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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西自治州

    湘西州政府门户网站 网站百科: 历史沿革/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境域,战国时属楚黔中郡。西汉属武陵郡。三国时初属蜀,后属吴。西晋、东晋属荆州武陵郡。隋唐五代时期属黔中道。宋为荆湖北路的辰州、澧州。元为湖广行省恩州宣慰司、辰州路、澧州路和四川行省永顺宣慰司,以及新添葛蛮安抚司地。明置永顺宣慰司、保靖州宣慰司,其余为岳、辰两州地。清置永顺府和凤凰、干州、永绥直隶厅,东北部为澧州地。1914-1922年为辰沅道。1938-1949年为第八、九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1952年8月1日,成立湘西苗族自治区,辖干城、凤凰、花垣、泸溪、古丈、保靖。1955年4月28日,改为湘西苗族自治州。1957年9月6日国务院第五十七次全体会议通过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设置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决定,9月2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正式成立。州府设吉首,辖吉首、泸溪、凤凰、花垣、保靖、古丈、永顺、龙山、桑植、大庸10县。1988年12月31日,所属桑植、大庸被划入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由原辖8县2市减为7县1市,即:吉首市,泸溪、凤凰、花垣、保靖、古丈、永顺、龙山县。 古代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境域,战国时属楚黔中郡,郡治在今常德市。秦昭王三十年(前285),取楚巫中、黔中郡及江南地另置黔中郡,郡治在今沅陵县西20里处。秦始皇帝二十六年(前221),分全国为36郡,后增4郡,共40郡。湖南省地分属黔中、长沙2郡,湘西州境属黔中郡,郡治设今沅陵县西。西汉,分全国为13部,部设刺史,直隶京师。湖南大部地属荆州,小部地属交州。荆州辖6郡1国,属地在今湖南境有零陵、桂阳、武陵3郡及长沙国,湘西州境属武陵郡。汉高祖五年(前202),改黔中郡为武陵郡,郡治义陵(今淑浦县),领13县,属地在今湖南境的有12县,湘西州境分属于沅陵(含今吉首、泸溪地)、辰阳(含今凤凰、花垣南部地)、迁陵(含今保靖、花垣北部地)、酉阳(含今龙山、永顺、古丈地)等4县。东汉分全国为13部,部设刺史,后称州牧,直隶京师。湖南属荆州,州治汉寿,即西汉索县故治(今常德市)。领7郡,属地在今湖南境的有4郡。湘西州境仍属荆州武陵郡。郡治移临沅(今常德市)。领13县,属地在今湖南境的有12县,在湘西州境有5县,即沅陵、辰阳、迁陵、酉县、充县,与西汉同。三国时,初属蜀,后属吴。吴分五州,州设刺史,直隶国郡。湖南属荆州,治南郡(今湖北江陵县)。领14郡,属地在今湖南境的有10郡,湘西州境域分属荆州武陵郡和天门郡。武陵郡,郡治同东汉,西汉故郡,领12县,属地在今湖南境有11县,在今湘西州境有5县:黔阳县(今龙山县地)、酉阳县(今永顺、古丈地)、沅陵、辰阳、迁陵3县同东汉。天门郡,治漤中(今慈利县西)。吴景帝永安六年(263)分武陵郡置。领3县:漤中县(今大庸县永定区、慈利县地)、充县(今桑植地)、零阳县(今慈利、石门、澧县、临澧等地)。西晋分全国为20州,州设刺史、直隶洛阳。湖南分属荆州、广州。荆洲治襄阳(今湖北襄樊市),后移江陵(今湖北江陵县),领22郡。属地在今湖南境有9郡,湘西州境域仍分属荆州武陵郡。武陵郡,郡治同三国吴。汉、吴故郡,领10县。属地在今湘西州境有5县:镡成县(含今花垣、凤凰地),黔阳、酉阳、迁陵、沅陵4县与三国时期吴国同。东晋有扬、荆、湘、江、梁、益、交、广等州,州设刺史,直隶建康。湖南分属荆、湘、江3州。属地在今湖南境有13郡。今湘西州境仍分属荆州武陵郡。州、郡治所及属县同西晋。南朝时期,宋代,分江左所有地为22州,州设刺史,直隶建康。湖南分属荆、郢、湘3州。属地在湖南境有14郡国。湘西州境分属荆州天门太守和郢州武陵太守。孝武帝建元年(454)分荆、湘、江、豫州部分地置郢州,治江夏(今湖北武汉市)。武陵郡始分属,领10县,郡治及在湘西州境属县与两晋同。荆州天门太守,州、郡治同晋,属地在今湘西州境的县亦同皆。齐代沿袭宋制。梁天监十年(511)前依齐制。天监十年后,湖南仍分属荆、郢、湘3州。属地在今湖南境共20州(郡级)、郡。今湘西州境分属郢州夜郎郡、卢州(郡级)、武陵郡,南阳郡和荆州天门郡。夜郎郡、治夜郎(今吉首市),分沅陵县置,领夜郎1县(辖今吉首市地)。卢州(郡级)、治泸溪。天监中分沅陵县置,辖今花垣、泸溪县地和吉首部分地。武陵郡,治同宋、齐。领9县,属地在今湘西州境的有3县:大乡县(黔阳县改置,今龙山县地),迁陵、酉阳县与宋、齐同。南阳郡,治建昌,今辰溪县西北。分辰阳县置,含今凤凰县地。天门郡与宋齐同。陈代,分江南所有地为22州。州设刺史。直隶建康。湖南分属荆、沅、湘3州。今湘西州境分属沅州夜郎郡、沅陵郡、南阳郡和北园的北衡州(郡级)。隋统一中国后,分全国为冀、雍、青、兖、徐、梁、豫、杨、荆9州。湖南属荆州,属地在今湖南境的有8郡,湘西州境域分属沅陵郡和澧阳郡。沅陵郡、治同南朝时陈,领5县,属地在今湘西境有3县:沅陵县(今沅陵、泸溪、花垣及吉首部分地),大乡县(今永顺、古丈、保靖、龙山县地);辰溪县(含今凤凰、吉首部分地)。唐贞观元年(627)分全国为10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分为15道。道设采访使,直隶京师。湖南分属山南东道、江南西道、黔中道、黔中道黔州都督府。属地在今湖南境有15州郡。今湘西州境地分属山南东道的澧州澧阳郡,和黔中道的辰州卢溪郡、锦州卢阳郡、溪州灵溪郡。卢溪郡,治沅陵(今沅陵县)。隋朝时为沅陵郡,天宝元年(620)改名。领5县。属地在今湘西州境有2县:卢溪县(今泸溪、吉首、花垣地),麻阳县(含今凤凰地)。锦州卢阳郡,治卢阳(今麻阳县境)。属地在今湘西州境有3县:渭阳县(今凤凰地),洛甫县(今保靖地),招前县(今凤凰地)。灵溪郡,治大乡(今龙山地)。领2县:大乡县(今永顺、古丈、龙山地),三亭县(今保靖地)。五代时,湖南属楚,楚分所有地为28州1监。属地在今湖南境的有潭、岳、辰、锦、衡、道、郴、溪、澧、永、郎、邹、叙13州及桂阳监。今湘西州境域分属辰、澧、溪3州。辰州,同唐辰州卢溪郡。澧州同唐澧州澧阳郡。溪州同唐溪州灵溪郡,五代析为3州;誓下州,(今永顺古丈地);上溪州(今龙山地);保静州(今保靖及花垣部分地)。宋朝,初分全国为15路,神宗元丰元年(1078)为23路,南渡后只16路。路设安扶司,直隶京师。湖南分属荆湖南路和荆湖北路。今湘西州境分属荆湖北路辰州卢溪郡的卢溪县(今泸溪、吉首、花垣地),沅州潭阳郡的麻阳县(含今凤凰地),荆湖北路的保静州(今保靖地),永顺州、下溪州、南渭州、施溶州(今永顺古丈地),上溪州(今龙山地);保静州、永顺州、下溪州、南渭州、施溶州、上溪州、均为羁縻州。元朝,分中夏为1中书省,11行中书省,直隶京师(中央)。湖南分属湖广行省、四川行省。湖广行省江南湖北道肃政廉访司,治江陵(今湖北武汉市)。领8路1府1州。今泸溪、吉首地属辰州路。湖广行省恩州军民安扶司,治婺州(今贵州婺川县),领67蛮夷官,属地在今湘西州。境有6蛮夷官:即五寨(宋沱洞、乌引洞、芦获洞、杜望洞、白崖洞均属今凤凰地),多着土村(今永顺地),会溪(今永顺地),施溶(今永顺地),腊惹洞(今永顺地),驴迟洞(今永顺地)。湖广行省新添葛蛮安扶司,治新添(今贵州贵定县)。领132长官司。属地在今湘西州境有3长官司:南渭州(今永顺地),白崖(今龙山地),保静州(今保靖、花垣地及古丈部分地)。四川行省永顺等处军民安扶司,治今永顺,辖今永顺、古丈等地。明朝,除北京、南京,分全国为13省,省设布政使司,后改承宣布政使司,直隶中央。湖南属湖广承宣布政使司,属地在今湖南境有7府2州2司。今湘西州境分属辰溪府的卢溪县(含今泸溪、吉首地);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含今永顺、古丈、龙山地);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含今保靖、花垣、凤凰地)。 近代清朝初,分全国为18省,后增奉天、吉林、黑龙江、台湾、新疆5省,共23省。省设布政使司,直隶京师。省下设道、府、州、厅、县。湖南省辖4道9府4直隶州5直隶厅(散厅、散州)72县。直隶州辖县,直隶厅不辖县;直隶州直隶厅直接隶“道”、“省”,不由府管辖;散厅散州受府、直隶州节制,实际同县。今湘西州境分属辰沅永靖道辰州府泸溪县;永顺府永顺县、保靖县、龙山县,古丈厅;干州、凤凰、永绥3个直隶厅。中华民国3年(1914),湖南废除府、厅、州建制,保留道县两级。境域干城、泸溪、凤凰、永绥、保靖、古丈、永顺、龙山8县属辰沅道,治凤凰。民国9年9月废道存省县两级。辰沅道延至次年10月裁撤。民国24年5月,湖南省政府在沅陵设置湘西绥靖处,辖沅陵、慈利等19县。分5个行政督察区。永顺、保靖、龙山属永保龙桑区;干城、凤凰、古丈、永绥属干凤古绥区;泸溪属沅泸辰溆区。民国25年6月,湘西绥靖处由19县增至25县,划为4个行政督察区。泸溪、永顺、龙山属*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沅陵。干城、凤凰、永绥、保靖、古丈属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干城。民国27年2月,湖南划为9个行政督察区。泸溪、永顺属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沅陵。干城、凤凰、永绥、保靖、古丈、龙山属第4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干城。同年3月第三、第四行政督察区域变更。保靖、古丈、永顺、龙山4县为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永顺。干城、泸溪、凤凰、永绥属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干城。民国29年5月,湖南省85个县调整为10个行政督察区。保靖、古丈、永顺、龙山4县为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永顺。干城、泸溪、凤凰、永绥4县属第九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沅陵。 现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因此,1952年8月1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划干城、凤凰、永绥、泸溪、古丈、保靖6县地,成立湘西苗族自治区(地师级),区治设干城县所里镇,隶湖南省,辖6县,即干城、凤凰、花垣、泸溪、古丈、保靖。9月湘西行署及所属永顺、沅陵、会同3专区撤销,其永顺、龙山、桑植、大庸4县由湘西苗族自治区代管,至12月正式接管这4县。1955年4月28日,根据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湘西苗族自治区改为湘西苗族自治州。州治州域不变。1957年9月6日国务院第五十七次全体会议通过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设置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并撤销湘西苗族自治州的决定。9月2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正式成立,同时湘西苗族自治州宣布撤销。1988年5月18日,国务院批准将大庸市升为地级,设立永定区、武陵源区,将原常德市的慈利县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桑植县划归大庸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由原管辖8县2市减为7县1市,即:泸溪、凤凰、古丈、花垣、保靖、永顺、龙山7县和吉首1市。 行政区划/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城市苗文名称面积(平方千米)邮编行政编码政府驻地吉首市Jib Soud1062416000433101乾州街道泸溪县Lioux Kid1569416100433122白沙镇凤凰县Jib Zhes1751416200433123沱江镇花垣县Jib Yox1111416400433124花垣镇保靖县Jib Yal1760416500433125迁陵镇古丈县Bloud Nhol1286416300433126古阳镇永顺县Mongl Dongs3809416700433127灵溪镇龙山县Gheul Rongx3127416800433130民安街道湘西经济开发区18.85416000433101吉凤街道 区位概况/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地理位置湘西州位于湖南省西部偏北,酉水中游和武陵山脉中部。其地域范围为东经109°10′~110°22.5′,北纬27°44.5′~29°38′。东邻贵州省铜仁市,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接怀化市麻阳县,西连怀化市沅陵县,北抵张家界市。东西宽约170公里,南北长约240公里。全市土地面积15462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556平方公里。占湖南省总面积的7.3%。 地形地貌武陵山脉自西向东蜿蜒境内,系云贵高原东缘武陵山脉东北部,西骑云贵高原,北邻鄂西山地,东南以雪峰山为屏。湘西州境,地处云贵高原北东侧与鄂西山地南西端之结合部,武陵山脉由北东向南西斜贯全境,地势南东低、北西高,属中国由西向东逐步降低第二阶梯之东缘。西部与云贵高原相连,北部与鄂西山地交颈,东南以雪峰山为屏障,武陵山脉蜿蜒于境内。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平均海拔800~200米,西北边境龙山县的大灵山海拔1736.5米,为州内*点;泸溪县上堡乡大龙溪出口河床海拔97.1米,为州内*点。西南石灰岩分布极广,岩溶发育充分,多溶洞、伏流;西北石英砂岩密布,因地壳作用形成小片峰,以花垣排吾乡周围最为典型。东西部为低山丘陵区,平均海拨200~500米,溪河纵横其间,两岸多冲积平原。地貌形态的总体轮廓是一个以山原山地为主,兼有丘陵和小平原,并向北西突出的弧形山区地貌。 气候概况湘西州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具有明显的大陆性气候特征。夏半年受夏季风控制,降水充沛,气候温暖湿润,冬半年受冬季风控制,降水较少,气候较寒冷干燥。既水热同季,暖湿多雨,又冬暖夏凉,四季分明,降水充沛,光热偏少;光热水基本同季,前期配合尚好,后期常有失调,气候类型多样,立体气候明显。根据山地的不同地形、不同高度的气候特点,全境从垂直方向上可划为河谷温热湿润带、山地温暖较潮湿带、山地温凉潮湿带等4个气候类型带,在水平方向上又分为“西北热量偏少,夏秋少早气候区”、“东北热量较多,夏秋偏旱气候区”、“中部热量偏少,夏秋偏早气候区”、“东南热量较多,夏秋少雨多旱气候区”等5个气候区。 水文概况湘西州境主要河流水系,南有沅江干流过境,酉水干流、武水干流横穿西东,花垣西乡河的上中游段由南向北经茶洞入境。沅江全长1033公里,流域面积89163平方公里,发源于贵州省都匀县云雾山鸡冠岭,于德山入洞庭湖。干流从泸溪县浦市镇小熟坪上游约1.0公里入境,流经浦市镇、白沙镇、武溪镇会武水,下流至大龙溪出境,过境里程约/10公里,在州境流域面积1158.8平方公里。酉水是沅江的*一级支流,自古有南北二源之称。北源为主干流,发源于湖北省宣恩县酉源山,往南迂回蜿蜒于湖北省的宣恩、来凤,湖南省的龙山和重庆市的秀山、酉阳边境,其中有56公里成为湘、鄂、川省界。干流南经龙山县湾塘水电站、重庆市酉阳县西酬镇至秀山县石堤镇与秀山河汇合。南源称秀山河,发源于贵州省松桃县山羊溪。南北二源在秀山石堤汇合后,下流10余公里经大桥村入州境,至隆头左会南下的洗车河,经碗米坡水电厂,下江口右会花垣河,过保靖县城后左会泗溪河、猛洞河、施溶溪,右会白溪和古丈河,尔后从凤滩水电厂大坝出州境.经沅陵县城汇入沅江。酉水干流全长477公里,流域面积18530平方公里,其中属州境的干流长度222.5公里,流域面积9098平方公里。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118万千瓦,可能开发量74.83万千瓦。武水是沅江的一级支流,发源于花垣县老人山、火焰洞一带,于流东流6公里至凤凰县柳薄乡消水坨,其中大部分水流渗入暗河,自大龙洞瀑布口而出,另一部分水流沿牛角河下13公里与大龙洞瀑布会流,始称峒河。沿下经矮寨、吉首市区、抵张排寨会万溶江,至河溪会沱江,始称武水。续经黄连溪入泸溪县,至武溪镇汇入沅江。武水干流全长141公里,流域面积3676平方公里,其中州境内为3,624平方公里。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21万千瓦,可能开发量6.94万千瓦。沱江是凤凰县境*河流,为武水一级支流,上有二源:北源为乌巢河,发源于禾库都沙南山峡谷中,滩险流急,天雨水涨,行旅多阻。沱江从西至东横贯凤凰县境中部地区,流经腊尔山、麻冲、落潮井、都里、南华山、沱江镇、官庄、桥溪口、木江坪等9个乡镇。至吉首河溪会武水,在武溪镇汇入沅江。干流全长131公里。在凤凰县境长96.9公里,流域面积为732.42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11.89立方米/秒,自然高差533米。猛洞河发源于桑植县八家田,流经龙山的猛必、汝池、永顺的五家堡、勺哈、县城,至下洞脚里会施河后于克皮汇人酉水于流。猛洞河以其丰富多彩,瑰丽神奇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构成一幅幅令人心旷神怡的美好图画,石门天凿“不二门”,猛洞河“天下*漂”,均为天下绝。花垣河是酉水的*支流,发源于重庆市秀山县椅子山和贵州省松桃县木耳溪一带,流经松桃县城,从花垣县茶洞入州境,经县城会兄弟河后流至保靖县江口汇入酉水。干流全长187公里,流域面积2797平方公里,其中湘黔两省以河为界里程22公里,在州境内干流53.5公里,流域面积1.07平方公里。流向辰水—绵江的小水系,在凤凰县境内有苏马河、茶田河、新地溪、白泥江,泸溪县内有踏虎溪、太平溪等,总计流域面积802.平方公里。其中自泥江340.26平方公里、太平溪196平方公里。流向酉水干流凤滩水电厂大坝下游,有永顺县的明溪、古丈县的草塘河和泸溪县内的酉溪河,总计流域面积875平方公里。其中明溪210平方公里、草塘河388平方公里、酉溪河377平方公里。流向澧水的主要小水系有永顺县内的杉木河和贺虎溪,总计流域面积为1246.7平方公里。其中杉木河1070.7平方公里、贺虎溪176平方公里。 资源概括/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土地资源湘西州土地总面积15462274万公顷。其中耕地13.5万公顷,建设用地39627公顷,未利用土地16.61万公顷,土地开发储备资源约4万公顷。 水利资源州境内大部分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丰富,水质良好,且地表水与地下水相互转化,形成地表地下水综合利用的格局。境内核算总水量213.7亿立方米,区域内平均年径流量为132.8亿立方米;干流长大于5公里、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444条,主要河流有沅江、酉水、武水、猛洞河等。水能资源蕴藏量为168万千瓦,可开发108万千瓦,现仅开发18万千瓦。 生物资源湘西州堪称野生动植物资源天然宝库和生物科研基因库。共有维管束植物209科、897属、2206种以上。保存有世界闻名孑遗植物水杉、珙桐、银杏、南方红豆杉、伯乐树、鹅掌揪、香果树等;药用植物985种,其中杜仲、银杏、天麻、樟脑、黄姜等19种属国家保护名贵药材;种子含油量大于10%的油脂植物230余种;观赏植物91科216属383种;维生素植物60多种;色素植物12种。是中国油桐、油茶、生漆及中药材重要产地。野生动物种类繁多,有脊椎动物区系28目64科,属国家和省政府规定保护动物201种,其中一类保护珍稀动物有云豹、金钱豹、白鹤、白颈长尾雉4种,二类保护有猕猴、水獭、大鲵等26种,三类保护有华南兔、红嘴相思乌。 矿产资源在州域已勘查发现63个矿种485处矿产地。已探明的主要矿产有铅、锌、汞、锰、磷、铝、煤、紫砂陶土、含钾页岩等,其中锰、汞、铝、紫砂陶土矿居湖南省之首,锰工业储量310657万吨居全国第二,汞远景储量居全国第四。 旅游资源著名风景区有凤凰古城、苗疆长城、德夯风景名胜区、猛洞河漂流、坐龙溪大峡谷、红石林国家地质公园、里耶古城、芙蓉镇、栖凤湖、龙山火岩溶洞、塔卧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旧址等,以及里耶秦简、永顺县后晋天福午间的溪州铜柱、土家族千年古都老司城、凤凰县明代古建筑黄丝桥古城,中华民国*任内阁总理熊希龄、文学大师沈从文故居等。 其他资源自治州农作物主产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油菜籽、烟叶等。工业主产原煤、电、水泥、木材、卷烟、化肥、纱、布等。卷烟是该州工业生产的“拳头”产品。土特产品以桐油、生漆、茶油、茶叶、烟叶、柑桔、板栗、蜂蜜、药材等最为著名。湘西自治州是全国桐油重点产区之一,所产桐油品质优良,色彩金黄,誉满中外。湘西又是“生漆之乡”,龙山被列为全国生漆基地。这里的“红壳大木”漆树被定为全国优良漆树品种之一。“古丈毛尖”、“保靖岚针”为全国名茶。泸溪浦市柑桔是湖南名桔之一。“织锦”在五代时,曾作为贡品进贡朝廷,现成为旅游者购买的珍贵纪念品。 “古丈毛尖”茶和“七叶参”保健茶系全国名茶;“湘泉”、“酒鬼”为酒中佳酿,属*名酒,享誉海内外;土家织锦、苗家绣品以其鲜明的民族特色和独特的传统工艺受到人们的青睐。 人口概括/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人口组成湘西州境很早就有人类活动,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类繁衍生息,人口不断增多。州域(今8县、市域)人口总量文字记载自唐代开始,唐开元二十八年(740),人口约2.46万。至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人口约81.27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口总量大幅增长。1957年末,人口136.37万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88.2人;1982年,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29人;1995年.总人口247.497万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60人;2010年,湘西自治州全州户籍人口为2845797人。全州常住人口为254783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27703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70801人,增长11.89%。年平均增长率为1.01%。全州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658158户,家庭户人口为 244709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72人。全州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307078人,占51.3%;女性人口为1240755人,占48.7%。0-14岁人口为509871人,占20.01%;15-64岁人口为1791541人,占70.32%;65岁及以上人口为246421人,占9.67%。全州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4677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26639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92314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847359 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2015年,全州常住人口263.4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8.36万人,城镇化率41.1%,比2014年提高1.2%。