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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人社网 网站百科: 机构简介/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9〕46号),设立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职责调整(一)将原省人事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三)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职责。(四)取消制定企业惩处职工基本规则的职责。(五)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省商务厅。(六)将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工作交给事业单位。(七)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八)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九)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十)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十一)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积极促进社会就业。(十二)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主要职责/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负责中专以上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省人事考试工作。制定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省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拟订引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冀(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受省政府委托管理河北行政学院。 (十三)负责机关和省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才兴冀工程办公室、宣传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计划、总结及有关报告,督促检查工作进展;负责机关公文审核、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保卫和厅内应急管理;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机关政务(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 (二)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省公务员局、省外国专家局的人事、编制管理;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河北行政学院有关人事管理;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承办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三)法规处(政策研究处)。 负责统筹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负责组织起草、修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政策调研;承办重要会议文稿、综合性汇报材料的起草;分析工作运行情况;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办机关法律事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办省行政管理学会的日常事宜。 (四)规划统计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工资协调联动机制,合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在编制使用限额内综合管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计划;拟订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计划;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及中央驻冀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工资;负责综合统计。 (五)基金和财务处。 负责编制和执行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牵头拟订政策性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厅资金调剂计划;负责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本系统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标准化和国际援助贷款项目综合管理;负责厅国有资产的管理。 (六)就业促进处。 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按照统一规划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特殊群体就业和就业援助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就业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草案;拟定国(境)、省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承办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审批,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省直单位(含中央驻冀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和中专以上毕业生工作,负责中省直单位接收毕业生工作;负责省和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和安置;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军官转业安置处(河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中省直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档案接收、审查、移交;协调安置随调随迁家属;参与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全省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拟订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全省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职业资格管理;承办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及省本级职业资格审核和综合评审;制定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相关政策并负责实施。 (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优秀专家出国培训;拟订发挥专家作用、提高专家待遇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专家休假;负责全省博士后管理;拟订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各类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专家与留学服务。 (十一)职称管理处(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省职称工作;制定全省职称改革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职称评聘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聘用方案的核准;负责全省高、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审批及备案;负责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审核和证书的管理;拟订全省职称考试有关政策,监督指导职称考试。 (十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争上岗、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含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事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的审核或备案。 (十三)农民工工作处。 拟订全省农民工管理服务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指导全省发展农民工劳务经济;组织协调农民工统计,按照统一规划指导农民工信息建设;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综合协调农民工培训;承办省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劳动关系处。 拟订全省企业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务派遣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其负责人工资收入政策;指导和监督省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地方劳动标准;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十五)工资福利处。 负责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各类津补贴、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管理;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机关福利费管理和省部级先进工作者休假疗养。 (十六)养老保险处。 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和其他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做实个人账户资金补助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参与拟订省级养老保险基金调剂计划;审核省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负责全省特殊工种的认定和管理;拟订全省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政策并负责审核;承办全省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审批。 (十七)失业保险处。  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负责审核省属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拟订失业管理办法,指导建立失业登记制度,承担失业统计。 (十八)医疗保险处。 拟订全省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省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实施资格管理;拟订医疗、生育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企业离休人员医疗保障政策;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十九)工伤保险处(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全省工伤认定和工伤预防政策、行业差别费率办法、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政策及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协议(定点)工伤医疗机构、康复和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公务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伤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和调整劳动能力鉴定办法、职工因工伤残鉴定标准和非因工伤残鉴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参与拟订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返乡农民工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与农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二十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负责全省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和统计;参与拟订全省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监督基金投资运营情况;负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证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员资格;负责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 (二十二)调解仲裁管理处(信访工作处)。 组织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指导全省并参与中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跨区域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指导建立全省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 (二十三)劳动监察局。 拟订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参与处理由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突发事件;承担劳动保障监察统计;制定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省公务员局、省外国专家局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一、二处。负责机关和省公务员局、省外国专家局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人员编制/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行政编制161名(含省外国专家局10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处级领导职数6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人才兴冀工程办公室处级领导职数1名、宣传办公室处级领导职数1名、离退休干部处领导职数4名、省外国专家局领导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6名。 其他事项/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管理省公务员局、省外国专家局。省公务员局、省外国专家局的人事党务、机关财务后勤、离退休干部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河北省外国专家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外国专家局为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主管全省引进国外智力的行政机构(正处级)。主要职责河北省外国专家局管理来冀工作的外国专家(包括经济技术管理领域、教科文卫系统、外商投资企业、随引进项目合同和重点建设工程来冀的外国专家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专家)和本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培训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发展规划,拟订智力引进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协调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项;拟订并完善外国专家来冀工作及本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承办全省聘请外国专家及出国(境)培训人员计划方案的审核报批工作;统计、分析聘用外国专家及派员出国(境)培训情况。 (三)编报全省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分配方案,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筹措国家拨款外的智力引进机动资金。 (四)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全省重点聘请外国专家规划;承担科教文卫等单位聘请外国专家的资格认可;承担外国专家身份确认并办理外国专家来冀工作许可等事宜;负责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 (五)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办理使用国家和省专项经费出国(境)培训人员的申报事宜,负责其他出国(境)团组培训项目的备案;负责对出国(境)人员的国外监督,查处出国(境)培训中的违规行为。 (六)承担有关智力引进的对外联络,开辟智力引进渠道;负责与外国官方机构及其他组织建立人才交流与合作关系,并签订有关协议。 (七)对聘请和推荐外国专家、承办出国(境)培训业务的单位及社会中介组织进行资格认可,并提供有关服务。 (八)监督、协调、指导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并提供政策服务,帮助处理智力引进中的重大事件。 (九)建立智力引进服务体系,指导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工作,培育引进国外智力人才市场;组织协调海峡两岸和港澳地区的人才交流;建立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网络,完善省级国外人才资源库。 (十)建立智力引进成果推广体系,拟订成果鉴定评估、表彰奖励及推广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省政府对有重要贡献外国专家的“燕赵友谊奖”奖励事宜;承担引进国外智力宣传工作,组织有关智力引进经验交流。 (十一)协同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做好外国专家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引进国外智力协调领导小组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人员编制河北省外国专家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办事指南/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项目名称:特殊工时制度审批项目编号:项目类别:行政许可管辖范围:省直属企业、外省企业在我省的分支机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它工作和休息方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05】9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劳社【2009】6号)申报条件:符合《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关于下放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劳社【2009】6号)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 申报材料:企业申请文件、《河北省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相关岗位员工签名等。办理程序:企业持申报材料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办部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承办人:郜云海 办公地点:1315室联系电话: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方式:网上审批、书面审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审核人:刘建平 联系电话:审批权限:主管副厅长 办结时限:材料齐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收费标准:不收费公开范围:社会公开公开形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公开、文件公开、公开栏公开、新闻媒体公开公开时间:长期公开服务承诺: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批复申诉途径:对许可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招生简章和广告、聘任校长的审批、审查、核准(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项目名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项目类别:行政许可管辖范围:省直社会组织举办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第十一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08]16号)申报条件:申办社会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申报材料: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分为筹备设立和正式设立两个步骤。但是,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1、申请筹设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和有关身份证明材料,拟设立职业培训学校的名称和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联合办学的,出具公正的联合办学协议;4、属捐赠性质的财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姓名、所赠财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2、申请正式设立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筹设批准书;(2)筹设情况报告;(3)正式设立申请书。含《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4)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学校资产有效证明文件;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3、达到设置标准,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筹设的全部材料和正式设立中的(3)(4)项内容。办理程序:1、具备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提交有关材料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筹设;2、审批机关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3、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提交有关材料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设立,审批机关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4、审批机关对正式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5、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到登记机关登记;6、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提交正式设立时应提交的材料。承办部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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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国税局

    山西省国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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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陀区

    普陀区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网站百科:普陀区,隶属于上海市,位于上海中心城区西北部,是沪宁发展轴线的起点,也是上海连接长三角及内地的重要陆上门户和交通枢纽。西、北和嘉定区、宝山区相接,东、南和静安区、长宁区、闵行区毗连。总面积55.53平方千米。普陀区是上海市西部的水陆交通要道,以境内普陀路而得名。吴淞江(俗称苏州河)横贯全境,是西连太湖流域,东通黄浦江、长江的内河航道。19世纪末叶,中外商人凭藉吴淞江水运之便,纷纷在两岸兴建工厂,促进了境内经济的发展,逐步成为上海著名的老工业区。截至2018年,普陀区下辖8街道2镇。截至2017年末,普陀区常住人口128.47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933.4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104.36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829.1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的普陀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72660元。历史沿革早在唐代以前普陀区内部分地区就已成陆,唐天宝十年(751年)置华亭县。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置上海县,现区南境属之。南宋嘉定十年(1217年)置嘉定县。清雍正三年(1725年)置宝山县,现区北境先后属之。直至19世纪末,区域仍以西浜、李家浜、木渎港、蔡家浜、虬江等一线为界,南北分属上海县高昌乡、法华乡及宝山县真如乡、彭浦乡。鸦片战争以后,上海成为列强通商口岸。嗣后列强强占租界,且多次扩大区域,至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区境苏州河以南之大部分地区被列强辟为公共租界,开始了城市化进程,逐步成为上海市区的一部分。民国十六年(1927年),上海特别市建立后,辖有17个区。今区境之地,除公共租界外的其他地区分属闸北、彭浦、真如、蒲松、法华等区。抗日战争期间,汪伪政府“接管”公共租界,重新划分政区,并在上海设立31个警区,苏州河以南之地被划为第十三警区,由普陀路警察局管理。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政府基本按旧时警区地段设区,苏州河以南之地域为第十三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一月改称普陀区,以境内普陀路得名。当时区界东、西、北三面俱沿苏州河,南界安远路、长寿路区域。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同月底成立普陀区接管委员会。1950年6月28日,普陀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区划沿革上海解放初期,普陀区区域范围很小,只有2.65平方千米。1950年7月,普陀区*次扩区,从新泾、真如、闸北3区划入苏州河以北、中山北路以南地域。1956年,真如、大场、西郊、宝山等区县部分地域又陆续划入。随着行政区域的调整扩大,区内街道行政区划及其办事处的设置,亦相应多次调整。1959年正式定名为街道办事处,年内,区内设置7个街道,即宜川新村、普陀路、林家港、东新村、沙洪浜、胶州路、曹杨新村街道。1963年5月区辖调整为8个,建立中山北路街道。1964年区辖街道调整为9个,建立朱家湾街道。1982年2月,从宜川新村街道划出部分地区,建立甘泉新村街道,从曹杨新村街道划出部分地区建立曹安路街道,此时,区辖街道调整为11个。1984年10月,嘉定县的真如镇划入区境,行政区辖为11个街道1个镇。1987年,随着沪太、管弄大型居住区的建成,宝山、嘉定县部分地域再次划入,同年7月,建立沪太新村街道。是年10月建立石泉新村街道,区辖为13个街道1个镇。1991年9月,由于社会管理的需要,撤销普陀路、胶州路街道、建立长寿路街道;撤销甘泉新村、沪太新村街道,建立甘泉路街道;撤销朱家湾、石泉新村街道,建立石泉路街道,行政区辖10个街道1个镇。1992年7月,嘉定县的长征、桃浦2个乡划入区内,行政区辖为10个街道、1个镇、2个乡。1993年3月,东新村街道更名为东新路街道。是年5月,沙洪浜街道更名为白玉路街道。同年12月,撤销长征、桃浦2个乡,建立长征镇和桃浦镇。行政区辖为10个街道、3个镇。1996年3月,新建真光路街道、白丽路街道。行政区辖为12个街道3个镇。1997年7月,撤销宜川新村、中山北路街道,建立宜川路街道。行政区辖11个街道3个镇。2000年4月27日,普陀区行政区划进行了一次较大的调整。撤销曹安路、白玉路、东新路、真光路、白丽路等5个街道。在撤并调整过程中各街道、镇行政区划也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行政区辖为6个街道、3个镇。2014年12月,撤销真如镇建制,设立真如镇街道办事处;万里街道从长征镇析出,设立万里街道办事处。调整后的行政区辖有曹杨新村、长风新村、长寿路、甘泉路、石泉路、宜川路、万里、真如镇8个街道,长征、桃浦2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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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财政信息网,河北财政信息,河北财政,财政信息,河北会计信息网,河北会计信息,会计成绩查询,会计资格考试,会计证,会计考试报名 网站百科: 职责调整/河北省财政厅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将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职责划给省地方税务局。(三)将省国家税务局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职责划入省财政厅。(四)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严格征管,健全税政管理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五)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较大幅度地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增强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大力减少、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承接财政部下放的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具体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的财政体制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六)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大对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七)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职责,完善省与市县、国家与地方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缩小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主要职责/河北省财政厅 (一)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与市县、国家与地方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二)起草财政、预算、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三)承担财政预算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省年度预决算草案;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及省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四)承担财政体制管理的责任。负责拟订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研究提出设区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指导性意见,组织实施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地方转移支付制度。(五)承担财政国库管理的责任。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省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市场,按规定管理*资金。(七)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税收法规草案、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中央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对地方承担出口退税事务实施监管,监督检查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八)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职责。(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十)负责办理和监督省级财政的经济社会发展支出、省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省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十二)负责管理省政府的国内外债权、债务。