拓者之一,曾经受委托任陈伯达的辩护律师。芮沐先生(1908~):民法学家、经济法学家、国际经济法学家,中国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学科的创始人。龚祥瑞先生(1911~1996):宪法学家、行政法学家,为西方宪政思想引入中国做出重大贡献。王铁崖先生(1913~2003):国际法学家,曾任前南国际刑事法庭大法官。赵理海先生(1916~2000):国际法学家、海洋法学家,曾任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沈宗灵先生(1923~):法理学家、比较法学家,当代中国法理学的泰斗和奠基者之一。张国华先生(1925~1995):法律史学家,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的奠基者、开拓者之一。肖蔚云先生(1925~2005):宪法学家,参与1982年宪法的起草,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为“一国两制”伟大事业做出卓越贡献。杨春洗先生(1931~2002):刑法学家,当代中国刑法学的泰斗和奠基者之一。罗豪才先生(1935~2018):行政法学家,曾任北京大学副校长、较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致公党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现任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 撒贝宁先生(1976~):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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