各县的人口分布,吉首市301460人,泸溪县273361人,凤凰县350195人,花垣县288082人,保靖县277379人,古丈县126756人,永顺县428373人,龙山县502227人。 民族成份湘西州现有民族43个,主体民族是土家族、苗族,人口过千的少数民族有回族、瑶族、侗族和白族。各民族长期以来处于大杂居、小聚居的状态。2006年末,全州有少数民族人口203.36万人,占总人口的75.3%。在少数民族人口中,土家族112.2万人,占总人口的41.56%,占少数民族人口的55.17%;苗族89.5万人,占总人口的33.15%,占少数民族人口的44.75%;其他少数民族1.66万人,占总人口的0.61%,占少数民族人口的0.82%。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常住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为1967096人,占77.21%。土家族人口1089301人,占42.75%;苗族人口863141人,占33.88%。湘西各民族长期以来处于大杂居、小聚居的状态。苗族,自称“果雄”,主要分布在花垣、凤凰、吉首、泸溪、古丈、保靖等县市。土家族,自称“毕兹卡”,主要分布在永顺、龙山、保靖、吉首、古丈等县市。瓦乡族,自称“话乡”(和苗族的自称Ghao Xong不同),是中国一个未识别民族,人口约40万。主要分布在沅陵西南部及泸溪的上堡、辰溪的船溪驿,溆浦与渭溪相连的地方,古丈、龙山、永顺等地与沅陵交界的地带,以及城步的南山牧场部分区域。目前学术界普遍的看法和官方的看法认为瓦乡人的主要语言瓦乡话属于汉藏语系汉语族,是一种非常古老而独特的汉语方言。瓦乡人大部份划分苗族,部分划成土家族或汉族。旧时,毕兹卡、果雄多居住在比较偏僻的乡村,汉族多分布于交通相对便利的河畔叉口、集镇圩场。 交通概况/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2015年,全年全社会货运量2998万吨,增长5.5%。货物周转量472537万吨公里,增长4.9%。客运量5813万人,增长0.8%。旅客周转量375502万人公里,增长1.1%。2015年,年末全州公路通车里程12322.89公里,增长0.4%。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61公里,增加58公里。拥有客船295艘、货船42艘、载货汽车5170辆、载客汽车3774辆,年末全州民用汽车保有量9.13万辆。 空中交通自治州境内暂时没有机场,周边地区则有张家界荷花机场,常德桃花源机场,铜仁凤凰机场,从州府吉首驾车出发到铜仁凤凰机场仅需四十五分钟。即将动工兴建的湘西里耶机场位于自治州的花垣县,建成后将极大地改善湘西州的交通环境,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铁路交通2016年,经过湘西州境内的铁路仅有一条焦柳铁路。此外,经过湘西州的黔张常铁路正在建设中,已确定开工张吉怀高速铁路正在进行实地勘探,规划中经过湘西州的铁路还有恩吉铁路、秀吉益铁路。 公路交通全州公路总里程12322.89公里。州境内有国道428公里,省道2244公里、县道1763公里、乡道3595公里、村道3928公里;按公路技术等级分:高速公路150公里、二级公路223公里、三级公路465公里、四级公路8303公里、等外公路3213公里。公路密度为:78.9公里/百平方公里,42.8公里/万人。全州已实现乡乡通公路。2015年1月,境内常德至吉首、吉首至茶洞、吉首至怀化、张家界至花垣、凤凰至大兴、龙山至永顺的高速公路已建成通车,永顺至吉首的高速公路正在建设中。公路运输是湘西州主要运输方式。 水面交通州境内航道总里程1067公里,通航里程616公里,港口6个,港口货物吞吐量72万吨。水路运输主要集中在沅水、酉水,沅水航道可经洞庭湖通江达海;全州民用船舶429艘,其中客船375艘/12508客位、货船54艘/10082吨位,水路客运量77万人、旅客周转量1134万人公里,货运量38万吨、货物周转量12235万吨公里。 文化艺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风土人情建筑特色土家族住房多依山建筑,一般是长方形,三间,中为堂屋。房屋建筑材料,有的以木架屋,房顶盖瓦;有的编竹为墙,茅草为顶。湘西苗家房屋,前后出檐较大,堂屋门前有意留下一片空地,使堂屋门处两侧,檐柱与金柱之间,形成一个凹形“吞口”,大门退至金柱,左右两侧板壁装齐檐柱,从而,大门地面与阶沿连成一片,呈凸字形,苗家人称之为“籽蹬屋”。饮食特色土家族饮食以玉米、小米、荞子为主,喜吃酸菜和辣椒。苗族的食物普遍采用腌制法,都喜欢腌成酸味的。苗族喜饮酒,有着丰富的情趣盎然的敬酒和饮酒风俗。服饰特色土家族男子用青蓝色或白色的土布帕子缠头,喜穿对襟短衫,多纽扣;妇女穿无领开左襟大褂,袖子短肥,下着八幅罗裙,裙上绣有花纹、图案,有的穿裤,裤脚有两三条花边;老人着大襟衣。苗族男子的衣饰较为简单;头缠布帕,身穿对襟衣,衣袖长而小,裤简短而大,喜包青色裹脚。头帕有青帕和花帕两种。苗族妇女的服饰十分精美复杂。 苗族妇女的头帕,因地而异。苗族妇女的首饰,造型精美,种类繁多,以银饰最为普遍。苗族妇女的衣服,过腰大而长,衣袖大而短,没有衣领。衣服式样一律是满襟,无对襟式。裤子较短,裤脚较大。礼裙长而宽,下脚沿边满绣花纹,并滚栏杆及大小花瓣。鞋子满绣花,头尖口大,后跟上耳,以便穿着。婚俗特色土家族婚俗独特的地方,就是哭嫁,哭的时间长,在离开娘家的前半个月就开始哭嫁,《哭嫁歌》的内容,包括哭爹娘、哭哥嫂、哭姐妹、哭祖先、骂媒人等,多是诉说离别之情。有一人独哭,有母亲、姐妹同哭。苗族走婚,客家叫私奔,但苗家的走婚却与客家的私奔不同,它既风趣别致,而又纯洁古朴,表现苗族男女青年自由恋爱,反对包办的婚姻制度。苗族男女青年,是比较开朗的,他们通过走亲串友、赶边边场等活动,互相逐渐认识了,通过多次相交,加深了对对方的了解,产生了爱慕之情,这叫“初交”。再通过一段的接触交往,二人的情意加深,于是就互相交心,私自订下了终身,这种私自订终身,是没有经过说媒的,也没有经过双方父母的同意。民族节日土家族节日有赶年、四月八、六月六、大端午、七月十五等。赶年,比汉族提前一天过年,月大过二十九,月小过二十八。苗族民间的传统节日较多,有苗年、四月八、龙舟节、吃新节、赶秋节等,其中以过苗年最为隆重。苗年相当于汉族的春节,一般在秋后举行。礼仪与禁忌土家族人有团结互助、热情好客的优良传统。一家有事,大家帮忙。逢年过节到土家族人家里作客,热情的主人便会拿出几个雪白的糍粑去烤,烤得两面金黄开花的时候,几吹几拍,往里面灌白糖或蜂蜜,双手捧给客人。但在一些偏僻的山区,主人将烤好的糍粑送到客人手中后,客人不得吹拍火灰,要接过糍粑就咬,这时主人就会重新抢回去,吹打拍净,蘸上糖给客人吃,尔后接二连三地烤好、拍净、蘸糖,递给客人。如果不懂规矩,接过来就只管吹拍,那你吃完一个没糖的就别想再吃了,主人还认为你对土家族人不尊重。节日不能说不吉利的话;不能扛锄、穿蓑衣、担空水桶进屋;不能用脚踏火坑及三脚架;在室内不能吹口哨;客人不能和少妇坐在一条长凳上。苗族禁忌:不要打张开的伞进别人的家;不要随便踩别人家的门槛;到别人家做客的时候,男女不能同房住宿;到苗族家里做客不要踩人家的三脚架,不要坐正堂主位(神龛方向);苗寨里尽量不要和已婚妇女套近乎;苗寨,土家山寨里不要随便吹口哨(招鬼)。 特色美食走在武陵山中,步入湘西神界,无论在州府吉首,边城凤凰,还是古镇王村,无不让人感受到湘西的正宗滋味——酸辣。让人回味不已的,是湘西的酸鱼、腊肉、牛肝菌。在王村牌坊,沿着刘晓庆当年拍摄《芙蓉镇》走过的通幽曲径一级级延伸向下亲近酉水,回头仰望,王村绝非一座傍河而筑的孤寨,而是古风犹存的800年土司王城。脚下铺垫的青石板路陡峭、险峻,大红灯笼高高挂的一户户酒家对峙两旁。在王村的月亮朗照猛洞河冲入酉水的“瀑布”酒店,我们一行临窗而坐,将一条条酸鱼连肉带骨狼吞虎咽,剩下的几只红得发紫的七星椒零乱地横在瓷盘里……据介绍,湘西酸鱼的腌制颇得祖传——先祖从荆楚江汉千里迢迢的避难与迁徙,水祸旱魃的肆虐与横行,历朝历代官兵的围剿与匪患,注定着湘西的饮食定位在酸辣上,才能使食物得以不变质的贮存,成为大灾大乱时的救命粮。苗寨土家主要以食酸为主,酸鱼即是湘西待客的上等好菜。细细品尝酸鱼酸甜悠长、香辣可口的滋味,佐以香浓性烈的苞谷烧别具风情。 制作湘西酸鱼的*鱼种,是德夯苗寨稻田间的鲤鱼。立秋后晚稻抽穗灌浆时,将一块块稻田里的水放干,将鱼捕入一只只背篓背回家,剖肚、洗净、晾干,在鱼肚填满糯米粉,拌入花椒、生姜、大蒜、五香粉等配料入坛,一层鱼,一层盐,一层糯米粉或玉米粉掺和干辣椒粉,重重叠叠,紧紧密密,密封放置在装满水的木盆中,也有连坛埋入泥土里的做法——这种水土隔住空气的酸鱼,少则可保鲜一两年,多则可保持八九年不腐乱,开坛时一阵阵馨香而又酸甜的气味直冲五脏六腑,出坛后一条条酸鱼清蒸、油炸均可。 经济发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综合作为湖南省进入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地区,2010年,全州生产总值为303.44亿元,增长8.3%。其中,*产业增加值49.37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121.21亿元,增长6.6%;第三产业增加值132.87亿元,增长11%。一、二、三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8%、28.9%和63.3%。人均生产总值为12033元,增长7.7%。在全州生产总值中,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6.5:39.8:43.7调整为16.3:39.9:43.8。全州财政总收入32.23亿元,增长18.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7.78亿元,增长21.6%。财政总支出104.11亿元,增长22.7%。2011年全州实现生产总值361.36亿元,增长11%。其中,*产业实现增加值56.39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48.38亿元,增长11.7%;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56.59亿元,增长13.1%。人均生产总值为14138元,增长10%。全州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6.3:39.9:43.8转变为15.6:41.1:43.3。其中,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4.9%。*、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7%、42.4%和51.9%。其中,工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38.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9%,比2010年提高0.5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237.46亿元,增长12.3%;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5.7%,比2010年提高0.4个百分点。2012年全州实现生产总值397.7亿元,增长8.3%。其中,*产业实现增加值59.2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58.6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79.9亿元,增长10.9%。人均生产总值为15465元,增长7.6%。全州三次产业结构由2011年的15:41:44调整为2012年的14.9:39.9:45.2。其中,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3.4%。*、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1%、32.2%、60.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6.1亿元,增长7.1%,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0%,比2011年减少0.9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268.2亿元,增长8.7%,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7.4%,比2011年提高1.7个百分点。全州财政总收入47.9亿元,增长14.3%。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8.3亿元,增长12.5%。税收收入36.3亿元,增加6.5亿元,增长21.7%,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例达到75.7%。财政支出150.2亿元,增长18.9%。其中,民生支出比重为49.8%。2015年,全州生产总值为512亿元,增长9.2%(不含新增卷烟易地生产指标生产总值为497.2亿元,增长8.3%)。其中,*产业增加值75.7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73.4亿元,增长6.5%(不含新增卷烟易地生产指标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58.6亿元,增长4.5%);第三产业增加值262.9亿元,增长12.2%。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19488元,增长8.4%。2015年,全州三次产业结构为14.8:33.9:51.3。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7.7%。*、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6%、25.3%和69.1%。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矿业受市场影响使工业增长缓慢,结构性矛盾突出,资金等要素制约明显,民生改善难点增多,发展环境尚需优化。 农业2010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1.8亿元,增长4.1%,其中农、林、牧、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分别增长4.6%、0.7%、3.6%、4.6%和5.8%。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8.49万公顷,增长0.6%;油料作物播种面积87.5万亩,增长2.9%。特色支柱产业稳步发展。药材、蔬菜、茶叶、柑桔、猕猴桃、生猪出栏、水产品产量分别增长7.4%、3.7%、11%、8.6%、3.9%、2%和3%。涉农加工企业及专业合作组织逐步壮大。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70个。养殖业平稳发展。新增养殖大户217户。全年猪、牛、羊、家禽出栏分别达115万头、6.7万头、33.3万只和635万羽,分别增长2%、2%、2.7%和3.5%。渔业生产稳步提高。全年水产品产量达2万吨,增长3%。网箱养鱼1.2万口,其中名特优网箱0.6万口。2011年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0.9亿元,增长3.9%。其中,农、林、牧、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分别增长6.5%、-10%、-0.2%、1.2%和4%。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7.6万公顷,增长0.2%;油料作物播种面积5.92万公顷,增长1.4%。特色产业继续发展。烤烟、药材、蔬菜、茶叶、柑桔、猕猴桃产量分别增长19.3%、3.7%、1.4%、20.7%、13.7%和4.9%。全年猪、牛、羊出栏分别达111.07万头、6.56万头和32.27万只,分别下降3%、1.9%和3.1%,家禽出栏655.8万羽,增长3.3%。全年水产品产量达1.96万吨,增长0.4%。网箱养鱼1.3万口。2012年全州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8.9亿元,增长3.7%。其中,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分别增长4.1%、-1.5%、3.6%、4.9%。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63.7万亩,实现粮食总产量85万吨,增长1.5%。全州超级稻种植面积达57.2万亩,占水稻总面积的41.8%;脱毒马铃薯20.05万亩,占马铃薯总面积的74.2%;玉米种植面积逐年增加,占比达19.7%;双低油菜面积68.1万亩,占比达92.6%。高产示范项目有序推进。25个农业部粮油高产示范项目示范面积27.8万亩;4个油菜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面积4.4万亩;8个玉米万亩示范片面积8.4万亩;13个水稻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面积13.9万亩。开展品种试验示范21个,引进水稻品种201个、玉米品种68个、油菜品种20个、马铃薯新品种2个,承担国家中稻区试、预试品种57个,湖南省中稻区试、预试品种317个。建立水稻、玉米新品种展示点19个,展示品种353个。农业专业化服务不断加强。全州专业化防治各类服务组织22个,基层服务站126个,拥有专业化机手6022人。年末全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08个,增长51.6%;合作社成员5.73万人。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144.8万千瓦,增长7.7%。2012年全州农产品加工企业617家,州级以上龙头企业96家,比2011年增加14家。培育休闲农业企业171家,其中被省休闲农业协会授牌的五星级休闲农庄4家,四星级休闲农庄4家。获得*商标2个,获湖南省著名商标17个,湖南省名牌产品7个,通过无公害认证的品种达66个,“龙山百合”、“保靖黄金茶”、“湘西黄牛”、“古丈毛尖”、“泸溪椪柑”、“湘西椪柑”、“酒鬼酒”、“湘西猕猴桃”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注册的特色农产品。2015年,农业增加值58亿元,增长4%;林业增加值3.6亿元,增长3.6%;牧业增加值12.7亿元,增长3%;渔业增加值1.4亿元,增长4%。2015年,全州粮食播种面积182.59千公顷,增长0.9%;棉花种植面积0.19千公顷,下降5%;油料种植面积60.88千公顷,与去年持平;蔬菜种植面积62.23千公顷,增长0.4%。2015年,全州粮食总产量85.4万吨,增长1.3%;蔬菜产量78.2万吨,增长3.3%;油料产量9.05万吨,增长0.5%;茶叶产量0.27万吨,增长28.96%;猪肉产量7.7万吨,下降3.5%;水产品产量2.18万吨,增长1.5%。烤烟产量3.2万吨,增长24.2%。2015年,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分别达2146个、652家,拥有家庭农场6000多户、规模养殖户2400多户,实现农村土地流转24.3万亩。新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万人,农网改造累计完1596个村,改造率达86.7%,完成农村公路硬化1315公里。2015年,全州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980公顷;增长1.19%;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80公顷;开工各类水利工程4.18万处,投入资金10.78亿元,完成水利工程土石方315万立方米。 工业和建筑业2010年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102.21亿元,增长5%,其中规模工业增加值90亿元,增长4.4%。分企业类型看:国有企业增加值12.9亿元,增长36.5%;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增加值3.1亿元,增长156.2%;集体企业增加值0.17亿元,增长18.8%;股份合作企业增加值0.5亿元,增长14.3%;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增加值6亿元,增长14.2%;股份制企业增加值67.3亿元,下降4.8%。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加值10.6亿元,增长12.9%,重工业增加值79.4亿元,增长3.3%。锰锌铝矿产业、食品加工产业及生物医药产业三大产业集群实现增加值67亿元,增长1.4%,总量占规模工业比重74.5%。在三大产业集群中,锰锌铝矿产业实现增加值59.4亿元,增长0.8%;食品加工产业实现增加值6.2亿元,增长8.9%;生物医药产业实现增加值1.4亿元,增长7.1%。2011年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126.05亿元,增长12.6%。其中,规模工业增加值106.99亿元,增长12.7%。分企业类型看:国有企业增加值16亿元,增长5.6%;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增加值4.3亿元,增长12.7%;集体企业增加值0.19亿元,增长3.2%;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增加值7.5亿元,增长43.3%;股份制企业增加值79.1亿元,增长11.9%。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加值15.6亿元,增长39.6%,重工业增加值91.4亿元,增长8.9%。锰锌铝矿产业、食品加工产业及生物医药产业三大产业集群实现增加值87.3亿元,增长17.4%,总量占规模工业比重81.6%。在三大产业集群中,锰锌铝矿产业实现增加值74.5亿元,增长14.3%;食品加工产业实现增加值10.5亿元,增长40.5%;生物医药产业实现增加值2.3亿元,增长24%。2012年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133亿元,增长6.6%。其中,规模工业增加值96.7亿元,增长3.8%。分企业类型看:国有企业增加值8.2亿元,下降11%;集体企业增加值0.3亿元,增长1.9%;股份制企业增加值81.8亿元,增长4.9%;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增加值6.4亿元,下降12.1%。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加值17.8亿元,增长11.8%,重工业增加值77.9亿元,增长0.2%。锰锌铝矿产业、食品加工产业及生物医药产业三大产业集群实现增加值75.6亿元,增长0.5%,占规模工业的78.2%。在三大产业集群中,锰锌铝矿产业实现增加值62.5亿元,下降1.3%;食品加工产业实现增加值10.7亿元,增长10.3%;生物医药产业实现增加值2.4亿元,增长16.4%。2012年全年规模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3.8亿元,下降3.7%,实现利税36.1亿元,增长2.8%。工业企业综合效益指数为256.58。三大产业集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3.2亿元,下降5.9%,占规模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80.8%;实现利税32.0亿元,占规模工业利税的88.7%;从业人员3.4万人,占规模工业从业人员的72.3%。全年规模工业产销率为98.99%,提高2.48个百分点。