执行国家外债管理的政策,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对外谈判与磋商;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受省政府委托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财政、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十三)负责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十五)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管理河北省农业开发办公室。(十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河北省财政厅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财政厅设20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文稿起草、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新闻、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全省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三)预算处(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研究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省本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省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承担省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办理中央对我省的转移支付;汇编全省年度预算草案;负责中央代地方政府发债资金管理,负责政府债务的统计决算;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提出对设区市以下财政预算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承担工商、地税、质监等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警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等系统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四)市县财政处。拟订省对市、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办理省对市、直管县税收返还和年终体制结算;提出对设区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性意见。(五)国库处。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省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六)财政监督处。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对财政部门内部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七)行政政法处。承担省级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八)教科文处。承担省级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承担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九)社会保障处。承担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专项资金(基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十)农业处。承担省级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拟订农村、农业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财政对农民各项直接补贴资金的督导、检查和落实;指导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参与农民负担状况监测和减轻农民负担落实工作。(十一)经济建设处。承担省级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粮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基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参与拟订省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十二)涉外处(省对外财经交流办公室)。承担省级涉外、商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基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拟订全省有关涉外的财政政策、制度;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全省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对外财经交流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及方案,承办有关协调、联络和磋商工作。(十三)企业处。承担省级国有资产、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拟订地方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十四)金融处。承担地方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拟订全省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十五)综合处。分析预测全省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管理的有关工作。(十六)预算绩效管理处。研究提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查省直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负责组织和监督省直部门预算绩效的执行;负责对省级财政支出(含省级财政补助市县支出)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负责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十七)会计处。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负责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撤销等事项;组织实施国家的会计信息化标准。(十八)条法处。组织拟订全省财税立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监督检查财税法规的执行;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十九)税政处。组织起草税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研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研究提出中央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对地方承担的出口退税事务实施监管;监督检查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二十)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省直公务车辆编制管理办公室)。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负责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承担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管理。河北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负责起草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承办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人员编制/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机关行政编制182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8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省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兼任副厅长(不占财政厅厅级领导职数),处级领导职数64名(含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领导职数2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处领导职数3名)。 其他事项/河北省财政厅 (一)税政管理的职责分工。根据中央授权,河北省财政厅负责提出地方税收立法建议,组织起草地方税收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具体起草地方税收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由河北省财政厅组织审议后与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共同上报和下发。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负责对地方税收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河北省财政厅备案。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职责的划转工作,具体方案由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并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之前仍由河北省财政厅负责。(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河北省财政厅负责制定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省直机关、直属(部门管理)事业机构和省直部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接受河北省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三)组建“预算管理局”和“国库支付局”两个挂牌局。由两位副厅长分别兼任预算管理局局长、国库支付局局长。预算处、市县财政处、预算绩效管理处和预算编审中心处长(主任)兼任预算管理局副局长;国库处、省级财政支付中心处长(主任)兼任国库支付局副局长。上述调整,不增加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办事指南/河北省财政厅 为了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强化源头控制作用,进一步规范省级非税收入征缴管理,配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使用,重新核发财政票据购领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河北省财政票据购领证》(以下简称《购领证》)是单位购领财政票据的凭证。具有法人资格且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医疗单位,作为财政票据购领单位。单位财务部门在向河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提出申请核发新版《购领证》时,须持以下证件、资料:(一)机构设立和编制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三)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四)国务院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的文件复印件。(五)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六)认真填写《河北省财政票据购领证审批表》(附件1)并在表上加盖公章、财务章、法人章。(七)具备罚没职能的单位还须提供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复印件以及法制办核发的《罚没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八)属于医疗收费的单位还须提供卫生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批复、省直定点医保资格证书和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九)属于计量检验、产品质量检验等收费的单位,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认定材料。(十)社会团体须提供社团登记证书、学会(或协会)章程及通过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费收费标准复印件。二、使用财政票据的单位如撤销、分立、合并、转制以及改变隶属关系,或者取消、归并、变更非税收入项目和调整标准,应在15日内按有关规定持相关资料到省非税收入管理局办理《购领证》变更或注销手续。同时对已撤销单位使用和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由单位登记造册报省非税收入管理局批准后核销。三、从2010年11月10日起核发新版《购领证》。财政票据交旧换新,旧版票据购领证同时作废,换证工作于2010年11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四、缴纳重点项目建设资本金和再就业资金的单位需携带支票将本年度应缴款项一并交齐后,方可办理换证手续。附件:1、《河北省财政票据购领证审批表》2、财政票据购领证分期分批换发时间表 领导信息/河北省财政厅 高志立党组书记、厅长赵文海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李殿京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高云霄党组成员、副厅长杜彦卿党组成员、副厅长牛金禄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分党组书记姚绍学党组成员、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副厅级)徐联中副巡视员石树鹏副巡视员赵建国副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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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水利厅slt.hunan.gov.cn,水利要闻,防汛抗洪,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厅综合事业局,湖南省水利工程协会 网站百科: 概况/湖南省水利厅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91;2009&#93;1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91;2009&#93;16号),设立湖南省水利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现任领导/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水利厅姓名职务分管工作戴军勇厅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主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詹晓安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协助主持全面工作,负责规划计划、人事、重点工程、部门联村、对口支援工作。分管规划计划处、人事处、重点办,联系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李建民副厅长、党组成员负责工程建设、水利管理、水土保持、库区移民工作。分管建管处、水保处、水保总站、建管总站(质量监督中心),联系湖南省水利水电施工管理局、湖南省江垭水库管理处。刘佩亚副厅长、党组成员负责洞庭湖治理、水资源、水文工作,分管水资源处、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联系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陈梦晖副厅长、党组成员负责办公室、宣传、财务、审计、离退休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处(内审处)、离退处。廉世界副厅长、党组成员负责农村水电、后勤服务、厅属和厅直企业管理、水利经济工作。分管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后勤服务中心、综合事业局、厅内公司、厅直电站,联系湖南省水利水电医院、湖南省水利行业协会。甘明辉总工程师、党组成员负责水利科学技术、外事工作。分管总工室、科技外事处、水利学会,联系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钟再群副厅长、党组成员负责农村水利、人饮安全、政策法规、安全监督、企业改革工作。