2012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25.6亿元,增长12%。全州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实现利润1亿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33万平方米,增长26.6%;房屋建筑竣工面积90.1万平方米,增长34.6%。2015年,全州工业增加值为141.6亿元,增长7.6%(不含新增卷烟易地生产指标工业增加值126.9亿元,增长5.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为93.1亿元,增长8.1%(不含新增卷烟易地生产指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8.3亿元,增长5.2%)。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增长45.7%,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为2.4%,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长0.2%,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66.9%,比上年下降15.4个百分点。非公有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4%。2015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7.1亿元,下降14.6%。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实现利润0.2亿元,增长27.8%;集体企业实现利润77万元,下降172.8%;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6.5亿元,下降17.6%;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0.1亿元,增长176.7%;其他内资企业实现利润0.3亿元,增长12.8%。规模以上工业大类行业中,利润总额居前五位的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医药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分别实现利润1.5亿元、1.3亿元、1.2亿元、0.6亿元和0.5亿元。2015年,全州建筑业增加值32.2亿元,增长2%。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总产值46亿元,增长0.2%。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38.7万平方米,增长6.3%;房屋竣工面积119.4万平方米,增长1.5%。 固定资产2012年全年在建项目644个,其中:投资项目517个,房地产项目127个。全年固定资产投资232.4亿元,增长20.8%。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57.5亿元,增长28.8%;房地产项目投资25.7万元,增长4.1%;非农户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8亿元,下降28%;省管跨地区项目投资41.4亿元,下降24.9%。分经济类型看(不含跨区投资):国有投资112.2亿元,增长15.1%,非国有投资78.8亿元,增长29.9%。分三次产业看:*产业投资8.5亿元,增长40.6%;第二产业投资51.7亿元,增长19.5%;第三产业投资130.8亿元,增长20.2%。从投资方向看:产业投资38.7亿元,增长22.1%;民生投资10.7亿元,增长41.3%;生态投资10.4亿元,增长68.1%;基础设施投资71亿元,下降1.4%;高新技术产业投资4.7亿元,增长41.6%;技改投资59.9亿元,增长28.7%。交通建设顺利。吉茶高速、吉怀高速建成通车。张花高速、凤大高速、龙永高速加快建设。龙永公路、迁河公路和下沱公路建成通车。凤凰绕城线、吉首绕城线等干线公路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完成路面工程1296公里。龙桑高速完成可研报告编制。黔张常铁路可研上报国家发改委。焦柳铁路石门至怀化段扩能改造项目列入铁道部“十二五”铁路建设规划。铜仁凤凰机场扩建项目可研通过国家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审。社会事业投资增长迅速。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投资9.2亿元,增长80.4%。其中,教育投资4.4亿元,增长49.1%;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投资3.5亿元,增长82.2%。2015年,全州固定资产投资371亿元,增长19.4%。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投资249.1亿元,增长24.7%;非国有投资121.9亿元,增长10.3%。民间投资114.2亿元,增长9.8%,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30.8%。分投资方向看,民生投资54.2亿元,增长24.8%;生态投资23.3亿元,增长80.8%;基础设施投资170.5亿元,增长25.9%;高新技术产业投资12.7亿元,下降13.5%;技改投资65.6亿元,增长25%;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47亿元,增长17.1%。2015年,全州施工项目801个,比上年增加48个,增长6.4%。其中,新开工项目479个,增加66个,增长16%;新开工项目完成投资171.4亿元,增长27.7%。州庆重点项目开工建设184个,累计完成投资325亿元。2015年,全州房地产开发投资54.1亿元,增长30.3%;其中住宅投资38.9亿元,增长34.7%。商品房销售面积161.2万平方米,增长30.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53.3万平方米,增长39.6%。商品房销售额46.9亿元,增长18.6%;其中住宅销售额39.8亿元,增长34.1%。 国内贸易2012年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8.6亿元,增长15.2%。其中,城镇130.7亿元,增长15.2%;乡村27.9亿元,增长15.1%。批发和零售业137.2亿元,增长15.2%,住宿和餐饮业21.4亿元,增长14.6%。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中,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2.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20.9%;金银珠宝类增长33.7%;石油及制品类增长22.5%;汽车类增长9.6%;日用品类增长1.4%;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4.9%;家具类增长33.6%。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2%。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3%。其中粮食价格上涨6.3%,鲜菜价格上涨16.8%。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2.6%,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0.9%。2015年,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7.1亿元,增长10%。分经营地看,城镇零售额166.4亿元,增长12.8%;乡村零售额37亿元,增长12.8%。分行业看,批发业14.1亿元,增长18.3%;零售业158.1亿元,增长12.3%;住宿业5.8亿元,增长9.3%;餐饮业25.5亿元,增长13.6%。2015年,全州限额以上法人商品零售额46.8亿元,增长15.3%。分商品类别看,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增长15.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41.1%,日用品类增长14%,书报杂志类增长21.9%,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4.8%,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29%,机电产品及设备类增长21.8%,汽车类增长19.9%。2015年,全州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7%,商品零售价格上涨0.7%。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96.3%,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94.5%,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100.4%。 对外经济2012年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5092万美元,下降29.1%。其中:出口14798万美元,下降23.6%;进口294万美元,下降84.7%。实际利用外资1188万美元,增长42%。全年招商引资项目6个,全州外派劳务726人,新批境外投资企业2家,实际对外投资205万美元,对外合同投资额800万美元。2015年,全州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16亿美元,下降50.3%。其中出口1.08亿美元,下降52.6%;进口0.08亿美元,增长56.2%。实际利用外资1200万美元,下降48.4%。全州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201.6亿元,增长22.4%,新引进投资过亿元重大项目26个,合同引资792.4亿元。 旅游2012年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884.6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05.45亿元,分别增长25.5%和34.8%。其中,接待入境游客15.93万人次,增长25.6%。芙蓉镇景完成古镇风貌整治、新游线景观打造、民居改造、游客服务中心及停车场项目建设。永顺老司城遗址、凤凰区域性防御体系成功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全州成功创建国家等级景区7家。凤凰县成功申报为全国、全省旅游强县城;里耶镇为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芙蓉镇为省级特色旅游名镇,老家寨、早岗村、德夯村、张家坡村、老司城、捞车村、夯沙村为特色旅游名村;泸溪军亭界度假山庄等11个景区为星级乡村旅游景区。芙蓉镇、猛洞河漂流、矮寨奇观3个国家4A级景区,已通过省局和国家旅游局的检查评定。举办了“矮寨大桥通车庆典暨矮寨奇观景区旅游扶贫开发项目开工仪式”、中国“红石林”杯茶歌大赛、中国土家族社巴节,“华彩湘西”心连心艺术团湘西州慰问演出、奥凯航空“快乐湖南之旅”、矮寨大桥低空跳伞节和高空走钢丝等众多旅游促销活动。2015年,全州共接待国内外游客3362.4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16.97亿元,分别增长19.6%和24.3%。其中接待入境游客40.4万人次,旅游创汇收入5769万美元。 社会事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医疗卫生2012年末全州有卫生机构(含诊所、村卫生室)3160个,医院(卫生院)242个。其中,县以上国有综合医院9个,中医医院8个,专科医院5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个,采供血机构1个,卫生监督所9个,妇幼保健院(所)9个,专科疾病防治所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5个,乡镇卫生院203个。全州设置病床12505张,每千人拥有病床4.86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1520人。全年新建改建乡镇卫生院24所。卫生应急能力提高,全年及时有效处置6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重大、地方性重点疾病防控进入常态化;全州未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改善。采血屋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无偿献血量基本满足临床用血需求。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加快,苗医正骨疗法治疗腰痛技术、土家医雷火神针疗法技术、小儿提风疗法等适宜技术推广取得较好成效,州民族中医院创“中医三甲”医院评审通过。2015年,全州共有卫生机构3726个。其中医院69个,妇幼保健院(所、站)9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415个,村卫生室2374个。卫生技术人员1.43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834人,注册护士5811人,医院拥有床位总数1.07万张,乡镇卫生院拥有床位总数4501张。 交通邮电2012年年末公路通车里程12258公里。其中,国道428公里,高速公路152公里,省道2244公里,县道1763公里,乡道3595公里。全社会货物周转量61.3亿吨公里,增长23.8%,货运量3719万吨,增长14.3%;旅客周转量32.36亿人公里,增长7.3%,客运量4731万人,增长7.9%。2012年全年邮电业务总量15.26亿元,增长10.5%。其中,邮政业务总量1.33亿元,增长9.9%;电信业务总量13.93亿元,增长10.5%。年末固定电话用户25.37万户,下降6.7%,固定电话普及率为9.9户/百人;移动电话用户122.9万户,增长15.3%,移动电话普及率为47.8户/百人。年末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19.96万户,增长17.3%。 金融保险2012年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45.69亿元,比年初增长23%。其中,单位存款173.87亿元,增长25.8%;个人存款345.85亿元,增长22%;全年新增各项存款102.17亿元,增长28.1%;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22.95亿元,比年初增长20.2%。其中短期贷款42.24亿元,增长8%;中长期贷款135.85亿元,增长26.2%。农村信用社和长行村镇银行新增贷款12.3亿元,增长13.3%,占全部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32.9%,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明显。2012年全年保险保费收入10.34亿元,下降1.5%。其中寿险保费6.95亿元,下降6.3%;财产险保费收入2.94亿元,增长13.7%。全年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2.09亿元,增长37.9%。其中寿险给付0.59亿元,增长50.8;财产险赔款1.32亿元,增长36.6%。 文卫体育全州有表演团体9个、文化馆8个、艺术馆1个、文化站167个、文艺研究所2个、文艺中专学校1所、博物馆7个、州级文物保护单位10个、公共图书馆9个。文艺创作成效显着。歌舞《五彩湘韵》代表湖南省赴京参加全国第四届少数民族会演,取得了圆满成功,荣膺剧目金奖,排全国第7名,同时获得*导演奖、*编剧奖、优秀组织奖等11个单项奖项。建农家书屋1975家,全年送戏下乡演出655场,放映公益电影2.41万余场。文化遗产保护继续推进。全州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4项,省级62项,州级239项,*传承人22人,省级32人。评选公示了38个第五批“非遗”项目名录和61名第四批州级“非遗”项目传承人,干州文庙等六处成功命名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武陵山(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完成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省级评审。全州有广播电视台9座。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2座。公共广播节目7套,公共电视节目10套。有线广播电视用户31.9万户。其中,农村有线广播电视用户9.3万户。无线数字电视入网用户1.05万户,卫星接收30.9万户。年末有体育场地1362个,体育馆23座,运动场21个,游泳池4个,各种训练房1314个,全州开展全民健身项目90项次,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行政村46个,获得世界冠军2项,获得全国冠军3项。成立各类健身组织28个,成立体育协会、俱乐部19个。体育*发行再创新高,销售1.64亿元,增长60%。2015年,全州有艺术表演团体9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9个,公共图书馆9个,博物馆、纪念馆9个。广播电视台9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7.2%,有线电视用户35万户,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7.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26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62个。全年新闻出版业销售收入1149万元。2015年,全州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体育场地2343个,体育馆11座,运动场(含体育场、小运动场、田径场)229个,游泳池(含游泳跳水场馆)7个,各种训练房(含综合房及专项训练房)54个,开展全民健身项目28项次。 资源环境年末耕地面积19.61万公顷。全州建设占用耕地280公顷,补充耕地927公顷,基本农田稳定在15.55万公顷。全年实施省以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8个,实施省以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规模0.24万公顷。全州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48个,其中*2个,省级6个。保护区面积24.61万公顷,占全州土地面积的15.9%。全州酸雨控制区面积1062平方公里,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州共检查各类污染源42家,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31宗。依法取缔捣毁26口非法炼汞土灶和设备,依法查处了8家违法排污企业;核查了19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8枚放射源,227套射线装置的运行运转情况;8县市城区56家医院和吉首市124家诊所医疗放废物纳入了集中处理。生态州建设不断推进。全州完成人工造林任务10.7万亩,完成封山育林7.58万亩,完成林木育苗播种面积1060亩,建义务植树基地30个。“八百里绿色行动”完成造林2.2万亩,栽植绿化大苗370万株,绿化公路900公里,新建特色景观景点20多处,苗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全州森林面积76.8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3042.28万公顷,增长2.4%,全州森林复盖率66.86%。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58座。节能降耗取得新成效,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1年下降6.73%。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559起,上升33%,死亡103人,下降27%。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26人,下降31.7%;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2.2人;煤炭百万吨煤死亡人数14.71人。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9起,造成73人死亡,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3.6人,下降46.3%。 科技教育截至2012年年末,全州有大学3所,在校学生增加2428人;有中等职业学校30所,比2011年减少1所,在校学生减少516人。全州有普通中学181所,比2011年少3所,在校学生减少3787人。全州有小学334所,比2011年少354所,教学点719个,比2011年增加319个,在校学生减少14862人。全州有特殊教育学校4所,在校残疾学生571人。全州有幼儿园412所,比2011年增加38所,在园幼儿增加5918人。全州小学入学率为98.4%,小学巩固率为94.2%,小学毕业率99.6%;初中年巩固率为94.5%。全州平均每万人口在校学生数分别为大学80人、中等职业学校99人、普通高中156人、初中348人、小学741人。全州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人数15313人,其中文科6043人,理科6115人;全州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共录取6416人,其中文科录取2181人,理科录取2987人。科技事业继续发展。2012年全年承担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1项,国家安排科技攻关计划项目1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2项,应用技术成果2项。全年获省级科技项目资金约2000万元,其中湘西科技专项1000万元、省重大专项预研项目资金100万元、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资金265万元、科技支撑县(市)区域经济发展专项250万元。全州7个创新基金项目、1个富民强县项目、1个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获得科技部立项支持,获科技部项目支持1633万元。受理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65项,科技研发经费财政预算1120万元,增长30%。全年引进高新技术10项。组织省、州、县市三级科技特派员420人,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158期、为农民和基层解决现场技术难题70多项、免费发放义诊药品53000余元。技术市场和专利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2012年全年完成国家专利申请量481件,增长26.6%。其中,发明专利申请95件,增长26.7%;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269件,增长2.7%;大专院校申请64件,增长128.6%;工矿企业专利申请147件,增长65.2%。专利授权232件,增长19.6%。其中,发明专利33件,增长26.9;职务申请131件,增长11%,大专院校授权26件,增长160%;工矿企业专利授权74件,增长12.1%。2015年,全州有普通高校3所。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毕业生240人,本专科毕业生12604人,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815人,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7719人,普通高中毕业生14578人,初中学校毕业生30617人,普通小学毕业生33380人。在园幼儿10万人,增长6.2%。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80.7%。各类民办学校540所,在校学生7.9万人。落实义务教育保障资金3.6亿元,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709万元,发放高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458万元。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2658万元,资助中职学生1.3万人次;落实中职免学费资金4805万元,资助中职学生1.7万人次。全州共建成省级重点实验室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1个,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家,科技孵化器2个。吉首、永顺、龙山、凤凰获批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泸溪、凤凰、古丈、保靖、永顺、龙山列入国家富民强县项目实施范围,泸溪列入省知识产权试点县,花垣列入省级科技成果示范县。全州科技金融机构2家,主板上市企业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5家,丰达科技列入省级科技成果示范企业。全州签订技术合同45项,技术合同成交额733万元。年末全州有产品检测实验室1个。法定计量检定机构1个,特种设备检验机构1个,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20批次。参与制定国家标准3项,组织制定地方标准49项。共夺得3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获标企业达16家。 风景名胜/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2015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入选国家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2016年,湘西有世界文化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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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公安厅 网站百科: 职能介绍/河北省公安厅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省公安工作的有关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公安工作。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省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政策。3、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4、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5、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指导出入境、国外人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6、指导监督消防工作。7、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维护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8、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9、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督工作。10、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管理工作。管理省看守所。11、指导监督全省收容教养审批工作及公安机关承办地方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2、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13、组织实施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14、拟定全省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15、统一领导全省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对武警总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16、拟定全省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的规划。17、拟定全省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监督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协助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或督办公安机关重大违纪案件。18、指导河北铁路公安局、民航河北省管理局公安处、河北省林业公安局的公安业务工作。19、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河北省公安厅 装备财务处治安警察总队指挥中心直属机关党委政治部宣传处刑事侦查局信息通信处信访处消防局省看守所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科技处警务督察处经侦总队交通管理局监所管理处出入境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的内设处室、直属单位和派出单位 官方网站/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公安厅网站 该网络平台设置了警务公开、民意征集、网上办事、互动交流四大功能,主要栏目有“公安要闻”、“民意直通车”、“警情提示”、“在线咨询”、“便民警务地图”、“民声调查”等。其中“民意直通车”接受公众对各级公安机关和民警具体执法执勤工作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警情提示”着重向公众发布涉及全省或某个区域的治安动态、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加强防范;“在线咨询”则是24小时接受群众就办理具体公安行政事务的政策咨询;“便民警务地图”是全省各市、县(区)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刑警队、交警队办公地址及公开电话指南。河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是河北省公安厅党委实施民生警务战略的具体步骤之一,省厅党委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群众意见和建议,确保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大事记/河北省公安厅 3月26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各项严打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并介绍了下一步重点打击专项行动部署。据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抢劫、绑架、强奸、杀人、放火、爆炸等犯罪案件3400余起,其中命案150起、抢劫案件1200余起,抓获跨区域流窜犯罪嫌疑分子1200余名,打掉犯罪团伙207个。下一步,省公安厅将通过强力推进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深入开展食药安全保卫“四大战役”、继续严打各类侵财犯罪、扎实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继续清理整治“网络黑市”等,继续对各类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一、攻克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全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刑事大案要案,采用挂牌督办、专案专办、综合研判等措施,深入开展破案攻坚会战,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省共破获抢劫、绑架、强奸、杀人、放火、爆炸等犯罪案件3400余起,其中命案150起、抢劫案件1200余起。保定先后成功侦破雄县“2011?10?14”特大抢劫金店案、南市区“3?04”杀人碎尸案;沧州连续侦破泊头抢劫杀害女大学生案、海兴县系列绑架案;秦皇岛破获一起特大贩卖、制造毒品案,捣毁一制造、贩卖毒品工厂;邢台破获威县“2?17”爆炸案;衡水抓获部督涉嫌拐卖儿童案件嫌疑人3名,解救被拐婴儿3名。二、摧毁一批系列性、跨区域侵财犯罪团伙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民意为导向,对群众反映强烈、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实施了精准打击。针对去年冬季以来我省多发性侵财案件突出的情况,从今年1月1日开始,省厅先后部署开展了以打击“两抢一盗”为重点的“燕赵利剑”一号行动和以打击团伙性、系列性、跨区域流窜侵财犯罪为重点的“燕赵利剑”二号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共破获盗抢案件1.8万余起,抓获跨区域流窜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打掉犯罪团伙207个。石家庄市警方一举打掉了4个盗窃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25名,破获系列盗窃案件200余起;唐山市警方成功打掉一作案100余起、涉案金额达150余万元的入室盗窃团伙;邯郸警方打掉一个蒙面持刀抢劫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0名,破获抢劫、盗窃案件30余起;廊坊警方与沈阳警方密切配合破获一起案值65万元的网络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沧州警方摧毁一特大流窜敲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和入室盗窃犯罪团伙,破获案件130余起;保定蠡县警方打掉一跨省市特大盗窃团伙,抓获团伙成员7名,破获盗窃案件50余起,涉案价值300余万元。三、铲除一批非法制售食品药品“黑窝点”为打赢“餐桌保卫战”,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全省公安机关在全面摸排违法犯罪线索的基础上,把端窝点、捣网络、除源头作为主攻方向,相继开展了“打四黑除四害”2012行动、 “保卫春耕”农资打假等系列行动,及时铲除了一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假酒、假保健品的社会毒瘤。截至2月底,全省共破获食品、药品案件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4名,端掉黑窝点17个,捣毁犯罪团伙7个,涉案总价值达3800余万元。唐山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制售假冒高档白酒案,捣毁制售窝点4个,涉案金额600余万元;张家口警方打掉一非法提炼油脂黑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涉案金额100多万元;邯郸警方与药监部门联合打掉一个非法销售使用假药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四、清理了一批“网络黑市”为净化互联网环境,自去年11月开始,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清理整治“网络黑市”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治网上贩卖枪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窃听软件、个人身份信息等18类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违法有害信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网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开展4个月以来,全省共清理违法有害信息 1.6万余条,关闭违法网站(栏目)28个,责令限期整改8家,停机整顿31家,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1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有力压缩了网络违法犯罪的活动空间,遏制了互联网违法有害信息的传播。今年1月份,石家庄市公安局网安部门通过网上摸排线索,会同刑侦部门摧毁一个偷盗机动车犯罪团伙,抓获14名犯罪嫌疑人,缴获赃车8辆。2月中旬,邢台市公安局网安部门会同刑侦部门破获一起网上贩卖违禁枪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等违禁枪支13把及大量配件。以上是近期我省公安机关主要工作战果。我们还筛选出一些典型案件,已经发放给大家,就不再现场宣读了。谢谢各位记者!新闻发布词之二“五把利剑”直指各类多发犯罪——我省公安机关近期推出多项严打各类犯罪专项行动各位记者,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我省公安机关近期开展的五个重点打击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一、强力推进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从3月1日开始,全省公安机关将开展为期半年的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掀起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高潮。此次“破案会战”将对各类经济犯罪发起全面进攻,对常见、多发经济犯罪活动开展持续打击,通过破获一批大要案件和系列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打击处理一批职业犯罪分子,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效能和打击经济犯罪的社会影响力。破案会战的具体打击目标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职务侵占犯罪、挪用资金犯罪、挪用特定款物犯罪等共128类犯罪,我省多见多发的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传销、集资诈骗、*、假发票、银行卡诈骗犯罪以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销售侵权复制品、伪造倒卖车船票等违法犯罪均在打击范围。为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这场“破案会战”,打一场对经济犯罪的人民战争,省公安厅开通了举报电话,并开通了网上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每起案件,公安机关都将认真受理,快速调查,凡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立案。二、深入开展食药安全保卫“四大战役”行动时间持续至今年年底。主要内容:一是集中组织开展打击“病死猪”犯罪破案会战,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彻底挖出制售“病死猪”的“黑工厂”、“黑作坊”,彻底摧毁“病死猪”犯罪产业网络。二是开展深入打击“瘦肉精”“地沟油”犯罪“回头看”,坚持露头就打,以打促防,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防此类案件发生反弹。三是集中打击制售假药犯罪,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药”。既重点打击农村地区小药房、小诊所非法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同时打击一些假药堂而皇之进入大中城市正规医院的犯罪行为,以此为突破口,循线查获背后的制假窝点,捣毁整个网络。四是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切实保障农民利益。深入乡村、走访农户,全面摸排制售伪劣农资的违法犯罪线索。会同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对农资批发、集散地、经营门店和物流配送、乡镇游商的监控巡查,千方百计为受害农民挽回经济损失,*限度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三、继续严打各类侵财犯罪侵财犯罪严重侵犯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利益,是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一大社会毒瘤。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化严打整治专项斗争,重点围绕城市、城镇、商品集散地、交通沿线以及治安复杂的村镇;居民小区、广场街道、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集贸市场等易发案部位,旅店、出租房屋等外来人口集中地,废品收购、二手手机销售、汽车修理交易等行业和场所,严厉打击各种团伙性、流窜性、系列性盗抢犯罪,街头抢劫、抢夺、扒窃等现行犯罪,饶阳、献县、肃宁“三角地带”职业盗抢犯罪,盗抢金融机构、抢劫银行取款人、撬盗保险柜、盗抢车内财物犯罪,以及电信诈骗犯罪。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311—83612996转7220。四、扎实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为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全力消除涉枪涉爆隐患,省公安厅决定,自2012年3月1日起至1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通过重点打击、集中收缴、网上治理、全面整治、强化管控等措施,坚决查处一批涉枪涉爆案件,查缴一批非法枪支和爆炸物品,抓获一批涉枪涉爆犯罪嫌疑人,捣毁一批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的窝点和网络,消除一批涉枪涉爆安全隐患。为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缉枪治爆行动的积极性,省、市、县公安机关都出台了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的奖励标准。4月底之前,各级公安机关将在重点地区各乡镇、农村委员会和社区、街道居委会的大门旁,乡镇、农村、社区的出入口和主要路口刷写永久性奖励举报通告,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公安机关的举报奖励内容,找到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五、继续清理整治“网络黑市”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11月底,主要内容:全面清理网上贩卖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弩、剧毒化学品、*听软件、手机*、身份证、银行卡、*、*、假发票、汽车干扰器、网络电视棒、个人身份信息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群众反响强烈、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违法有害信息,铲除违法网站、群组,整治一批违法有害信息问题突出的互联网服务单位,封停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使用的网络账号,查办一批涉网违法犯罪案件,查处一批涉网违法犯罪人员。省公安厅网安总队举报电话:0311—83616117转6070。各位记者,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主业,破案才是硬道理。在这里,我们郑重承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是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全省公安机关将围绕“人民群众最痛恨什么犯罪就打击什么犯罪,群众反映什么治安问题最强烈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工作思路,坚持顺应民意,综合施策,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行为的凌厉攻势,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新闻发布词之三典型案例案例一:沧州“1·22”抢劫杀害女大学生案。2012年1月22日下午13时,泊头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在营子镇东柏舟寺村田地里发现一具女尸。警方勘查认定,死者系两天前失踪的献县籍女大学生刘某。沧州市公安局、泊头市公安局、献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迅速组成专案组,投入案件侦破工作中。工作组先后排查走访抛尸现场周边乡村19个,走访群众12000人。