分管工管局、安监处、水政监察总队,联系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湖南省水利水电机械施工公司。白超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负责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分管防汛办、信息中心,联系湖南省防汛通讯中心。邵建希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党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分管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史晓虹副巡视员协助分管农村水电、后勤服务、厅属和厅直企业管理、水利经济工作。张梅城副巡视员协助分管离退休、机关党委工作。 主要职责/湖南省水利厅 (一)负责保障全省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省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省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省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国家及省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开展水能资源普查和调查评价。负责全省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洞庭湖和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五)负责全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省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七)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泊、水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八)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洞庭湖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市(州)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十一)指导全省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对水利资金的使用和厅属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市(州)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省水利队伍建设,指导全省水利信息化工作。(十四)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湖南省水利厅 办公室1、协助厅领导对厅机关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厅机关日常工作。2、负责厅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档案、保密、机要、密码、信访、督办等工作,并指导全省水利系统相关工作。3、负责厅召开的综合性大型会议、厅务会议和厅长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厅机关行政会议计划管理工作。4、组织厅宣传、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全省水利系统宣传工作。5、指导厅政务信息化规划与建设工作,负责监管厅网站及政务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6、组织草拟厅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组织重大水利问题的调研。7、负责管理水利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承担行政许可窗口的工作。8、负责厅值班工作,组织厅重要接待工作,承担厅印章的管理,归口厅直属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9、组织协调和督办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10、负责管理《中国水利报》湖南记者站,指导《湖南水利水电》编辑发行工作。11、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规划计划处1、研究提出全省水利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水利发展和改革的重大专题研究。2、组织编制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省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流域防洪规划,拟订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归口管理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3、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4、组织审查、审批全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5、归口管理水利工程投资计划,负责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含专项资金)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的意见,负责提出水利建设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建设投资项目,负责投资水利基建项目和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6、组织水利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7、负责协调流域开发、联村扶贫、水利扶贫、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项目资金的计划安排工作。8、负责全省水利综合统计工作。9、指导协调省水利水电重点工程办公室相关业务工作。1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水资源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1、负责全省水资源统一管理,承担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2、组织指导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3、负责水权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4、负责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组织指导水资源信息发布,组织编制水资源公报。5、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负责编制全省节约用水规划,负责组织全省用水定额和指导行业用水定额并监督实施。6、指导城市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回用等水资源开发有关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城市供水水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水利行业供水有关工作。7、负责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指导水功能区的划分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审查江河湖库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指导水量水质监督、监测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8、组织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工作。9、承担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财务处1、归口水利资金的管理,编制省级水利部门预算、决算并负责预算的执行。2、研究拟订水利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水利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并组织实施。3、研究拟订全省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厅属水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厅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及管理工作。4、研究提出水利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信贷政策建议,承担厅非税收入统一管理工作。5、承担全省水利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省水利项目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6、负责厅机关行政经费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厅部门预算单位和厅属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7、负责省级水利事业费的安排和管理。负责全省水利建设资金(含防洪保安资金)的征收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省级水利建设基金的安排工作。8、承担省水利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省水利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9、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建设管理处1、指导全省山丘区水利枢纽工程的管理和保护。2、指导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省管水利工程开工审批、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3、指导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确权划界工作。4、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市州及四水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5、指导四水重要堤防与城市防洪工程以及重要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工作,并负责省管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6、指导全省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准入、项目法人组建、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等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7、指导协调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相关业务工作。8、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水土保持处1、指导全省水土保持工作。2、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3、负责审核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组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4、负责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5、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监测及其管理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6、负责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组织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7、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8、承担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9、负责管理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1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科技外事处1、负责全省水利科技工作,研究拟订水利科技政策与水利科技发展规划。2、组织指导全省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与科技推广工作。3、归口管理全省水利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查工作,负责全省水利科技成果的审查和申报工作。4、指导厅属科研院所的科研工作。5、指导并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拟定省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6、负责厅机关及厅直单位的外事工作,协调水利系统涉外活动。7、指导水利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及引进国外智力工作。8、负责选派厅系统因公出国(境)人员并办理有关手续,负责因公出国人员、涉外人员外事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及外事接待等工作。9、承担水利厅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0、指导湖南省水利学会的日常工作。11、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安全监督处1、指导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2、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3、组织水法律和水行政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省人大、省政府组织的水利法律、行政法规的执行检查。4、起草地方性水利法规、规章,承办地方性水法规规章立法中的协调等有关工作。5、负责水法律法规和水利政策的研究工作,指导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订水利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6、拟订水利政策研究与制度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综合性水利政策。7、组织协调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厅系统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法制监督。8、负责厅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清理工作,承担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厅直属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9、承担厅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诉讼工作。10、承担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1、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人事处1、组织拟订全省水利系统人才规划,指导全省水利系统队伍建设。2、组织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考核、监督工作,承办厅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3、负责厅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4、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水利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专家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5、负责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厅社团归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6、负责人才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士兵安置,专家管理工作及人才引进工作。按权限管理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指导厅直属单位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统计工作。7、指导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资管理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组织指导厅直属单位职工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卫生保健工作。