经缜密侦查,警方认定营子镇后乜村张志斌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16日上午,办案民警将张志斌抓获,当场查获其随身携带的刀具一把。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志斌交代,1月20日上午,他驾驶长安面包车途径307国道献县郭庄路口时,遇到受害人刘某拦车去献县县城。在将受害人骗上车后张志斌产生抢劫念头。途中,他将车驶入偏僻小路,对受害人实施殴打,抢劫现金305元和手机1部后,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受害人杀死,抛尸荒野。目前,犯罪嫌疑人张志斌已被批捕。案例二:威县“2.17”爆炸杀人案。2月17日2时25分,邢台威县七级镇一家沿街农资门市发生爆炸,门市经营者闫某、其妻李某和他们的3岁儿子受伤,其中,李某及孩子不治身亡。此案发生后,邢台市、威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全力进行侦破。省厅直接督办该案,并派出刑侦专家亲临一线指导案件侦破。经大量走访摸排,办案民警获悉,七级镇中七级村村民李玉沛(男,49岁)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随即将其抓获。据李玉沛供述,他的儿子在受害人闫某的门市旁边也开着同样的农资门市,生意竞争不过闫某,遂产生报复念头。2011年3月,李玉沛将自制土炸药包放于闫某门市内,因被闫及时发现未能引爆。2月17日零时许,李玉沛再次自制炸药包将闫某所居住房屋炸塌,致死2人、致伤1人。案例三:秦皇岛“2·21”特大贩卖、制造毒品案。2月21日,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通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2.21”特大贩卖、制造毒品案件,捣毁一制造、贩卖毒品工厂,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收缴了大量的制毒工具、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查扣*一支、汽车一台。2011年10月中旬,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一个制贩毒工厂可能藏匿于山海关区或周边区域。山海关分局高度重视此线索,迅速抽调警力投入侦查工作。2011年10月27日,警方通过对吸贩毒人员的审讯,获悉辽宁绥中籍一名男子王某某在山海关开办制毒工厂。专案组经过近四个月的侦查,最终掌握了王某某的基本情况(32岁,辽宁绥中县永安乡人),并掌握了该团伙成员构成及贩卖毒品上下线之间的网络关系。2月21日,专案组抓获王某某等三人,当场缴获*20克。经审讯,王某某交代自2011年10月以来,在自己居住的渤海家园小区建立制毒工厂,由药品中提炼麻黄素制作毒品,以每克450元至600元的价格批发给张某某等人在秦皇岛、葫芦岛一带进行贩卖。目前,该犯罪团伙7名骨干成员已被刑事拘留。案例四:海兴县系列绑架女性案。今年1月11日,海兴县公安局接报案称:在海兴县香坊乡某足疗店当服务员的盖某某于 1月8日晚21时许被一男子绑架至山东省无棣县,该男子向盖某某家人索要赎金15万元。盖某某家人向嫌疑人指定卡内打入88000元,被该男子取走。在警方开展侦查工作期间,2月8日,警方再次接到报案:在海兴县香坊乡开洗头房的邢某某于2月5日晚上被人绑架,并被其中一男子性侵,家人被勒索现金4万元。对连续发生的绑架案件,海兴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经大量工作,警方认定曾在邢某某的洗头房上班的服务员“小汝”(20岁,吉林省东辽县建安镇向化村人)具有重大嫌疑。通过“小汝”,警方又迅速锁定了 “小汝”的男友李某某(男,33岁,吉林省榆树市泗河镇双榆村人)、路某某(男,21岁,海兴县高湾镇路庄村人)和李某某(男,36岁,孟村县高寨镇大文台村人)等三名犯罪嫌疑人。2月26日下午,专案组民警在黄骅市先后将以上四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讯问,四名犯罪嫌疑人对绑架盖某某、邢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交代了在沧州、陕西省、山东省等地的7起绑架案以及索要现金4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2月27日,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交代,办案民警又将另一同案犯罪嫌疑人泮某某(女,20岁,海兴县张会亭乡前潘村人)抓获归案。案例五:抚宁“3·07”绑架婴幼儿索要巨额赎金案件。3月7日凌晨3时30分许,抚宁县公安局接到榆关镇居民王某报警,称其一家三口在家睡觉,醒来后发现身边一周岁的儿子不见了。接报后,县局迅速组织警力赶到王某家中开展现场勘察工作。正在民警询问受害人情况时,王某父亲手机接到一条短信,称小孩已被控制,让其准备120万元赎金。在确定案件性质后,公安机关迅速启动重大刑事案件工作机制,一方面围绕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展开侦查;另一方面迅速调集周边地区警力,在现场周边道路设置卡点,堵截犯罪嫌疑人。4时20分许,办案民警在榆关镇平市南村至鸭儿峪村路上将犯罪嫌疑人驾驶的面包车截获,成功找到被绑架的婴儿。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27岁,抚宁县人)如实交代了3月7日零时2时许,从二楼楼顶进入王某家卧室,趁夫妻两人熟睡之时将孩子偷偷抱走,并顺手将其家中的一部手机带走,随后向王某父亲发短信索要120万元赎金的犯罪事实。案例六:石家庄四个盗窃团伙系列盗窃案。今年3月5日凌晨,石家庄市公安局在前期缜密侦查、严密布控的基础上,果断出击,一举打掉了活跃在该市的四个盗窃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25名,破获系列盗窃案件200余起,缴获管制刀具10把。今年以来,石家庄市新华集贸市场、火车站、南三条、北国等商业繁华区屡屡发生扒窃及掂包案件,引起了各级领导的广泛关注。石家庄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调查工作。专案组民警通过大量艰苦的侦查工作,最终掌握了四个盗窃犯罪团伙的的组织结构、成员真实身份和犯罪事实等。3月5日凌晨5时,专案组兵分四路、重拳出击,对所有犯罪团伙成员实施集中抓捕,先后在桥西区、新华区和开发区的居民小区、招待所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四个团伙的骨干成员全部到案。同时,在犯罪嫌疑人租住地缴获赃款1万余元,银行卡300余张,身份证287张,管制刀具10把。经初步审讯,上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了在石家庄市纪念碑、南郊客运站、火车站交通枢纽等地盗窃数百起的犯罪事实。案例七:唐山系列“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今年1月份以来,唐山市古冶区频发入室盗窃案件,受害人家中失窃钱物价值合计60余万元。古冶分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经20余天的艰苦工作,确定此系列案件为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件,并锁定了一个由安徽省潜山县人为主组成的盗窃团伙。2月23日7时,办案民警确定该团伙成员藏匿地后,兵分三路实施抓捕,并于当晚10时许,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孔某(男,18岁,安徽省潜山县人)、汪某某(男,18岁,安徽省潜山县人)、黄某某(男,32岁,湖南省宁乡县人)三名犯罪嫌疑人。警方现已初步查明,孔某、汪某某自2011年以来,先后在唐山古冶、迁安、开平、遵化以及秦皇岛、沧州等地,采用技术开锁手段实施入室盗窃110余起,涉案赃物交由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进行销赃,涉案金额高达150万元。案例八:馆陶蒙面持刀抢劫案。2011年12月23日凌晨,四名蒙面犯罪嫌疑人持刀和棍棒窜至馆陶县馆陶镇李沿村李某家中,将李某妻子扎伤后,抢走现金13000余元和2部手机。案发后,邯郸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调集刑侦、网监等警种部门与馆陶县公安局密切合作,联合出击。经专案组细致摸排,艰苦工作,以李某某(男,29岁,馆陶县馆陶镇李沿村人)、李某(男,26岁,临漳县柏鹤集乡车往村人)为首、涉案成员十余名的抢劫犯罪团伙浮出水面。2月17日,专案组在制定详细的抓捕方案后,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和武警抽调精干警力30余名,成立五个抓捕小组进行收网抓捕。经过25个小时的紧张工作,先后将李某某、李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在临漳县抓获归案,当场收缴作案工具砍刀多把、汽车2辆。经审讯,10名犯罪嫌疑人对12月23日的抢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自2010年起,结伙交叉抢劫、盗窃作案30余起的犯罪事实。案例九:邯郸 “2011.12.29”绑架杀人案。2月22日,随着犯罪嫌疑人肖文利、樊海军的落网,邯郸“2011.12.29”绑架杀人案宣告破获,顺破百余起抢夺、抢劫、盗窃案、一起绑架勒索案。2011年12月29日晚22时,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分局辖区居民王某(男,26岁,邯钢工人)驾驶赛拉图轿车外出未归,翌日凌晨王妻接一陌生男子用其丈夫手机打来的电话,称王某欠对方20万元,要求家人拿钱赎人。复兴分局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12.29”专案组展开侦查。2012年1月25日,受害人王某的尸体在该市滏阳河内发现。警方综合运用多种刑技手段剥茧抽丝、寻迹追踪,终于锁定肖文利(男,41岁,邯山区人)、樊海军(男,43岁,峰峰矿区人)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22日,专案民警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讯问,两名犯罪嫌疑人对2011年12月29日晚,劫车、绑架杀害王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其他犯罪事实: 2006年12月26日在邯郸市贸易街113号院手持刀具将欲驾车外出的王某绑架并勒索10万元; 2011年7月4日在天津市虹桥区驾驶摩托车,抢劫手机、项链等价值5万余元;在邯郸市内三区盗窃、抢夺、抢劫,作案百余起、涉案价值数十万余元。案例十:邢台县系列盗窃牲畜案。2011年12月份以来,邢台县辖区多次发生老百姓羊群被盗案件,不少家庭因之陷入困境。邢台县公安局急群众之所急,组织警力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办案民警经过近三个月的精心摸排、缜密侦查,最终确定了5名犯罪嫌疑人。2012年2月17日,办案民警分别将5名犯罪嫌疑人任某某、郭某某、韩某某、武某某、王某某从内丘、巨鹿、邢台市桥东区等地抓获归案。经审讯,该5名犯罪嫌疑人供述,自去年12月份以来,驾驶面包车分别在邢台县、沙河、巨鹿、桥东等地疯狂作案15起,共盗窃120余只羊,及农用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车5辆,涉案价值近16万元的犯罪事实。 地理位置/河北省公安厅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76号。槐安西路与苑东街交口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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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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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财政厅czt.hunan,湖南会计信息,湖南省政府采购,湖南财政 网站百科: 机构职能/湖南省财政厅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30号),湖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为:一、职责调整  (一) 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加强地方关税管理工作。(二) 完善省和市州、县市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逐步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三) 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大对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四) 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完善省与市州、县市政府间、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缩小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五) 将省国税局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的职责划入省财政厅。加强国库和国库现金管理职能(六) 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主要职责  (一)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省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省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省与市州、县市,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 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的国际谈判并签订有关协议、协定。  (三) 承担省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省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省财政总决算;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省本级、全省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省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四)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五) 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省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六) 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研究制定省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批地方税收的减免工作。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按规定承担地方关税管理的有关工作。(七) 负责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八) 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省级国有宣传文化、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九) 负责办理和监督省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省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省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十)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省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十一) 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省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十二) 负责管理全省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十三)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十四) 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湖南省财政厅   根据上述职责,省财政厅设2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  (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法规税政处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地方税收政策;研究提出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以及关税、进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议;承担和组织税收调查研究有关工作。预算处  研究提出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收支计划;拟订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承担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作;代编年度全省预决算草案,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核拨;管理省级财力;拟订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承担省直部门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省财政与中央财政结算、对市县财政总决算的批复等工作;拟订省对市县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地方财政处  参与拟订省对市县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省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方案;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工作;承担省级有偿资金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管理工作;承担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结算和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工作;指导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市县财政收支平衡工作。国库处  拟订国库管理及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承担省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分析全省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全省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省财政资金账户;统一管理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承担国债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综合处  承担交通、物价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分析预测宏观财经形势;拟订全省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省级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工作;承担政府性基金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工作;承担罚没财物收入管理工作;拟订彩票管理制度,承担彩票收益分配和市场监管工作;承担国土、海域、矿产、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交警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工作;承担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监督省驻穗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使用,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行政政法处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承担省安排的现役部队、武装警察部队专项资金等方面经费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建议;承担行政、政法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政法部门办公场所修缮、车辆及设备购置等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采购及日常管理事务;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教科文处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出版、广播电视、体育、计生、档案、地震及其他部门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工贸发展处  承担工交、地质、安全生产、电力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和产业政策;承担工交、商贸等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承担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承担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工作;承担省财政支持现代产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拟订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财政政策,承担有关资金管理工作。农业处  承担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水利、国土、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农口部门有关专项资金及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承担村庄规划、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经济建设处  参与投资体制改革和财政性资金计划安排;参与国债资金的安排、审核和监督;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承担财政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的财务监管和其他项目财政性投资的财政监督工作;拟订代建项目财务制度;参与工程造价管理。社会保障处  (与省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办公室合署)   承担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资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拟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审核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参与研究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制订相关政策;参与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拨付、核算等管理工作。外经金融处  承担外经贸、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和执行涉外、地方金融的财政政策;指导和监督外经贸、旅游、外商投资、境外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承担有关涉外收入的监缴和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和省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非贸易外汇管理工作。   会计处。   承担全省会计管理工作;承担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核准和会计电算化指导监督工作;指导代理记账工作;承担依法核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有关业务的工作;承担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有关监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绩效评价处  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承担会计决算工作;拟订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业务规范;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工作,提出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的建议。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  组织拟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及资产费用标准,参与提出有关年度预算计划;承担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事项审批工作;承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监缴工作;承担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工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拟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年度预算和决算;承担财政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及管理;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检查项目和资金的执行情况,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农村财务管理处  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工作;承担村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与管理工作;监督村级债务管理工作。政府采购监管处  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参与审核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省级政府采购方式;承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的认定工作;监督管理省级政府采购活动;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对省级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承担全省统一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局  依法对财政收支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人事教育处  (与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合署)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管理厅属学校。 财政厅领导/湖南省财政厅 史耀斌  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 长  史耀斌,男,1958年出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4月入党。1993年任财政部财税体制改革司一处副处长,1994年任财政部税收司农业税处副处长,1995年任财政部税收司农业税处处长,1997年任财政部税收司综合处处长,1998年任财政部税制税则司综合处处长,2000年任财政部税政司所得税处处长,2001年任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2005年任财政部税政司司长,2010年任湘潭市委副书记、市长,2011年12月任湖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领导省财政厅全面工作,分管预算处工作。李良田  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李良田,男,1952年出生,湖南平江人,大专文化,高级会计师,1970年参加工作,1973年入党。 1989年任湖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副处长,1991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1998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助理巡视员,2001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3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2008年12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王新国  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新国,男,1954年出生,湖南湘阴人,大专文化,高级会计师,1972年参加工作,1973年入党。1989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1991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对外经济贸易处副处长,1993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对外经济贸易处处长,1995年任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1998年任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2000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助理巡视员,2001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2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国库处、教科文处、企业处、省国库集中支付局工作。联系湖南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石建辉  党组成员、副厅长  石建辉,男,1963年出生,湖南长沙人,研究生文化,高级会计师,1988年参加工作,1985年入党。 1995年任湖南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处副处长、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副局长(挂职),2000年任湖南省财政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2003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综合规划处、经济建设处、金融与债务处、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联系省财信控股公司、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湖南省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郭秀宏  党组成员、副厅长   郭秀宏,男,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高级会计师,1993年4月任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副处长,1998年5月任湖南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处处长兼省政府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10月任湖南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湖南省财政稽查办公室)局长(主任),2003年12月任湖南省监察厅驻湖南省财政厅监察室主任,2004年4月任湖南省纪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组长、省财政厅党组成员,2005年10月任湖南省纪委派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组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2008年12月任湖南省纪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组长、省财政厅党组成员,2009年4月任湖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农业处、乡镇财政管理处(省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农村综合改革办、政府采购办工作。宋华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宋华,男,1956年生,籍贯山西,大专文化,1974年参加工作,1975年入党。1983年至2004年先后在省委办公厅秘书一处、综合调研室、行政处、督查室、秘书处、离退办工作。2004年7月任省委巡视第二组副组长。2009年7月任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纪检组(监察室)、财政监督局(稽查办)工作。欧阳煌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欧阳煌,男,1963年出生,湖南湘乡人,博士研究生文化,研究员,高级会计师,1987年参加工作,1985年入党,1998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助理调研员,2000年任湖南省财政厅综合规划处副处长,2004年任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2005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分管办公室、税政法规处、对外经济贸易处、省利用国外贷款管理办公室、信息网络中心、科研所工作。刘克邦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刘克邦,男,1955年出生,湖南湘乡人,本科文化,高级会计师,1972年参加工作,1986年入党,1989年任湖南省财政厅财政监察处副处长,1995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商业处处长,2000年任湖南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2002年任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局长,2007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分管会计处、资产管理处、绩效评价处、后勤服务中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管理中心)、基建办工作。罗志宏  巡视员  罗志宏,男,1953年出生,湖南汉寿人,本科文化,高级会计师,1976年参加工作,1981年入党。1987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1995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2000年任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03年任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4年任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2010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巡视员。协助郭秀宏同志工作,负责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胡良安  副巡视员  胡良安,男,1959年出生,湖南澧县人,研究生文化,高级会计师,1976年参加工作,1986年入党。1995年任湖南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2000年任湖南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2004年任湖南省财政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办主任,2007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协助王新国同志工作;负责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郭金洲  副巡视员  郭金洲,男,1964年4月出生,湖南醴陵人,研究生文化,高级会计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入党。1995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商业处副处长(期间:1995年-1997年挂职任安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0年任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副处长,2003年任湖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处长,2010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副巡视员。负责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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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教育厅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主要负责湖南省教育事业,包括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教育经费、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教育,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体卫艺及国防教育,高等学校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教育系统稳定工作;全省教师工作,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科技计划实施,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国际交流与合作,教育督导。语言文字,学位授予,高等学校干部思想教育及有关培训。 网站百科: 内设机构/湖南省教育厅 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文电、会务、 档案、 财务、 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来信来访、督查督办、机要保密等工作;统筹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机关后勤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负责人:石灯明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4楼 | 邮编:410016 政策法规处主要职能: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协调和指导全省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办省本级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吴跃辉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3楼303、305 | 邮编:410016 人事处主要职能: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承办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协调指导教育基金会秘书处的工作;协调指导直属单位体制改革工作。负责人:王玉清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3楼306、310 | 邮编:410016 财务建设处主要职能:参与拟订全省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 政策、 法规;统计并监督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和教师工资发放情况;承担省本级教育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编制省本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下拨的和省本级教育专项经费、各种外资和国内捐赠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指导协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安全工作;拟订省本级教育部门基建投资计划方案并承担省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基建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承担省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省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财经检查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全省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参与教育系统产业工作;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组织对厅委所属单位经常性的经济活动和重大的经费管理事项开展审计调查;负责对厅委所属单位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委托对厅委负责任免的所属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受委托协助查处教育系统内部有关单位或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负责人:侯荣建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4楼404、405、406、407、408、409、410 | 邮编:410016 发展规划处主要职能:负责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体制改革及布局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等学校各类招生计划和招生来源计划;按有关规定承办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机构设置、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事业发展监测。