8、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厅系统水利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厅系统专业技术教育,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各层次学历再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厅培训工作。9、组织协调绩效评估和目标考核工作,归口管理厅奖惩工作。10、负责联村扶贫、水利扶贫、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工作。11、负责厅管干部因公出国(境)的政审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备案工作。12、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离退休人员服务处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2、组织落实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3、承担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管理工作。4、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工作。5、组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活动。6、指导厅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7、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机关党委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指导厅直属单位和负责厅机关党群工作。3、组织指导厅机关及在长直属单位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编制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党务干部的培训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党员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维护党员的权利,协同纪检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5、指导全省水利精神文明创建和厅直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工作。负责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战工作以及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6、指导厅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7、承办厅党组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厅监察室)1、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2、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3、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单位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单位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单位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4、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受理对驻在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6、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水利厅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总工程师室1、负责全省性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的技术指导。负责各类规划初步审查的技术把关工作。2、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技术审查把关工作。3、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厅直单位的有关技术工作。4、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机关后勤服务中心1、负责厅机关院内基建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2、负责厅机关综合治理工作并指导厅直属单位相关工作,负责厅机关大院建设管理、治安、保卫、安全、消防等工作。3、负责厅机关人武、人防、国防动员等工作。4、负责厅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5、负责厅机关固定资产、房产等物业管理工作。6、归口厅机关机动车辆的调度管理等相关工作。7、负责厅机关计划生育、保健服务、卫生宣传等工作。8、负责管理厅机关职工集体户口、联系办理职工适龄子女入学、入托手续。9、负责管理厅机关幼儿园。10、负责联系社区。11、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其他行政机关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湖南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湖南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局湖南省水利厅综合事业局湖南省水利水电重点工程办公室湖南省水政监察总队湖南省水利厅信息中心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湖南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 直属机构/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湖南省防汛通讯中心湖南省水利水电医院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湖南省水利水电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湖南省水工机械公司湖南省双牌水电站湖南省欧阳海灌区管理局湖南省水府庙水电站湖南省酒埠江水电站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湖南省江垭水库管理局 其他事项/湖南省水利厅 (一)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省水利厅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省环境保护厅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省水利厅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省环境保护厅按规定组织编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和配合,建立厅际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省水利厅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其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省水利厅和省环境保护厅应协商一致。(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省水利厅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省国土资源厅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省交通运输厅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水利部门牵头,会同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出让。河道采砂许可证、河道采矿许可证由水利部门统一受理、送达,其中采矿许可证申请受理后转交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三)将城市涉水事务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相关的管理体制,省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所承担的职责负责业务指导。(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廉政准则/湖南省水利厅 廉政准则湖南省水利厅廉政准则廉政准则: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廉政准则:不准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廉政准则:不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廉政准则: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为官当自律,甘心清贫,不触“高压线”;做人须正己,诚信守法,勿打“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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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

    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dg.gov.cn是由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承办。它以政府部门网站和镇街频道为依托,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遵循‘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围绕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和公众参与三大政府网站功能定位,设置了‘政务公开’、‘解读回应’、‘政务服务’、‘政民互动’、‘走进东莞’五大频道,以丰富的内容、人性化的服务和强大的功能为用户提供服务。 网站百科: 城市概况/东莞市 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北接广州,南连深圳。1985年9月撤县设市,1988年1月升格为地级市,下辖28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440个村委会,156个居委会。全市陆地面积246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65.65万,外来暂住人口480多万,此外,还有港澳台同胞70多万人,海外侨胞20多万人,是著名的侨乡。东莞是广东历史文化名城。距今1700多年前的三国时期建郡,是岭南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中国近代史的开篇地和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中外闻名的虎门销烟就发生在东莞,全国*家“三来一补”企业在东莞诞生,民族英雄袁崇焕、抗日名将蒋光鼐、著名画家邓白、举重冠军陈镜开等都是东莞籍人,著名的岭南画派也发端于东莞可园。 东莞选择白玉兰为东莞市市花,象征着一种开路先锋、奋发向上的精神。 历史沿革/东莞市 东莞历史源远流长。据历史记载:新石器时代,其境内东江沿岸已有原始人群聚居。公元前20世纪的夏代,东莞属南交址。春秋战国时,东莞属\"百粤地\"。公元前214年,秦始皇统一中国,东莞属南海郡番禺县地。东汉顺帝时,分番禺立增城,东莞属增城。公元222-228年中,分增城立东官郡。进入晋代,废东官郡,东莞分属番禺、增城。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东莞立县,名为宝安。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年)改名为东莞。以东莞作县名由此始,相传因境内盛产水草(莞草)而得名。东莞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150多年前,林则徐在东莞虎门销烟,写下中国近代史的光辉篇章,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篇之地。抗日战争时期,这里是东江人民抗日根据地,万千东莞儿女为民族独立、国家富强而英勇战斗,浴血捐躯。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光荣的革命传统,使东莞成为南粤历史文化名城。 解放初期,东莞属东江行政区管辖。1952年,又属粤中行政区。1956年,属惠阳专区。1985年,东莞经国务院批准列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同年9月撤县建市;1988年1月升格为地级市,直属广东省辖。 改革开放以来,东莞的发展历程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1978—1984年,为起步阶段。大力发展商品农业,同时以“三来一补”为切入点发展外向型经济。 1984—1994年,为腾飞阶段。大力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大规模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外来投资大幅增加,经济总量连续跃上几个台阶。 1994—2000年,为提升阶段。大力促进经济从数量型向数量型与质量效益型相结合转变,从劳动密集型向劳动密集与资金技术密集型相结合转变,以IT产业为代表的现代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迅猛发展,民营经济在与外资企业的协作配套中逐步成长。 2001年以来,为转型阶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发展环境、创新发展能力,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2008年,全市生产总值3710亿元,比上年增长14%,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601亿元,增长11.4%,其中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09亿元,增长12.2%。出口总额654.5亿美元,增长8.7%。固定资产总投资942亿元,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9亿元,增长20.5%。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4460亿元,增长16%。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6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328元,分别增长12%和6.2%。东莞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中国*魅力城市、中国*经济活力城市、中国制造业名城、中国优秀创新型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城市科学发展综合评价地级及以上城市第二名、国际花园城市、广东省教育强市、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等荣誉称号。 自然地理/东莞市 地理位置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东江下游的珠江三角洲。地处东经113°31′-114°15′北纬22°39′-23°09′。最东是清溪的银瓶嘴山,与惠州市接壤;最北是中堂大坦乡,与广州市、惠州市隔江为邻;最西是沙田西大坦西北的狮子洋中心航线,与广州市隔海相望;最南是凤岗雁田水库,与深圳市相连,毗邻港澳,处于广州至深圳经济走廊中西间。北距广州59公里,东南距深圳99公里,距香港140公里。东西长约70.45公里,南北宽约46.8公里,全市陆地面积2465平方公里。 地质地貌东莞市地质构造上,位于北东东向罗浮山断裂带南部边缘的北东向博罗大断裂南西部、东莞断凹盆地中。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地貌以丘陵台地、冲积平原为主,丘陵台地占44.5%,冲积平原占43.3%,山地占6.2%。东南部多山,尤以东部为最,山体庞大,分割强烈,集中成片,起伏较大,海拔多在200~600米,坡度30℃左右,银瓶嘴山主峰高898.2米,是东莞市*山峰;中南部低山丘陵成片,为丘陵台地区;东北部接近东江河滨,陆地和河谷平原分布其中,海拔30~80米之间,坡度小,地势起伏和缓,为易于积水的埔田区;西北部是东江冲积而成的三角洲平原,是地势低平、水网纵横的围田区;西南部是滨临珠江口的江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而低陷,是受潮汐影响较大的沙咸田地区。东莞握东江和广洲水道出海之咽喉,有海岸线115.94公里(含内航道),海域面积15000公顷,浅海滩涂面积4500公顷,主航道岸线53公里,虎门港湾是建设深水港的良好地址。[1] 水文东莞市主要河流有东江、石马河、寒溪水。市境96%属东江流域,东江干流自东北角博罗县、惠阳市之间入境后,沿北部边境自东向西行至桥头新开河口,有发源于宝安区的石马河流入,至企石有企石河流入。至石龙分出南支流后,北干流续流至石滩,与来自增城的支流汇流,经市境石碣、高埗、中堂、麻涌的大盛注入狮子洋;南支流斜向西南,在峡口接纳来自市境中部的寒溪水,峡口以下有三支较小的支流牛山水、蛤地水和小沙河,自东向西汇,入流经石碣、莞城、道纁、厚街、沙田于泗盛注入狮子洋。北干流与南支流之间为东江三角洲的河网区。