负责人:熊俊钧(现已调任学生处)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8楼808、811 | 邮编:410016 高等教育处主要职能:指导普通高等学校(不含高等职业学院,下同)教学工作;规划并指导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指导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以及实验室、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校内外教学实践基地的规划和建设,指导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团队和教学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指导文件及评估标准的制定并指导实施;负责普通高等学校的教材建设及学历、学籍管理、专升本工作;指导普通高等学校成人函授与业余教育的教学与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普通高等学校的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负责人:唐利斌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7楼703、704、705、706、707 、708 | 邮编:410016 科学技术处主要职能:规划、指导和组织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以及高等学校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和组织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创新平台的建设;承担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设与“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的实施;协调“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指导高等学校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人:左清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7楼711、712 | 邮编:410016 学生处(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主要职能:拟订各类高等学校招生政策;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管理工作;承担省招生委员会交办的日常工作;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负责人:郭建国 (现为熊俊均)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2楼210、212 | 邮编:410016 国际交流处(湖南省教育厅港澳台交流办公室)主要职能: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出国留学、来湘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承担教育涉外监管工作;负责举办国际教育展览的审批;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指导、协调教育对外宣传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负责人:王红冰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7楼714、716 | 邮编:410016 基础教育处主要职能: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政策及基本教育教学文件与评估标准,组织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基础教育办学标准;指导中小学布局调整;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室设备配备工作;负责省级示范性高中、特色实验高中、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和报批认定工作;组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中小学地方教材和受委托的国家教材的审定,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书;归口管理中小学竞赛活动;协调、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人:郭荣学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8楼 | 邮编:410016 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主要职能:规划、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制度、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和特聘教授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培养的统筹规划和专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教师、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和中等师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人:贺安溪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7楼719、720 | 邮编:410016 民族教育处主要职能:指导、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研究少数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有关问题;指导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负责组织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工作;协调教育援藏、援疆工作。负责人:王玲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1楼1101、1102 | 邮编:410016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主要职能: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等活动。负责人:蒋明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9楼904、907 | 邮编:410016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主要职能:承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终身教育工作;拟订中等职业学校和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指导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学改革;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和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调整、教材建设和学历学籍等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德育工作;协调指导全省农村、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人:张大伟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9楼906、908、909、910、911、912 | 邮编:410016 民办教育处主要职能:拟定全省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指导全省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按有关规定组织对民办学校进行综合性检查评估;协调处理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共同性矛盾和问题。负责人:彭四龙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8楼810、812办公室 | 邮编:410016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职能:负责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人:雷桂平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9楼901、902 、903 | 邮编:410016 纪检组(纪工委、监察室)主要职能: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党组(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审理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法规的重大案件,受理党员和干部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监察厅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厅直属单位属教育厅委任人员的工作。负责人:符润中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0楼1001、1002 | 邮编:410016 机关党委主要职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人:曾四清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7楼701、702 | 邮编:410016 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主要职能:协助省委组织部对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配、思想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高等学校处级干部、党员正副教授、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骨干教师的政治理论培训;指导高等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管理及组织发展工作,并宏观指导其他学校党建工作;研究高等学校党建的政策和理论;按党的组织隶属关系承办高等学校召开党代会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员教育及党校工作。负责人:陈小奇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0楼1009、1010、1011、1012办公室 | 邮编:410016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统战部、思想政治工作处)主要职能: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校工作;协调和指导高等学校的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指导高等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高等学校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和指导高等学校学生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曾力勤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0楼1005、1006、1008 | 邮编:410016 学位办主要职能:负责全省学位工作,管理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负责人:徐伟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7楼709、710 | 邮编:410016 省委教育工委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罗爱国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1楼 | 邮编:410016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能: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省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文字规范化建设;推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负责人:谭知和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1楼1104 | 邮编:410016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主要职能: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余伟良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楼106、104 | 邮编:410016 直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教育考试院 、教育科学研究院、 湖南*师范、 长沙师范学校、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长沙市*中学、教育报刊社、教育电视台、教育音像出版社、教育生产装备处、电化教育馆、教育建筑设计院、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高校 干部培训中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反导大中心、 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留学服务中心 现任领导/湖南省教育厅 王柯敏 党组书记、工委书记、厅长分工:主持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全面工作。联系省教育考试院、教育科学研究院。肖国安 党组副书记、工委副书记、副厅长分工:协助厅长负责教育厅日常工作,分管厅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联系省教育工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申纪云 党组成员、工委委员、副厅长、省广播电视大学正校级督导员分工:分管高教处、科技处、学生处、学位办。联系省就业指导中心。陈最华 党组成员、工委委员、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分工:主持省教育考试院全面工作夏智伦 党组成员、工委副书记分工:协助工委书记负责工委日常工作,分管工委组织部、人事处。联系省高校干部培训中心、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教育电视台、科技职院。王 键 副厅长分工:分管职成处、体卫艺处、语委办、厅信息化推进办公室。联系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中华职教社办公室、普通话测试中心、民政职院。杨定忠 党组成员、工委委员、副厅长分工:分管财建处(外资利用办)、民办教育处。联系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建筑设计院、大众传媒职院。周德义 党组成员、工委委员、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分工:主持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组、监察室。联系长沙师范。葛建中 党组成员、工委委员、副厅长分工:分管基教处、教师处、民族教育处。联系省教育生产装备处、电化教育馆、教育音像出版社、中小学教育继续教育指导中心、长沙市一中。姜正国 党组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分工:主持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全面工作。陈飞跃 党组成员、工委委员分工:分管工委宣传部、联系厅新闻中心、教育报刊社、工业职院。王玉清 党组成员、工委委员分工:分管维稳办、机关党委。联系铁道职院。唐亚武 副主任督学分工:协助主任督学,重点负责督学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李传荣 副主任督学分工:协助主任督学,重点负责督政和督教工作。徐伟 副巡视员分工:协助肖国安同志工作。贺安溪 副巡视员分工:协助葛建中同志工作。郭建国 副巡视员分工:协助王键同志工作。 信息公开指南/湖南省教育厅 教育厅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本机关实际,特编制《湖南省教育厅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湖南教育政务网站上查阅《指南》。一、主动公开1.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湖南教育政务网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2.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湖南教育政务网上公开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杂志、电视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3.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申请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提出申请,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依法予以提供。1、受理申请机构受理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413室2、提出申请向本级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1)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2)通过信函和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3、收费标准(待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省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申请表》中一并填妥。三、投诉方式及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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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网站 网站百科: 历史沿革/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1994年全国实施税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湖南省税务机构一分为二,于1994年8月15日成立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两局均为正厅级单位。分设后的湖南省国税局共辖14个地州市国家税务局,2所学校(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湖南省税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140个县市分局,956个税务所。1994年12月,湖南省税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成建制移交省人事厅组建湖南行政学院。1995年3月,省局根据总局对《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的批复精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开展“三定”工作。设立处室23个,其中行政处室12个: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税政管理一处、税政管理二处、税政管理三处、征收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票证管理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宣传教育处、监察审计室。处级直属(分)局3个:涉外税务分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税务稽查局。处级直属事业单位5个:信息中心、服务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税务报刊社、正大税务师事务所。党群单位3个:纪律检查组、机关党委、工会。为提高机关效能,便于统一管理,省局将5个单位分别与有关处室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统一管理。即:科研所与办公室、票证管理处与征收管理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与人事处、纪检组与监察室、工会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1995年8月,省局根据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范围的调整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撤区并乡建镇改革,在全省各县市区局实行撤销税务所建立征收分局的改革,至1996年7月全面完成改革。共撤销税务所864个,成立征收分局586个,新审批26个税务所,基层单位减少252个。1997年9月,省局根据总局关于税务机构的调整意见,省局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精简,省局机关行政处室、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由原来的23个精简为17个。其中行政处室9个: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征收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处、监察审计室。