[1] 气候东莞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长夏无冬,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温差振幅小,季风明显。1996~2000年,年平均气温为23.1℃。最暖为1998年,年平均气温为23.6℃;最冷为1996年,年平均气温为22.7℃。一年中最冷为1月份,最热为7月份。年极端*气温37.8℃(出现在1999年8月20日),年极端*气温3.1℃(出现在1999年12月23日)。日照时数充足,1996~2000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873.7小时,占全年可照时数的42%。其中,2000年,日照时数最多,达2059.5小时,占全年可照时数的46%;最少是1997年,仅有1558.1小时,占全年可照时数的35%。一年中2~3月份日照最少,7月份日照最多。雨量集中在4~9月份,其中4~6月为前汛期,以锋面低槽降水为多。7~9月为后汛期,台风降水活跃。1996~2000年年平均雨量为1819.9毫米。最多为1997年,年雨量2074.0毫米;最少为1996年,只有1547.4毫米。常受台风、暴雨、春秋干旱、寒露风及冻害的侵袭。[1] 物产资源/东莞市 东莞属珠江、东江冲积平原,土地肥沃,有丰富的土地、森林资源。东莞濒临南海,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这里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23.3摄氏度,年均降水量2042.6毫米。地势自东往西倾斜,大部分为丘陵台地和冲积平原,依山傍海,海岸线115.98公里(含内航道);既宜于发展粮食生产,又有利于发展经济作物。东莞是我国传统的农业高产区盛产水稻、及香蕉、荔枝、龙眼、菠萝、橙、柑、桔等岭南佳果,水产资源也十分丰富。 矿产资源东莞市内已知矿产有Ⅶ类19种,矿床点66处。其中,金属矿产Ⅲ类8种,矿床点34处:黑色金属矿产10处(铁矿点9处,钛铁矿1处),有色金属矿产23处(铜矿点4处、铅锌矿点4处、钨矿点10处、锡矿点4处、钛矿点1处),贵金属黄金矿化点1处。非金属矿产Ⅵ类11种32处:冶金辅助原料矿产9处(耐火粘土4处、泥炭土4处、石油1处),化工原料矿产14处(黄铁矿点6处、重晶石矿点3处、钾长石矿点4处、石盐矿点1处),建材非金属矿点3处(水泥灰岩2处、水泥粘土1处)。主要分布在东莞中部、南部和东部的山地,丘陵地带。矿产分布分散,无规律。[1] 动植物资源东莞市野生动物种类繁多,主要分布于山区和丘陵地带,体型较大的野兽多栖息在东南山区,一般兽类出没于平川、丘陵。主要野生动物有:哺乳类、鸟类、鱼类(134种)、甲壳类和多种贝类、两栖、爬行类、昆虫类等。主要野生植物有:树类114种、竹类23种、内陆水域水生维管束植物48种,水果类40多种、野生中草药89种。内陆水域中常见的浮游生物共8门110属。 行政区划/东莞市 区划沿革1985年01月,东莞县经国务院批准列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同年09月撤消东莞县,建立(县级)东莞市;1988年01月,升格为地级市,东莞市是全国4个不设市辖区的地级市之一,直属广东省。1986年,东莞市开始撤区公所建镇,实行镇辖村体制;1986年02月24日,经广东省政府批准撤销东莞市莞城镇和篁村区、万江区、附城区等3个区公所,设立东莞市城内区街道办事处、城外街道办事处、万江区街道办事处、附城区街道办事处、篁村区街道办事处5个街道办事处。1988年01月,东莞市升格为地级市。07月东莞市莞城区人民政府筹备组成立,作为正县级单位(东莞成立地级市之后计划成立的*区,后被广州当局反对,设区计划夭折),管辖城内区街道办事处、城外区街道办事处、附城区街道办事处、篁村区街道办事处和万江区街道办事处5个科级街道办事处。2000年03月,撤销附城区街道办事处,设立东城街道办事处;2001年10月,撤销篁村区街道办事处,设立南城街道办事处;2002年01月,撤销1988年01月分设的城内街道办事处、城外街道办事处,合并重新设立莞城街道办事处;2002年11月,撤销万江区街道办事处,设立万江街道办事处;至2011年09月东莞市下辖28个镇和4个街道;各镇(街道)共下辖383个村和214个社区。村下辖若干村民小组,社区下辖若干居民小组。东莞实行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行政区管理;镇行政管理机构为镇人民政府,街道行政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村行政管理机构为村民委员会,社区行政管理机构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东莞辖32个镇区,546个村委会,132个居委会。全市陆地面积2465平方公里,158.96万人,外来暂住人口为440.45万人。此外,还有港澳台同胞70多万人,海外侨胞20多万人,是著名的侨乡。 辖区概况东莞市辖4个街道(莞城街道(莞城区)、南城街道(南城区,原篁村区)、万江街道(万江区)、东城街道(东城区,原附城区))、28个镇(石碣镇、石龙镇、茶山镇、石排镇、企石镇、横沥镇、桥头镇、谢岗镇、东坑镇、常平镇、寮步镇、大朗镇、黄江镇、清溪镇、塘厦镇、凤岗镇、长安镇、虎门镇、厚街镇、沙田镇、道窖镇、洪梅镇、麻涌镇、中堂镇、高埗镇、樟木头镇、大岭山镇、望牛墩镇)。市人民政府驻南城街道。 旧版片区东莞六大片区 01城镇片区莞城区、东城区、南城区、万江区。02水乡片区麻涌镇、中堂镇、望牛墩、洪梅镇、道滘镇、高埗镇、石碣镇。03埔田片区石龙镇、石排镇、茶山镇、企石镇、桥头镇、东坑镇、横沥镇、常平镇。04沿海片区虎门镇、长安镇、沙田镇、厚街镇。05丘陵片区寮步镇、大岭山、大朗镇、黄江镇。06山区片区樟木头、谢岗镇、塘厦镇、清溪镇、凤岗镇。 新版片区东莞五大组团 组团名称组团中心管辖镇街中心组团莞城区莞城街道、南城街道、东城街道、茶山镇、寮步镇、大岭山镇、大朗镇、松山湖(生态园)。东北组团常平镇常平镇、横沥镇、东坑镇、石排镇、企石镇、桥头镇、谢岗镇(银瓶新区)。东南组团塘厦镇塘厦镇、樟木头镇、清溪镇、黄江镇、凤岗镇。西北组团万江区万江区、高埗镇、石碣镇、石龙镇、麻涌镇、中堂镇、望牛墩镇、洪梅镇、道滘镇。西南组团虎门镇虎门镇、厚街镇、长安镇(东莞长安新区)、沙田镇(虎门港)。 人口民族/东莞市 截至2013年末,东莞市户籍人口188.93万人。全年出生人口2.22万人,出生率为11.8‰;死亡人口8693人,死亡率为4.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2‰。年末东莞市常住人口831.6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738.10万人。人口城镇化率为88.75%。[2] 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东莞市普查人口中,汉族人口781.41万人,占总人口的95.06%;少数民族人口40.61万人,占4.94%。[3] 截至2012年,东莞常住少数民族总数约为40.6万人,其中户籍人口9000多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比例约2.3%,55个少数民族齐全。常住少数民族人数最多的是壮族,数量将近18万人;其次是苗族,人数6万多人;再次是土家族,人数约4万人;瑶族、侗族和布依族,人数均约2万人。东莞市回族、维吾尔族等10个信奉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人数将近9000人。其余少数民族的具体人数情况如下:彝族1万多人;白族、黎族、仡佬族、朝鲜族均为3000多人;仫佬族、满族均为2000多人;傣族、哈尼族、佤族、水族、蒙古族、土族、毛南族、畲族均1000多人;藏族、傈僳族、拉祜族、阿昌族、羌族、景颇族、布朗族均在1000人以下100人以上;纳西族、赫哲族、京族、普米族、怒族、高山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独龙族、锡伯族、德昂族均在100人以下;门巴族、俄罗斯族、裕固族、基诺族、珞巴族等少数民族人数最少,均在10人以下。东莞市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塘厦、长安、凤岗、虎门、寮步、大岭山等镇。其中塘厦镇少数民族人数最多,有4万多人;其次是长安,有3万多人;而凤岗、虎门、寮步等镇人数均超2万人。其余镇(街)少数民族人数平均在1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东莞市少数民族人口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人口流动性大,分布广泛。东莞市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来自全国各地,其中主要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占比45.3%;其次是贵州省,占比18.7%;再次是湖南省和云南省,占比分别为14%和8%;其余省市共占比约14%。 党政建设/东莞市 东莞市党政领导市委员会书记徐建华副书记袁宝成、姚康常务委员徐建华、袁宝成、姚康、甄瑞潮、刘卫芳、李小梅、梁国英、邓志广、戚优华、王检养、潘新潮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副主任黄双福、王道平、周楚良、郭水、尹景辉、李满堂人民政府市长袁宝成常务副市长梁国英副市长张科、吴道闻、唐庆涛、贺宇、喻丽君、杨江华党组成员冷晓明政协委员会主席李毓全副主席何嘉琪、何碧霞、邝明子、朱伍坤、吕兢、钟淦泉、张玉其、莫布兴 文化艺术/东莞市 东莞为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以广州方言演唱的粤曲、粤剧在东莞有悠久历史,它是本土民间音乐吸融中原文化,并借鉴西方演奏技巧的产物,现为当地民间流传最广的地方音乐和戏剧,东莞素有粤曲、粤剧之乡的美誉。东莞的绘画,受岭南画派先驱居巢和居廉的影响,注重写生,吸收西方素描运用色彩的技法,为岭南画派的奇葩。 东莞每年十分隆重地举行端午龙舟竞渡、醒狮艺术、麒麟艺术、荔枝节、中秋灯会、重阳登高、花市、花街等活动。随着东莞物质生活的丰富的提高,东莞人对传统文化有着一种自发性的重视的热心。使东莞的民间文化艺术得到继承,并且发扬光大,呈现生机勃勃的局面。因此,1958年,东莞被誉为全国*“游泳之乡”;2000年1月,中国龙舟协会授予东莞沙田镇全国*“龙舟之乡”称号;道滘被国家文化部誉为“中国曲艺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东莞石龙镇被誉为“举重之乡”;东莞的石排镇中坑村和长安镇被国家有关部门授予“醒狮舞蹈艺术之乡”,此外,清溪镇、樟木头镇均是闻名中外的麒麟艺术之乡。粤剧戏剧是流传最广、影响最深的民间艺术之一。粤剧在东莞同样深受群众的喜爱,著名粤剧大老倌卢启光等广东粤剧名家常到东莞城乡登台演唱和传艺。舞狮(龙、麒麟、凤)东莞民间以动物造型的舞蹈丰富多彩,有龙舞、凤舞、狮子舞、麒麟舞和貔貅舞……特别是狮子舞,技术精湛,演技非凡,扬威四海,长安镇还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龙狮之乡”。每年元宵节,全市数百台醒狮、金龙、彩凤、麒麟参加大型群狮贺元宵活动,城内万人空巷。 赛龙舟东莞龙舟队曾多次在香港、澳门、加拿大、新加坡及本地举行的国际龙舟比赛中夺得金杯。沙田镇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龙舟之乡”。每年从农历五月初一至十五,石龙及水乡各镇区连续举行一系列龙舟比赛,成为东莞一景。 客家山歌东莞清溪、樟木头等镇的客家人唱山歌早就有名,每逢节日,经常举行各类山歌表演或比赛,热闹非凡。 荔枝节每年六月底至七月初,正值桂味、糯米糍等优质荔枝成熟季节。东莞各地均以佳果迎接四方来宾,举行欢庆活动,共庆丰收,共聚友谊。 东坑“卖身节”—“翻身节”—“泼水节”这是一个从明代起随时代变迁不断演变而来的有趣民间节日。相传明朝万历年间,每年农历二月初二,东坑及附近生活极度贫苦的农民就聚集在东坑村的大榕树下,等候大户人家雇佣耕田、打工、雇主看中谁,就用水泼湿被雇者的衣服。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民间的“卖身节”。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富裕,“卖身节”就逐渐演变成为庆贺美好生活的“翻身节”和“泼水节”。 交通/东莞市 2005年全年共开展了12项省、市重点工程,其中,续建完工项目有常虎高速主线、东部快速以及莞龙、东深公路改造、莞深高速大坪立交工程;新建完工项目有新设置收费站工程;新开工项目有北王公路改造工程、西部干道工程;筹建项目有惠常高速东莞段、莞深高速三期石碣段、常虎高速公路新联支线、莞深高速上屯立交;完成工程投资30.1亿元,比2004年增加18.5%。  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及控股的子公司全年路桥费总收入9.91亿元,其中:全年非经营性一级公路收费收入4.68亿元,其中,年票收入2.92亿元,次票收入1.76亿元(因收费站撤并,新设收费站未建成使用,次票收入大幅减少,比2004年同期下降20.49%)。路桥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令34号的规定,提取必要的管理和养护费用,其余全部用于偿还公路建设的贷款本息。 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路桥费收入5.23亿元,营运里程达到98.198公里,其中,莞深高速公路一、二期、三期东城段47.64公里,龙林高速公路9.1公里,常虎高速公路主线41.458公里(为2005年新增营运里程)。相关东莞公交车路线:东莞15路公交车路线东莞14路公交车路线东莞13路公交车路线东莞12路公交车路线东莞11路公交车路线东莞10路公交车路线东莞9路公交车路线东莞8路公交车路线因为篇幅有限,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东莞公交路线查询. 主要公路干线常虎高速公路:为省重点工程,工程起于东莞市虎门镇,五点梅主线起点接广深高速公路,新联支线起点接广深高速公路及省道S358(虎门轮渡公路)通往虎门港,两线在花灯盏合拢,起点线型呈Y型。主线长41.458公里,新联支线长11.571公里,合计总长53.029公里。沿线设东深、东莞火车东站、常平、莞樟、莞深、松山湖、龙大高速、大岭山、五点梅、新联等互通立交;全线设分离式隧道两座,单洞总长2.971公里,隧道宽14.5米;设特大桥10座、大桥35座,桥梁总长约18.638公里(不含匝道桥),桥隧总长20.123公里,占线路全长的38%。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车速120公里/小时。东部快速干线:工程起于寮步上屯(接松山湖大道),经茶山、横沥、石排、企石等镇,终于桥头镇桥新大道(接省道S255),建设总里程28.13公里(其中快速路21.23公里,城市主干路6.9公里),2005年9月28日建成通车。全线为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为80公里/ 小时,共有主线桥梁33座。中央分隔带及道路两侧景观绿化、照明、交通工程同步实施。 广深公路(107国道),自广州至深圳,东莞市辖段长57.7公里,贯穿我市中堂、万 江、莞城、篁村、厚街、虎门、长安七个镇区。 莞惠公路(省道),市辖段长60.54公里,由我市莞城经附城、寮步、大朗、黄江、樟木头、谢岗六个镇区至惠州。莞龙公路(省道), 属省道S120的一段,起于东城区,经茶山、石龙,终于石排燕窝,总长14.802公里。全线采用双向8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全线设置大桥1座,中桥2座,下穿铁路框架桥1座。2005年9月28日建成通车。东深公路,即省道S255东莞段,纵贯桥头、常平、樟木头、塘厦、凤岗等镇,经常平、樟木头,在塘厦林村另辟新线至凤岗,于凤岗海关附近接回东深旧路,建设总里程49.845公里(其中新建公路31.6公里,旧路改造18.4公里)。全线采用双向6或8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2005年9月28日建成通车。十三条联网公路,总长268.3公里。其中莞桥线33公里;石大线31.5公里; 樟凤线24.3 公里;东横石线20公里;中广线16公里;大桥线20公里;望洪道线14.5公里;厚虎线21公里;万石线18公里;公常线23.5公里;莞道厚线13公里;清龙线24.5公里;新湾线4公里。这十三条公路均为一级水泥路,与市内五条主干公路联结成网。广深珠高速公路,东莞路段全长47.5公里,贯穿我市麻涌、中堂、望牛墩、道窖、篁 村、厚街、虎门、长安八个镇区。市段内设有7个立交进出路口。莞深高速公路,自行策划、自行投资、自行组织建成全国*条地方高速公路,一、二期工程全长41公里路。虎门大桥,地处鸦片战争的珠江口,连接虎门、番禺两地。虎门大桥工程总投资29.4 亿元,全长15.76公里,主桥长4.6公里,桥面双向六车道,设计昼夜通车量为12万车次。大桥辅航道桥是270米连续钢结构桥,居同类桥梁世界*;主跨净空高60米,桥下可通航10万吨巨轮。虎门大桥的通车, 使从香港、深圳至珠海、中山等地的陆路交通自此缩短了120公里。 地铁规划保留原《东莞市轨道建设规划》中城市轨道1号线、2号线、3号线的线位方案,优化调整4号线线位,增加4号线支线,衔接深圳城市轨道4号线,远期预留增加5号线、6号线。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总长307.8公里,共设置车站84座,其中城市轨道间换乘枢纽车站8座,途经32个镇区。(更新于2015年03月19日)[4] 。地铁1号线:以麻涌西站为起点,途经广麻公路、望沙路、水乡大道、万江大道、鸿福路、八一路、莞长路(G107)、建设路、新城大道、松佛路、富民大道、公常路至黄江南站。地铁2号线:北起东莞火车站,向西途经莞龙路、东城中路、东莞大道、莞太路、连升路止于长安新区东站。地铁3号线:西南起于长安新区南站,途经新沙西路、靖海中路、S358、新城大道、常平北环路、口岸大道、常东路、大东路、东平大道,止于企石博夏站。地铁4号线:线路始于1号线黄江中心站,经清龙路、塘龙路、清塘路、清凤路、鹿湖路、东风路,止于清溪东站。地铁5号线:北起于石龙站,向南途经龙升路、月湖路、东园大道、企石环城大道、振华路、东山大道、20号公路,止于谢岗站。地铁6号线:北起于石排北站,经长青南路、德政中路、莞长路(G107)、新城大道、西环路、创业路、樟木头大道、香芒路、聚富路、清凤路、东深路、止于凤岗南站。 电车中心城区、松山湖、水乡片区共规划3条线路,总规模达到47公里。远期中心城区将形成“双中心放射+环状”的开放式网络结构,规划线路8条。(更新于2015年03月19日)[4]中心区:设站21座,平均站间距约600米,换乘节点为东城站、莞太路站、西平站,总长12千米。松山湖:主要是联系松山湖、寮步与市中心,换乘节点为东城站,总长23千米。水乡片:主要联系洪梅、望洪、望牛墩等片区,有望洪枢纽、望牛墩站两大换乘节点,总长11.9千米。 铁 路东莞是广九铁路、广深准高速铁路、广梅汕铁路与大京九铁路的交汇点,呈人字形于常平镇分别向南、北和东部伸延,贯通我市埔田、丘陵、山区等东部各镇区。东莞铁路口岸是国家一类口岸,在北京、上海至九龙直通旅客列车的出入境检查检验手续在这里办理,往来港九、北京以及上海、华东等地区极为便利。四条过境铁路干线分别是::广深铁路、广梅汕线路、广深准高速公路、京九铁路。广深铁路贯穿我市石龙、茶山、横沥、常平、樟木头、塘厦、凤岗等七个镇,全长56公里。广梅汕铁路在常平接轨经谢岗延伸粤东市段长23公里。广深准高速铁路京九铁路在我市境内设有谢岗、常平、樟木头、塘厦4个站。常平线路客运口岸是国家一类口岸,是广东四大铁路客车口岸之一。北京至九龙、上海至九龙旅客列车在常平设立出关口岸。 航道全市境内拥有航道82条,可通航里程798公里。主要航道有东江干流、东莞水道、太平水道、麻涌水道、中堂水道、倒运海水道、大汾北水道和寒溪水水道。其中东莞水道1993年由7级航道改造为4级航道,可通航500吨级以下船舶。拥有河口海岸线53公里,万吨级轮船可沿珠江口狮子洋水道进入虎门、沙田、麻涌三镇。 港口东莞位于珠江出海口,虎门历来就是我国南方的重要门户,溯珠江而上,可分别通达粤东、粤北、粤西乃至广西等地。主要港口——虎门港是国家一类口岸,对外国籍船舶开放,每天都有客货轮直达香港。目前虎门港已建成2000吨级至35000吨级泊位11个,设计能力600万吨,同时,还有莞城港区、石 龙港区和中堂、望牛墩、麻涌、新民、洪梅等一批水路进出口货物装卸点,港口货物集散非常方便。 机场东莞虽然没有自建机场,但周边有多外机场可供利用。沿广珠高速公路,五十公路内北有广州白云机场,南有深圳机场;一百公路左右有珠海机场、佛山机场以及香港新机场。市内设有多个民航代办处和40多个业务点,办理各航线客货运输业务甚为便捷。 站场1、客运站场,全市现有客运站场47个,总面积38.9万平方米,其中一级站1个,二级站9个,三级站3个,四级站8个,简易站场(含专线发车点)26个。站务量为日发班次3300班,日过往班次580班,2001年日均发送量135500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8.83%。2、货运站场。目前东莞市没有货运站场,有三个物流中心,分别是篁村的龙骏物流中心,南方物流中心和塘厦利沣物流中心。 运输运力和线路分布状况全市现有营运汽车78883辆,124747吨位,131740座位;其中营运货车71805辆,营运客车7078辆。营运汽车中,客运班车3704辆,114292座位;旅游客车17辆,663座位;出租客车3357辆,16785座位。全市拥有船舶536艘,总载重吨152849吨,其中出港澳船舶166艘,总载重吨90656吨。 全市拥有客运班线839条,日发班次3434班;其中跨省线路204条,日发245班次;跨地(市)111条,日发389班次;地(市)内524条,日发2800班次。班线839条, 日发班次3434班;其中跨省线路204条,日发245班次;跨地(市)111条,日发389班次;地(市)内524条,日发2800班次。 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及运输状况1、市公共汽车总公司。目前*全市性公共汽车营运企业。拥有营运车辆583台(其中莞邑公司103台),其中双层巴士18台,开通公交线路45条,通车里程达1300公里,基本覆盖全市各镇(区)和边远管理区2、各镇(区)公共汽车。目前全市拥有各镇(区)成立的公共汽车18家,主要在各镇辖区内运行,拥有运力236台大中巴士。公交设备 3、市内专线营运车。目前经营市内专线客运的企业有31家,共投入948台大巴运力,共开辟31条市内专线。4、出租小汽车。全市共有24家出租小汽车公司,拥有出租小汽车3357辆,16785座位,分布于城区和各镇区之间运营。 经济/东莞市 2010年12月16日,“全国第三届地市州盟相对富裕程度与统筹发展监测评价报告”发布,其中“第三届全国相对富裕地区”排行也随之出炉,广东东莞市列榜首。 2010年东莞GDP达到4246亿元,同比增长10.3%,经济规模国内排名第九,全球500强城市,排名195位。而且是跻身前200强的中国城市中,*地级市。东莞经济以外向型为主,特别是工业,大部分的资金、原材料和产品销售都离不开国际市场。实际利用外资:东莞利用外资从“三来一补”起步,逐步发展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者来自香港、台湾、朝鲜、南韩、也门、越南、老挝、泰国、肯尼亚、瑞士、利比亚、芬兰、蒙古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在投产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全球100强企业有1家,500强企业有4家,境外上市公司有8家。其中包括美国的杜邦、瑞士的雀巢、荷兰的菲利浦、德国的赫司特、法国的汤姆逊、韩国的三星、日本的日立、新日铁、索尼、住友金属、英国的太古集团、芬兰的诺基亚以及香港的伟易达等。到2005年底累计,实际利用外资(不含对外借款)约210多亿美元。全球*中文搜索引擎百度亦在南城的繁华地段成立百度(中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更有设计著称的广告优秀企业:东莞市拓博广告有限公司、东莞市唯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网络企业。2012年东莞生产总值(GDP)5010.14亿元,同比增长8%,经济规模国内排名第八。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总收入、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进出口总额、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分别达到839亿元、313亿元、1347亿美元和6400亿元。东莞的星级饭店达到96家,其中五星级饭店17家、四星级饭店25家。到目前为止,东莞市拥有五星级饭店的数量仅次于北京和上海。[5] 2013年东莞生产总值(GDP)5490.02亿元,比上年增长9.8%。分产业看,*产业增加值20.09亿元,下降0.3%;第二产业增加值2518.88亿元,增长10.3%;第三产业增加值2951.06亿元,增长9.4%。三大产业比例为0.3:45.9:53.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6109元,增长9.4%。[2] 2014年东莞生产总值(GDP)5881.18亿元,比上年增长7.8%。分产业看,*产业增加值20.84亿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2697.90亿元,增长9.2%;第三产业增加值3162.44亿元,增长6.3%。三大产业比例为0.3:45.9:53.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0604元,增长7.4%。[6] 2015年东莞GDP达6275.06亿元,同比增长8.0%。其中,*产业增加值20.50亿元,下降0.4%;第二产业增加值2902.98亿元,增长6.2%,占GDP比重46.3%;第三产业增加值3351.59亿元,增长10.0%,占GDP比重53.4%。2014和2015年连续两年,东莞的第三产业占比超过第二产业。 *产业2009年全市完成农业总产值25.3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3.3%。其中种植业产值13.20亿元,增长3.2%,占52.2%;林业产值0.21亿元,下降37.5%,占0.8%;牧业产值5.00亿元,增长6.8%,占19.8%;渔业产值6.06亿元,增长3.3%,占23.9%。全年粮食种植面积4.16万亩,粮食产量1.19万吨;水产品产量7.33万吨,增长1.4%;蔬菜产量40.03万吨,增长2.3%;生猪出栏数28.08万头,增长8.4%;家禽出栏数752.20万只,增长2.7%。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家。年末全市共有20家农业龙头企业和25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6家、*2家。年末全市共有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26个、无公害农产品47个、绿色食品38个、有机食品10个。 第二产业经济总量规模不断扩大。2006年,全市生产总值2624亿元,工业总产值5512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842.21亿美元。制造业实力雄厚,产业体系齐全。是全球*制造业基地之一,制造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90%以上,形成以电子信息、电气机械、纺织服装、家具、玩具、造纸及纸制品业、食品饮料、化工等八大产业为支柱的现代化工业体系。拥有全球500强企业45家,境外上市公司800多家,投资者来自世界20多个国家和地区,诺基亚、雀巢美极、三星、生益科技等一批国际知名企业。  镇域特色经济明显,产业集群化程度高。全市拥有国家纺织业基地市、中国女装名镇(虎门)、中国羊毛衫名镇(大朗)、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名镇(寮步、石碣)、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重镇(长安)、珠三角地区(东莞)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石龙、石碣、寮步、清溪、虎门、长安、黄江、塘厦、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东部工业园)、中国机械五金模具名镇(长安)等一批*产业基地。     第三产业金融2013年东莞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40.22亿元,增长18.6%。2013年末东莞市有各类金融机构121家,其中银行类机构33家,保险类机构52家,证券期货类机构36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83.94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86.66亿元,比上年增长9.8%,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9.1%。[2] 截至2013年末,东莞上市企业已达21家,其中12家在A股上市,9家在境外上市,上市后备企业有90家。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有8家(数量居全省*),在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达122家。目前东莞已形成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四板和上市后备企业的梯次结构。[7] 2015年下半年以来,东莞企业挂牌新三板速度明显加快。继前期先后有6家莞企挂牌后,8月16日又有2家莞企挂牌,使东莞新三板企业数量刷新至34家。[8] 自新三板扩容以来,东莞本土券商东莞证券发力新三板业务,东莞已挂牌的34家公司中,有19家都是东莞证券推荐挂牌的,占比高达56%,领跑广东地级市。[9] 贸易2014年东莞全市实现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6%左右;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54.84亿元,增长11.13%;进出口总额1625.4亿美元,增长6.2%;实际利用外资45亿美元,增长15%。其中进出口总额增速预计在全省范围内名列前茅,各项体现转型升级趋势的结构指标持续优化,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10] 外资在2014年度东莞市实际出口前10名外资企业中,东莞三星视界有限公司以41.41亿美元继续稳居榜首,不过相比2013年度,整整少了10亿美元,下滑严重。有分析指出,作为全球智能手机巨头三星手机的触控屏供应商,三星视界出口的减少与三星手机的表现有着直接的关系。随着国产智能手机的崛起,三星手机的市场份额在逐步减少,作为供应商的三星视界,其出口也会随之减少。[11] 民营在2014年度东莞市主营业务收入前10名民营企业中,华为终端(东莞)有限公司以4310245万元登顶成功,紧随其后的是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和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之后是华为机器有限公司。[11] 经济珠三角城市发展竞争力指数的指标体系基于国际上著名的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人类发展指数”、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全球城市竞争力指数”、中国社科院“中国城市竞争力指数”和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等,结合数据的代表性、及时性、可靠性和可获得性,设置一级指标包括“经济、社会、创新开放、生态环境和政府法治”。在此基础上设置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测评与衡量“政府、企业和居民”在城市发展中的影响。通过珠三角城市发展竞争力比较,发现城市发展的个性,提供城市“优化”发展政策启示。珠三角城市发展竞争力指数反映珠三角九个城市2013-2014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其数据来源于各城市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年鉴等权威资料,如统计局的年报和半年报中披露的数据、《广东社会经济统计月报》和各地方政府网站公布的信息。指标涵盖城市发展的总量、结构和增长等不同维度,综合体现珠三角九个城市在经济、社会、环境、法治和开放活力方面的竞争力。近几年,东莞市充分接受来自港澳台的经济辐射,充分把握承接港澳台产业转移的先机,大规模地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创造了世人瞩目的“东莞奇迹”。第二产业多年来在有“世界工厂”之称的东莞的产业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而最近几年,转型升级成为了东莞的核心命题,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9月28日,2014年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现场会在东莞召开。会议强调,要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学习借鉴东莞的经验,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更好地促进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东莞市政府、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等代表作了大会发言。东莞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领域走在全省前列。东莞市牺牲多年的发展速度,始终坚持“科技东莞”工程和“人才东莞”工程,打造新兴增长极,巩固积极向好的转型升级的态势,催生转型升级的“拐点”,努力实现了产业结构“实现脱胎换骨的变化”。科技2014年东莞市科学技术奖授奖项目共75项,奖金合计690万元。市科技局局长吴世文介绍说,虽然2014年市科学技术奖获奖总量比2013年少,但获奖项目科技含量更高,体现了自主创新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12] 2014年东莞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755家,居全省地级市首位。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全市出口总额的37.6%,对全市出口增长贡献率为47.3%。[13] 2015年,东莞已有六成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研发工业机器人的企业和工业机器人装备制造商已有70家,机器人企业数已占全国总数的10%,工业机器人产业总产值15亿元,整个智能装备产业总产值逾200亿元,已逐渐形成了运动控制与高端装备企业群、工业与服务机器人企业群等集群,并涌现出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机器人企业,创新创业机制和产业链配套日臻完善。而在工业机器人专利方面,东莞专利数量达到995件,超过了广州的879件。[14] 2015年8月,东莞获批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成为我省*取得创建资格的地级市。[15] 社会事业/东莞市 教育全市拥有各类学校574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4所,电视大学1所,普通中学134所,中专、中师、技校及职业中学21所,小学414所,另有幼儿园511所,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专任教师3.7万人,基本建立起从幼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到成人终身教育的比较完整协调的教育体系。在1995年,全市已普及了高中教育。  2005年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入学率为98.4%,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4.1%,升入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有28753人,普通高中在校生与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的比例为6∶4;成人教育持续发展,全年培训量达50.40万人次。成人高考报名人数为22442人,实考21004人,录取19014人,比上年增加1364人,考生录取率为90.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总人数为57515人次,报考人数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名列第三。科技:2005年引进各类人才11.67万人,新增高级人才2875人,新增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3400人,本科学历3.6万人。目前全市人才总量达到83.9万人,其中高级职称10064人,中级职称105725人,初级职称142442人。另外,聘用院士7名。  