直属分局3个:稽查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事业单位5个: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湖南税务报社、湖南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同时,规范了市州、县市分局的内设机构;并对年税收在100万元以下的农村征收分局原则上予以撤并,撤销各县市城关、城郊征收分局,县市局直接征收,通过调整,全省征收分局撤并为459个,税务所122个。2000年11月,根据《国家税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及总局对湖南省国税局机构改革的批复精神,省局机关处室调整为18个,其中行政处室9个: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征收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教育处、监察室。直属分局3个:稽查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6个: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税务杂志社、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机关招待所。同时,根据新一轮征管改革的要求,按照集中征收、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级国税局机构进行了调整和统一规范。全系统县市区分局由原来135个减少为133个;基层税务所(分局)由原来的591个撤并为425个税务所,减少166个,减少28%。2004年12月,根据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意见,以及总局对湖南省国税局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方案的批复精神,省局机关内设行政处室12个: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征收管理处、财务管理处、计划统计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国际税务管理处、人事处、教育处、监察室;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直属机构1个:稽查局。事业单位5个: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培训中心、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同时,对各级国税局机构进行了调整和统一规范。全系统县市区局132个,市局直属税务分局2个;全省税务所由原来的425个撤并为现在的181个税务分局、32个税务所,收缩面达50%。2004年12月,按照总局统一部署,与交通厅、人事厅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完成了车购税稽征业务人员划转移交接收工作。到2005年底,湖南省国税局下辖14个市州局,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长沙税务培训中心),133个县(市)区局,213个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湖南省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下达的工商税收计划指标,编制本地区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各项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运用国家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调节和监督。(三)主管湖南省辖区内按规定由国家税务局负责的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四)监督检查湖南省辖区内有关纳税单位和纳税个人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受理湖南省应由国家税务局管辖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五)负责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内部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和经费的管理。负责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岗位专业培训及对纳税义务人的税法宣传工作。(六)监督检查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七)承办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内设机构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省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 2.政策法规处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3.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数据管理和分析应用工作;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4.所得税处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数据管理和分析应用工作;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5.收入规划核算处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6.纳税服务处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7.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加强税源管理和完善税收征管规程的意见和办法;组织制定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业务需求的提出;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的监督、验收。8.财务管理处拟订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承担着装管理工作。9.督察内审处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10.人事处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手续。11.巡视工作办公室组织落实巡视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落实、协调、督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议定、决定事项。12.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13.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14.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和反避税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离退休干部处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直属机构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税务稽查工作。 稽查局设内设机构6个(正科级):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和举报中心。 事业单位1.信息中心 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参与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技术监督和检查验收及金税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分配、监管和维护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3.税收科学研究所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科研工作规划、方案;承担税收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专题研究等工作;收集、整理税收资料;编辑税务内部期刊、地方税志。 4.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组织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担行业执业资格审核认定及考试、培训工作;监督、检查行业执业情况。 5.集中采购中心 组织落实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规范本系统政府采购业务管理,防范和化解采购风险。 市州局长沙市国家税务局、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湘潭市国家税务局、衡阳市国家税务局、邵阳市国家税务局、岳阳市国家税务局、益阳市国家税务局、常德市国家税务局、娄底市国家税务局、郴州市国家税务局、永州市国家税务局、怀化市国家税务局、张家界市国家税务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家税务局。 领导信息/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程安亭(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程安亭,男,汉族,1956年1月出生,吉林省吉林市人,1972年2月参加工作,197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社科院在职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经济师、税务师。 1972年作为知青参加怀化县铁路建设。1972年至1977年株洲市财政金融局、东区税务办事处办事员。1977年至1981年株洲市税务局税政科副科长、北区分局副局长。1981年至1985年株洲市税务局二分局局长。1985年至1988年株洲市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88年至1990年湖南省税务局流转税处副处长。1990年至1995年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处处长。1995年至2003年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3年至2004年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现任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张社安(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张社安 男,汉族,湖南省湘潭县人,1979年3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经济师、税务师。现任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人事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巡视工作办公室、所得税管理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含共青团、妇委会)、工会、省局机关基建。陈素娥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陈素娥 女,汉族,1950年6月出生,湖南省双峰县人,1966年9月参加工作,197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社科院在职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师、税务师。1966年至1982年先后在双峰县三中、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工作。1982年至1988年湖南省税务局人教处干部。1988年至1995年湖南省税务局纪检组副处级纪检员、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副局长。1995年至2000年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局长、稽查局局长。2000年至2004年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现任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财务管理处、税收科学研究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联系中国税务报社驻湖南记者站的工作。胡荣桂(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胡荣桂 男,汉族,1956年2月出生,湖南省南县人,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春税务学院在职研究生,注册税务师。1972年至1979年南县知青、八一化工厂干部。1979年至1988年南县税务局税务所副所长、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期间,1982年至1984年湘潭财校学习。1988年至1991年湖南省税务局征管处干部。1991年至1994年湖南省税务局征管处副处长。1994年至1999年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征管处处长、稽查局局长。1999年至2001年娄底地区国家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2001年至2005年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法规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现任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分管监察室(纪检组)、机关服务中心、培训中心。姜锋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姜锋 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湖北省黄陂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长春税务学院在职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注册税务师。1981年至1995年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干部。1995年至2000年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管理处副处长,期间,1996年至1997年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小康工作队副队长、挂职中共红安县杏花乡党委副书记。2000年至2004年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处处长。现任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政策法规处、流转税管理处、稽查局、国际税务管理处。钟油子(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党组成员)钟油子,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江西省瑞金市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81年至1987年江西省原赣州市税务局专管员、秘书。1987年至1994年江西省原赣州地区税务局科员、副科长、科长。1994年至1995年江西省原赣州地区国家税务局科长。1995年至1999年江西省原赣州地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99年至2001年江西省赣州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正处)。2001年至2006年江西省吉安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现任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党组成员,分管征收管理处、信息中心。吴光辉,(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吴光辉,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湖南韶山人,1979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在职研究生,助理经济师,税务师。1979年8月至1993年8月,历任湘潭县税务局干部,湘潭市税务局副科长、分局副局长、分局局长,1993年8月任湘潭市税务局高新分局局长,1994年11月任湘潭市国税局三分局局长,1995年5月任湘潭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9年3月任湘潭市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0年11月任衡阳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2年8月任湘潭市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04年2月至2007年6月任湘潭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分管教育处、计划统计处、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协管省局机关基建。 信息公开指南/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1] 一、信息内容分类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是: (一)领导简介: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领导简历等情况;(二)机构设置: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情况;(三)主要职能: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主要工作职能;(四)行业概况:全省国税系统基本情况介绍;(五)工作计划:税收工作短期计划和长期规划;(六)工作动态:领导讲话、税收工作动态;(七)税收政策法规:各税种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八)税收征管制度: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九)办税指南: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相关规定;(十)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和事项;(十一)非许可审批:非许可审批有关规定和事项;(十二)税务稽查情况:稽查工作规范、稽查工作部署、涉税案件曝光;(十三)税收收入统计数据:历年税收收入总数、分地区税收收入数据;(十四)税务队伍建设情况: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等情况;(十五)人事管理事项:人事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公务员招录等;(十六)注册税务师管理事项:注册税务师行政管理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注册税务师报名条件、考试考务通知、各科考试大纲及转发人事部考试结果公示、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注销及年检等公告事项;(十七)重大项目:重大项目执行情况;(十八)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十九)其他工作。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类信息主要向申请人公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涉税政府信息。二、信息公开方式(一)主动公开本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为,下同);2.召开新闻发布会;3.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4.其它有效的公开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二)依申请公开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涉税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口头申请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2.受理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460号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460号3.答复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见附2)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5)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本机关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请参见《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见附3)。4.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依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三、监督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税局地址/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地址:长沙市劳动西路4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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