东莞市主要中学及高等院校类别学校列表重点中学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中学东莞高级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东莞市东华高级中学东莞市光明中学东莞市石龙中学东莞市虎门中学东莞市万江中学东莞市常平中学东莞市虎门外语学校东莞市南开实验学校东莞市翰林实验学校本科院校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东莞理工学院(东莞大学)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广东科技学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东莞校区)专科院校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高职院校东莞技师学院东莞行政学院东莞科技进修学院东莞南方科技专修学院东莞广播电视大学筹建院校香港理工大学(东莞校区)广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东莞台商职业学院东莞光明职业技术学院东莞育才科技职业学院广州美术学院(东莞校区) 文化设施东莞市有东莞电视台、东莞人民广播电台以及东莞日报等媒体,各镇有电视站、文化站。全市有村镇文化中心80个、图书馆(室)473个,文化广场447个、博物馆16个,公共文化设施占地面积近1000万平方米。东莞是全国有名的篮球城市、游泳之城、举重之城。 卫生2009年年末全市有医疗机构总数2106个,其中门诊、诊所、卫生站、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2033个,卫生技术人员35766人,医院病床18080张。全市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48个,覆盖了全市300多个村(社区)。全年诊疗总人数上升8.0%。   体育2009年全年东莞运动员共获得122枚金牌、104枚银牌、128枚铜牌。其中夺得国际赛金牌8枚;夺得全国赛金牌20枚;夺得广东省赛金牌94枚、银牌92枚、铜牌113枚。  通信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东莞通信事业也蓬勃兴起。一个交换程控化、传输光纤化、数字化的现代通信网络已经建成。程控电话、移动电话普遍应用,全市城乡各地与国内、国际通话都极为方便。目前电话普及率(含移动电话)每百人210户,因特网用户52.90万户。2005年,全市邮电业务收入132.82亿元,平均每天邮电业务量3600多万元。 水利供排水:主要的供水工程有东深供水工程、东江引水工程以及分布全市各镇区的自来水厂。  东深供水工程是国家建设的大型供水工程,主要供水香港、深圳及本市沿途各镇。今年第四期扩建工程完成后,年供水量可达24.23亿立方米,其中供香港11亿立方米。  东江引水工程是本市自行兴建的大型引水工程,全长83公里。其主要功能一方面排除内涝积水;另一方面引东江淡水灌溉沿线耕地及沿海咸潮地区,解决沿途14个镇区工农业和生活用水。自来水厂原来主要以各镇区为单位兴建,目前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已达98.6%。为了进一步提高供水质量,先后展开了市中西部供水工程、东部供水工程、水乡片供水工程的建设,建成后供水能力将超200万m3/日。目前,已建成的现代化大型水厂3座,大型供水网250公里,供水规模居广州、深圳之后排第三位,全市日供水能力达到400万m3。 电力东莞一向十分重视电源电网建设,国家在这里建设的沙角电厂,是全国*火力发电基地之一,发电装机容量388万千瓦。另外,本市自行建设的电厂18间,发电装机容量261.77万千瓦。电网建设方面,全市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05座,主变容量3178.2万千伏安,各镇区均有二到三座110或220千伏变电站,2005年供电量415.66亿千瓦时。  东莞市电力供应充足,全市有变电站92座,拥有主变台数257台,主变容量2489.8万千伏安。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对重点企业实行双回路供电。2004年全市供电量372.84亿千瓦时,完全能保证生产、生活用电。  2004年,全市自来水日供能力430万立方米,全年综合供水能力15.69亿立方米,全年供水量14.01亿立方米。自来水普及率98%,完全能满足工业生产居民生活用水的需要。 重要历史事件/东莞市 虎门销烟虎门销烟:虎门销烟前,林则徐了解到,过去用火焚烧鸦片,鸦片油渗入土中,一些人就将这些土挖去,熬炼成烟膏.因此他派人在虎门海滩挖出长宽各15丈的2个大池,灌入海水,然后把鸦片投入池内,泡透后放石灰.再打开涵闸让鸦片末泄入茫茫大海。 东深供水工程为解决香港同胞食用淡水问题,中央政府在1960年建成深圳水库,开始对香港供水。l963年大旱,港九同胞饮用水十分困难,广东省人民政府对此事非常关心。同年12月8日,周恩来总理出访非洲路过广州,中共中央中南局*书记兼广东省委书记陶铸,召集省委书记***、省长陈郁等人向总理汇报兴建供水工程问题,提出了3个方案。周总理听了汇报后,同意从东莞县桥头镇引东江水,利用石马河道,经过8级抽水站把东江水提高水位46米后注入雁田水库,然后在库尾开挖3公里人工渠道注水入深圳水库,再通过钢管送水到香港的设计方案。于是,东江一深圳供水工程(以下简称东深供水工程)于1964年全线展开施工。经过1万余人一年奋战,1965年1月建成,同年3月1日开始供水。东深工程建成后,除负担供水港九地区每年6820万立方米外,还负担灌溉东宝两地沿线农田16.85万亩,排涝6000亩和向深圳市供应生活用水每年3000万立方米。香港同胞从此解除了缺水之苦。 旅游景点/东莞市 东莞市是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胜古迹甚多,旅游资源丰富。东莞为岭南古邑,历史源远流长,东莞博物馆珍藏有村头遗址等新石器时代以来的出土文物。东莞是英雄的土地,鸦片战争揭开中国近代史*页,有中外闻名的林则徐销烟池、沙角炮台、威远炮台等抗英古战场遗址,有鸦片战争博物馆、海战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抗日战争时期这里是东江人民的根据地,大岭山抗日史实陈列馆和榴花抗日纪念亭,吸引不少游客瞻仰。人文景观丰富,有金鳌洲塔和榴花塔、广东四大名园之一的可园、袁崇焕故居、黄旗古庙等。自然风景优美,有仙鹅湖、石排燕岭、绿色世界、清溪山水天地以及珠江口滨海秀色、稻海蕉林,荔红荷香,旗峰胜迹等。改革开放后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一座充满活力、充满魅力的现代化城市正在崛起,旅游、休闲渡假设施完善,幽静、舒适、豪华的渡假村点缀于秀水青山之间。荔枝、香蕉等新鲜水果四季不绝,虎门膏蟹、白沙油鸭、厚街腊肠、乌头鱼、水鸭、水鱼、“三蛇烩”,“三禾宴”等美食不胜枚举,旅游业方兴未艾。鸦片战争博物馆 鸦片战争博物馆座落在东莞市虎门镇,是一座收藏、保护、陈列、研究林则徐禁烟与鸦片战争文物史料的专题性博物馆,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全国一百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之一。展馆占地2400多平方米,为一城堡式现代化建筑物。展馆内图文翔实,内容生动丰富。二楼正面一大环型立体巨画,再现了当年鸦片战争虎门海战的情景,巨画虚实结合,采用现代化电、声、光、影等科技装置,让人置身于150年前的抗英战阵之中。该馆还有禁毒展览以及有关近现代书画艺术、民族风情、自然科技等方面的临时性展览。威远炮台位于虎门镇的威远岛,是鸦片战争古战场遗址之一、虎门海口防务的主要阵地,也是我国保留得最完整、最有规模的古炮台之一。炮台雄伟壮观,平面呈月牙形,全长360米,高6.2米,宽7.6米,底层均用花岗岩垒砌,顶层用三合土夯筑,非常坚固。全台有券顶暗炮位40个,沿台面上还有4个露天炮位。著名导演谢晋拍摄的电影《鸦片战争》曾将威远炮台作为实景拍摄地之一。沙角炮台鸦片战争古战场遗址。位于虎门海口沙角山,始建于清嘉庆五年(1801年)。鸦片战争时期,沙角炮台与大角炮台是虎门海口的*道防线,被誉为粤海*重门户。现已开放的主要景点有:沙角缴烟码头广场、濒海台、临高台、节兵义坟、节马与陈连升塑像、捕鱼台、功劳炮、林则徐纪念碑等。海战博物馆位于虎门海口威远炮台附近,是一座专题性与遗址性相结合的博物馆。占地面积2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由陈列大楼、宣誓广场、观海长堤等组成建筑纪念群体。《鸦片战争海战陈列》和《虎门海战》半景画是该馆的基本陈列。海战博物馆是虎门炮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国三大禁毒教育基地之一。可园博物馆广东近代四大名园之一的可园,始建于清朝道光三十年(1850年),位于莞城万江桥畔的可园路,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电视剧《浓情大地》周海媚出嫁一幕,便在这里拍摄。可园的特点是以小见大,缜密布局,设计精巧。在三亩三的土地上,有1楼6阁19厅15房,亭台楼阁、厅堂轩院、山水桥榭,一应俱全,被誉为岭南古典园林建筑的珍品。名画家居廉、居巢曾在可园习画十年,开创了岭南画派的先河,使可园成为当时岭南文化策源地之一。隐贤山庄是明代贤臣李觉斯的故乡。据说李觉斯晚年因直言进谏,触犯皇帝而被削官为平民。从此回故乡隐居数十年,百姓便把他隐居的地方称为隐贤山。隐贤山位于常平镇丽城开发区内,占地五十多万平方米,是东莞大型文娱、旅游、度假中心。隐贤山庄里的古典建筑和雕塑体现出中国传统的“儒、道、佛”的思想,包含着较浓的文化内涵。景区内有我国*以二千吨天然汉白玉雕刻而成的普慈观音圣像(29米高)。隐贤山庄里的“老三宝”(隐贤寺、晚翠居、孝思寺)和“新三宝”(“喜鹊登梅”对瓶、明青花瓷“龙纹盘碗”、釉裹红大缸)吸引着成千上万的游客。设计独具匠心的中华音乐喷泉,利用灯光变化及水型组合,喷射出能营造不同视觉效果的图形,融合了道家之八卦造型,巧妙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之精华,达百余种变幻效果。国家A级景区(4A)东莞松山湖景区(4A)虎门鸦片战争博物馆(4A)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4A)东莞科技馆(4A)华南MALL·欢笑天地(4A)龙凤山庄(4A)粤晖园(4A)东莞香市动物园(4A)东莞银瓶山森林公园(4A)东莞展览馆(4A)东江纵队纪念馆(4A)可园(4A)大屏嶂森林公园(4A)袁崇焕纪念园(4A)塘尾古村与南社古村(4A)石排红石山遗址公园(3A)茶山圣心蛋糕博物馆(3A)唯美陶瓷博物馆(3A)诺华中国家具博物馆(3A)石龙欧公祠(2A)樟木头冠和博物馆 名胜古迹/东莞市 东莞市是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胜古迹甚多,旅游资源丰富。东莞为岭南古邑,历史源远流长,东莞博物馆珍藏有村头遗址等新石器时代以来的出土文物。东莞是英雄的土地,鸦片战争揭开中国近代史*页,有中外闻名的林则徐销烟池、沙角炮台、威远炮台等抗英古战场遗址,有鸦片战争博物馆、海战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抗日战争时期这里是东江人民的根据地,大岭山抗日史实陈列馆和榴花抗日纪念亭,吸引不少游客瞻仰。人文景观丰富,有金鳌洲塔和榴花塔、广东四大名园之一的可园、袁崇焕故居、黄旗古庙等。自然风景优美,有仙鹅湖、石排燕岭、东莞植物园、清溪山水天地以及珠江口滨海秀色、稻海蕉林,荔红荷香,旗峰胜迹等。改革开放后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一座充满活力、充满魅力的现代化城市正在崛起,旅游、休闲渡假设施完善,幽静、舒适、豪华的渡假村点缀于秀水青山之间。荔枝、香蕉等新鲜水果四季不绝,虎门膏蟹、白沙油鸭、厚街腊肠、乌头鱼、水鸭、水鱼、“三蛇烩”,“三禾宴”等美食不胜枚举,旅游业方兴未艾。  *林则徐销烟池及虎门炮台旧址虎门鸦片战争旧址可园莞城岭南四大名园之一省级村头村遗址虎门全国*贝丘遗址金鳌洲塔万江街道东莞*文物建筑燕岭古采石场遗址石排镇古代采石场南社村古建筑群茶山镇明清特色古建筑塘尾村明清古建筑群石排镇明清完整古村落黎氏大宗祠及古建筑群中堂镇明清大型宗祠康王庙石排镇清代特色庙宇却金亭碑莞城街道明代文明大岭山抗日根据地大岭山镇东江纵队的摇篮蒋光鼐故居虎门镇抗日英雄故居国殇冢道滘镇日寇侵华见证地市级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东江纵队路东干部训练班清溪抗日战争迎恩门城楼(西城楼)城区明代榴花塔东城明代 金刚经云石塔城区清代 陈莲峰墓虎门明代 熊飞墓东城明代 宋皇姑赵氏墓东城宋代 余屋牌坊东城明代 李桤墓桥头明代海月岩厚街宋代东莞县博物馆旧址城区民国 东岳庙茶山明代 欧仙院石龙民国容庚故居城区清代朱执信纪念碑虎门民国黄旗胜迹东城宋代周恩来演讲台石龙民国李文甫纪念亭石龙民国道滘大坟道滘清代巍焕楼道滘清代大汾古桥万江明代薰莱亭桥头清代逆水流龟村堡虎门明代郭真人古庙虎门明代张彩廷纪念碑与福音堂塘厦民国清代神仙水厚街明代方氏宗祠厚街明代黄氏宗祠企石明代叶氏宗祠大岭山清代马山古迹大岭山清代观音山古迹大岭山明代马山古迹大岭山宋代单氏小宗祠石碣明代崖山古迹谢岗清代重点文物1、西城楼保护区:规划要求重点保护。以城楼中心为圆心,半径50米以内为*保护区,区内开辟广场进行绿化,严禁设置任何建筑物;半径50~80米内为景观保护区,允许建高度12米以下的建筑;半径80~150米范围内为环境保护区,不允许新建高层建筑。 2、可园保护区:可园本身为*保护区,可园内建筑物及景物(包括树木),不得变动更改;景观保护区范围北至下关路,东至可园东墙外14米,南至高架桥。原有水塘要保护。可园东墙外14米内须植树绿化,不得修建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可园至高架桥范围内不得建任何建筑物,并须对高架桥进行垂直绿化美化。在西至珊洲河及东江南支流,北至大西路、振华路,东至运河西路,南至高架桥以内为环境保护区,不得新建高层建筑。   3、金鳌洲塔保护区:以金鳌洲塔为中心,四周各控制300米为景观保护区。保护区内河堤路西侧只能修建四层以下建筑;河堤路外侧不得设置任何建筑和构筑物,以绿化为主,可以设置临时性的游览服务设施。其四周800米内为环境保护区,不得新建高层,建筑各路段须注意塔轮廓的显露,使金鳌洲塔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显示其控制地位。   4、同德街特色民居保护区:同德街5巷11、12、15、18号及新芬路23、25号,形成了一个特色民居群。规划考虑辟为民俗博物馆,并划定为保护区。可按其原样进行修缮,周围改建或新建的建筑注意与之保持协调。重点保护街区。规划将大西路、中兴路整条街区设为景观保护区,区内质量较好的如大西路3~6号、34号、36号;中兴路24号、28号、30号、32号、38号需*保护。有些年代久远、破损较严重的,可依其原样翻修;若拆掉重建则必须按照整条街的建筑风格、材料质感及规模大小新建。在街道上视野内不得出现影响街道风貌的建筑,街道上的一些设施尽量做到古朴自然。文化艺术东莞为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以广州方言演唱的粤曲、粤剧在东莞有悠久历史,它是本土民间音乐吸融中原文化,并借鉴西方演奏技巧的产物,现为当地民间流传最广的地方音乐和戏剧,东莞素有粤曲、粤剧之乡的美誉。东莞的绘画,受岭南画派先驱居巢和居廉的影响,注重写生,吸收西方素描运用色彩的技法,为岭南画派的奇葩。东莞每年十分隆重地举行端午龙舟竞渡、醒狮艺术、麒麟艺术、荔枝节、中秋灯会、重阳登高、花市、花街等活动。[16]1958年,东莞被誉为全国*“游泳之乡”;2000年1月,中国龙舟协会授予东莞沙田镇全国*“龙舟之乡”称号;道滘被国家文化部誉为“中国曲艺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东莞石龙镇被誉为“举重之乡”;东莞的石排镇中坑村和长安镇被国家有关部门授予“醒狮舞蹈艺术之乡”,此外,清溪镇、樟木头镇均是闻名中外的麒麟艺术之乡。[16] 方言东莞市境内的本土方言包括粤方言和客家方言。粤方言区使用面积、人口均占全市的大部分。在32个镇区中,纯粤方言镇有石龙、长安、沙田、洪梅、道滘、麻涌、万江、中堂、望牛墩、石碣、高埗、大朗、寮步、茶山、企石、石排、常平、横沥、东坑、桥头等20个。有客家方言的12个镇区的情况是:城区(原莞城)、东城、篁村、厚街、虎门、大岭山、塘厦、黄江、谢岗等9个镇区,大部分甚至绝大部分讲粤方言(如城区就只有一个300多人的罗沙上岭村讲客家话);清溪、凤岗2个镇大部分讲客家方言;樟木头镇则是1个纯客家方言镇。 粤剧戏剧是流传最广、影响最深的民间艺术之一。粤剧在东莞同样深受群众的喜爱,著名粤剧大老倌卢启光等广东粤剧名家常到东莞城乡登台演唱和传艺。长安镇业余粤剧团还于2002年赴京在人民大会堂演出大型粤剧《思源》。作客东莞,可不要错过一睹“南国红豆”风采的机会。 民歌东莞清溪、樟木头等镇的客家人唱山歌早就有名,每逢节日,经常举行各类山歌表演或比赛,热闹非凡。 舞狮东莞民间以动物造型的舞蹈丰富多彩,有龙舞、凤舞、狮子舞、麒麟舞和貔貅舞特别是狮子舞,技术精湛,演技非凡,扬威四海,长安镇还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龙狮之乡”。每年元宵节,全市数百台醒狮、金龙、彩凤、麒麟参加大型群狮贺元宵活动,城内万人空巷。 荔枝节每年六月底至七月初,正值桂味、糯米糍等优质荔枝成熟季节。东莞各镇街均以佳果迎接四方来宾,举行欢庆活动,共庆丰收,共聚友谊。东坑“卖身节”—“翻身节”—“泼水节”。 赛龙舟东莞龙舟队曾多次在本地、香港、澳门、加拿大及新加坡举行的国际龙舟比赛中夺得金杯。沙田镇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龙舟之乡”。每年从农历五月初一至十五,石龙及水乡各镇街连续举行一系列龙舟比赛,成为东莞一景。 东莞美食/东莞市 东莞菜属粤菜系,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分丘陵、埔田、水乡、沿海片菜系等,且各有代表美食,如丘陵片有樟木头客家咸鸡、埔田片有大朗榄酱炒饭、水乡片有中堂鱼鲍、沿海片有虎门大宁蟹黄粥等。  土特产——荔枝、麻涌香蕉、厚街濑粉、厚街腊肠、白沙油鸭、虎门麻虾、虎门膏蟹、庾家粽子   东莞主要食街花园新村食街——位于东城区花园新村,是市区最早的一处食街。东莞不少著名的饮食企业就是从这里起步的,比如花园粥城、鹤留山,由于停车不便的原因而今主要有西餐厅、酒巴、茶餐厅等。南城中华美食街——位于南城区银丰路,是目前东莞市区最旺最集中的一条食街,集中了来自全国各地近百家食店,本土的有花园粥城、真功夫、鹤留山等,外来的有小肥羊、重庆火锅、江苏人家、陕西面馆等,在这里24小时都有得吃。  虎门新湾食街——位于虎门镇新湾渔村。一条以竹棚搭成的食街,延绵近百米,*新鲜的海鲜,简易的竹台竹椅,颇有特色。  长安新民食街——位于长安镇新民村,伸出海边的一个个凉棚,用杉木杉皮搭就,捞上当地出产的麻虾、乌头鱼、膏蟹,即时加工,别有风味。  石排食街——位于石排镇中坑村,这里的食肆以精心泡制塘鱼著称,尤以东莞四大家鱼(鳙鱼、鲩鱼、鳊鱼、鲮鱼)的烹制最为出色。  清溪客家菜食肆——东莞清溪镇一带是客家人聚居的地方,这里许多食肆烹制的客家菜很正宗,尤其是客家狗肉、酿豆腐。 友好城市/东莞市 友好城市 国家结好时间哈特福德市[42]美国2001-02-22北海市[43]中国2004-12-22萨洛尼卡市[44]希腊2008-10-24牙山市[45]韩国2012-07-24坎皮纳斯市[46]巴西2013-04-22呼伦贝尔市[47]中国2013-05-27霍隆市以色列2014-02-20奥帕瓦市[48]捷克2014-05-08布里扎市罗马尼亚2014-06-27乌波塔尔市德国2014-11-25银川市中国2014-12-18海城市中国2014-12-20 东莞名人/东莞市 历史人物袁崇焕,民族英雄,字元素(《明史本传》),一说字自如(《黄尊素说略》),汉族。生于万历十二年(1584年)四月二十八日。祖籍广东东莞,出生于广西布政使司梧州府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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